晚上没事别出门,出门就要打屁股,谈谈中国古代宵禁制度的变迁
这是头条号“懒龙说”的第86篇文章
最近的一段时间,全国人民都处在冠状病毒的阴影之下。为了取得防疫战争的胜利,很多人响应国家号召,自觉在家隔离,不在公开环境中逗留。我们的防控举措甚至细化到了每个小区,从政府到民众都众志成城,为了打赢这一次对疫情的歼灭战而共同努力。
为了达到管控人员流动,防止疫情扩散的目的,很多地方都在强化隔离的举措。这样严格的人员流动管理,让我联想到了古代也曾经有过类似的制度,也是让你老老实实在家待着别到处乱跑。当然了,古代管控人员流动目的不是像这次一样防控疫情,而主要是基于社会治安的需要。而且古代的管理比我们现在更严格,让你在家待着就不许上街乱跑,否则被抓住就会被打屁股。这项同样很严格的人员流动管理制度,就是宵禁制度。
宵禁制度顾名思义,主要是在晚上禁止人员出门的制度,这项制度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也曾经经历过发展的巅峰和低谷。今天的话题,我们就来聊聊关于中国古代的宵禁制度,看看它的发展历程。
一、宵禁制度的起源——最早可以上溯到周朝
宵禁这项制度,其实是我国古代“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习惯的一种体现。所谓宵禁,前面解释过,就是禁止老百姓在夜间出外活动的制度。其实古代有这项制度也可以理解,在最早的农耕文明时期,手工业还没有从农业中分工出来,商品经济还没有产生,更别提什么民间娱乐了。这个阶段如果有人晚上出门,肯定是去做坏事,或者偷盗或者是进行什么神秘宗教仪式之类的。所以,从周代开始,政府为了社会治安以及稳定的考虑,就开始对民众夜间外出加以限制和规定了。
周朝时候,官僚体系里就有一位专门负责管理宵禁事宜的官员,在《周礼·秋官司寇》中记载,周朝时候有一个职位叫做“司寤氏”,他的工作是“掌夜时,以星分夜,以诏夜士夜禁,御晨行者,禁宵行者、夜游者”,简单来说就是根据星辰区分夜晚的不同时段,从而规定人们什么时间干什么事的。
到了秦汉时期,宵禁制度还是得到了坚决的贯彻。《史记·始皇本纪》中就曾经引用汉朝的制度说:“宿卫郎官分五夜谁呵,呵夜行者谁也。”意思是汉代晚上是有专门的宿卫郎官在夜间城市中进行巡逻警戒的。
汉朝的宵禁不仅仅针对老百姓,即使对王公贵族也是照管不误。比如《资治通鉴》里面就有这么个事,说汉元帝时期,中书令石显有一次被皇帝命令去执行公务,石显跟皇帝说:“恐后漏尽宫门闭,请使诏吏开门。”意思是怕晚上回来太晚了,宫门关了进不来,麻烦皇帝给下个诏书。有了诏书,他晚上回来才能进宫门。可见,即使是中书令这样的高官,也得服从宵禁制度管理。
二、唐朝:宵禁制度最巅峰——出门要被打屁股
自汉朝以后,宵禁制度一直被历代统治者重视,一直到唐朝,宵禁制度迎来了发展的一个巅峰。这里的“巅峰”指的不是宵禁的严格程度,而是因为唐朝长安城作为当时世界上最大规模的城市,唐朝政府也为城市管理制定了层级分明,切实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得唐代的宵禁制度无论是制度细则和执行力度都达到了历史上的一个巅峰状态。
唐朝的宵禁制度也是有一个逐渐建设的过程。唐朝初年的时候,到了夜晚还得靠人喊来提醒,这可真是“通讯基本靠吼”了。后来太宗时期的中书令马周,提出了一些城市管理的建议,首先就是提议在街道上设立街鼓,这样到了时候直接击鼓就行了,大家听到鼓声自己就注意了。《旧唐书·马周传》中这样记载:“先是,京城诸街,每至晨暮,遣人传呼以警众。周遂奏诸街置鼓,每击以警众,令罢传呼,时人便之,太宗益加赏劳。”
值得一提的是,唐代的宵禁制度是基于唐长安城的坊市制结构而制定的,因此有着坊市制所特有的管理方式。所以这里稍微介绍一下坊市制。所谓坊市制,指的是长安城城市组织以“坊”作为基本单元,并且在城市中单独设立东西两市的制度。居民平时居住在坊中,有需要买东西的时候就到东西两市进行购物。这是一种典型的将生活区和商业区单独区分的结构。
上面图中每一个小格子就代表一个坊,无论是王公贵族还是普通百姓,都必须在坊中居住。每个坊都设有单独的坊门和院墙。唐朝白居易曾经有诗赞曰:“百千家似围棋局,十二街如种菜畦”指的就是长安城如同棋盘的端正结构。整个长安城行政规划包括长安县和万年县,二者以朱雀大街为界,东边归万年县,西边归长安县。根据《长安志图》记载:“坊市总一百一十一区,万年、长安以朱雀街为界,街东五十四坊及东市,万年县领之;街西五十四坊及西市,长安领之。”“棋布栉比,街衢绳直,自古帝京未之比也。”
所以,准确的说,唐长安城的结构是一种类似于嵌套式的结构。宵禁制度也与长安城的这一特点紧密相连。在黄昏时刻,长安承天门的街鼓会被敲响,作为宵禁的信号。承天门击鼓四百下,整个京城城门就会关闭。再敲六百下,城内的各个坊门也必须关闭,而行人也必须尽快回到自己所在的坊中。唐高宗时期编纂的《唐律疏议》中这样规定:“昼漏尽,顺天门击鼓四百槌讫,闭门。后更击六百槌,坊门皆闭,禁人行。”
那如果坊门关了,你还在外头转悠没来得及回去的话会有什么后果呢?那你可能要遭殃了,《唐律疏议》中说了:“违者,笞二十。”就是要打二十板子了。唐朝对于宵禁的执行是非常严格的,不管你是官员还是百姓,抓着就要打屁股。《旧唐书》里面记载,唐宪宗元和年间,有一位内廷中使郭旻因为酒醉犯了宵禁,直接就被杖责,负责夜晚巡逻的金吾卫也被贬逐。由此可见唐代宵禁的严格性。
唐朝宵禁制度制定的很严格,也需要一套行之有效的执行系统。唐朝宵禁制度的执行主要是由两个层次构成,即负责“坊”一级管理的坊正和负责坊外街道巡逻的左右金吾卫。
《狄仁杰》电影里的尉迟就是金吾卫
在宵禁制度下,长安每个坊都在夜晚成为了独立的封闭区域,在坊内负责宵禁管理的就是坊中的坊正。唐朝对于坊正的规定是:“诸两京城及州县郭下,坊别置正一人,掌坊门管钥,督察奸非。”那么坊正的主要工作包括三个方面。
第一、就是里面说到的“掌坊门管钥”。一旦听到了长安城宵禁的鼓声,鼓声完毕时立刻关闭本坊的坊门,并且上锁,使坊内与其他周边区域实行物理隔离。以及在听到第二天的宵禁结束信号鼓声,再开锁打开坊门。
如果坊正没有及时关闭坊门,影响宵禁的话,那会受到非常严厉的处罚。《唐律疏议》中说:“余门,谓县及坊、市之类,官有门禁者。……若擅开闭者,各加越罪二等……”
《长安十二时辰》中的坊门
第二、就是为有急事必须外出的人签发通行证。虽然宵禁制度非常严格,但是也不排除有人晚上有急事得出去,比如说家里有人生病需要请医生之类的。这时候就需要拿着由坊正签发的通行证才能通行了。要不容易被街上巡逻的兵丁抓住打屁股。《唐律疏议》中说:“但公家之事须行,及私家吉、凶、疾病之类,皆需得本县或本坊文牒然始合行。”
第三,就是要在本坊中巡逻、值夜,确保本坊夜间的治安。
坊内由坊正负责,那坊外的大街巡逻,则是由左右金吾卫来负责。金吾卫,是负责京城巡逻的部队。《唐六典》记载:“左右金吾卫,大将军一人、正三品,将军各二人,从三品。左右金吾卫大将军、将军之职掌宫中及京城昼夜巡警之法。”这里的昼夜巡警,自然就是包括宵禁的街道巡逻了。
金吾卫将士在宵禁制度中主要负责这么几件事,首先就是敲鼓。前面说了,宵禁的信号是承天门鼓声,这负责敲鼓的就是金吾卫,此外,由于长安城太大,有的地方怕听不见敲鼓,所以金吾卫会根据个人分管的区域敲响街鼓,也能起到信号的作用。
其次,就是巡逻了。唐朝长安城内有很多的武侯铺,大概相当于我们现在巡警的值班室那意思。夜间武侯铺都有金吾卫士兵值守。《新唐书》记载:“凡城门坊角,有武侯铺,卫士、彍骑分守,大城门百人,大铺三十人,小城门二十人,小铺五人。”对于有可疑人物经过时候,金吾卫士兵必须加以盘查,如果要是玩忽职守,会被打五十板的。
虽然制度很严格,但是其实还是有一天允许大家娱乐的,那就是上元节(也就是元宵节),在这一天里,宵禁解除,老百姓可以尽情欢乐。这也算是一点小确幸吧。
虽然唐朝的宵禁制度非常严格,执行也非常系统全面,但是随着中央政府对民间的控制能力下降,宵禁制度到中晚唐时期基本上日趋松弛。比如《唐会要》就曾经记载唐文宗时期长安的坊门就出现过:“或鼓未动即先开,或夜已深犹未闭。”这就是说坊门定时关闭的制度已经形同虚设了。再比如,大诗人杜牧在自己的《太常寺奉礼郎李贺歌诗集序》中说:“太和五年十月中,半夜时,舍外有疾呼传缄书者。”居然半夜还有人给杜牧送信,可见此时宵禁已经很松弛了。
宵禁松弛的情况在后来的五代时期也时有发生,直到宋朝时,宵禁制度走向了历史的最低谷。
三、宋朝:宵禁制度最低谷——睁一眼闭一眼
宋朝之所以被称为宵禁制度的最低谷,其实很大程度上与城市发展构造的改变脱不开关系。到了宋朝时期,唐代城市构造的基本结构——“坊市制”已经面临土崩瓦解的局面。所以,基于唐代坊市制所产生的唐朝宵禁制度也就失去了生发的土壤。而坊市制度的崩溃也带来了宋朝城市管理和唐朝城市管理截然不同的局面和管理方式。所以要谈宋朝宵禁制度,首先就要谈谈坊市制的崩溃。
如果将坊市制崩溃是做一个植物,那么它的种子在唐中晚期的长安城已经种下。唐代中晚期,商品经济开始发展。同时,中央政府管控民间的能力开始下降,原有的市场交易模式需要改变。人们已经不能满足于在固定时间到固定地点买卖固定商品的这种僵化的模式,转而希望能够有更加便民的方式。所以在这个时期,坊市制度开始受到了商业流通的冲击,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在自己的坊中做起了生意,这对于唐朝原有的商业地域管理模式是一个很大的冲击。
所以有一些人开始拆除坊墙,在大街旁边搭建凉棚,作为自己摆摊的场所;或者干脆直接把自己的店铺门朝向大街开。这种现象就称为“侵街”,就是侵犯了大街的空间。虽然唐朝政府对侵街现象进行过很多的治理,但是,民众中活跃的商业流通已经日益无法阻止了,到了宋朝,坊市制由于侵街现象的泛滥而逐渐面临崩溃。
宋朝政府经过与“侵街”现象的反复斗争后,最终在宋徽宗崇宁年间,宋朝政府开始征收“侵街房廊钱”,这等于变相默认了“侵街”现象的合法性,以及放弃了与之斗争的努力。从此开始,商业店铺开始纷纷沿街搭建,这就彻底宣告了“坊市制”的消失和新的城市结构“街市制”的形成。
这里要说明的是,很多人认为宋朝没有宵禁制度,其实法律条文上是有的,只是在时间和执行上都相对宽松,往往呈现一种“睁一眼闭一眼”的风格,所以很多人误以为宋朝没有宵禁制度。比如《续资治通鉴长编》中,在宋真宗大中祥符五年(1012年)9月,“大宴含光殿,军校有醉卧禁街者,诏巡逻者护送之,仍命殿前司自今为例。”有人喝多了半夜在大街躺着,巡逻的人还得给他送家去。由此可见,相比唐朝犯了宵禁要打屁股的严格,宋朝也就顶多把这人送回家,明显是开放多了。
由于宋朝社会开放宽松的气氛,使得商品经济在宋朝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宋朝也因此出现了市民阶层这个群体。而市民阶层对于休闲娱乐活动的需求又催生了一些通宵营业的酒楼、夜市等等,将北宋的汴梁,营造成了一个不夜城。
宋朝宵禁的开放,集中体现在夜市的兴盛上。在《东京梦华录》中就有这样的记载:“夜市直至三更尽,才五更又复开张,如要闹去处,通晓不绝”,“大抵诸酒肆瓦市,不以风雨寒暑,白昼通夜,骈阗如此”
繁华的夜市不但吸引了百姓,也吸引了宫廷中人的羡慕。宋朝人写的《北窗炙輠录》记载了宋仁宗一件事,说一天深夜,宋仁宗“在宫中闻丝竹歌笑之声,问曰:‘此何处作乐?’宫人曰:‘此民间酒楼作乐处。’宫人因曰:‘官家且听,外间如此快活,都不似我宫中如此冷冷落落也。’仁宗曰:‘汝知否?因我如此冷落,故得渠如此快活。我若为渠,渠便冷落矣。’”连宫里的人都要羡慕外面的热闹,这可是从前少有的现象了。
【懒龙说】
遗憾的是,宋朝对于民间的开放政策并未被后世王朝继承,后来的元明清都加强了民间社会的控制力度,对于宵禁又恢复了严厉的控制。因此在宋朝宵禁政策经过了短暂的宽松后,又进入了加强管控的轨道。然而,明清时期的商品经济发展也到达了古代社会的顶峰,所以在江南一些城市依旧有着夜市的存在,甚至由于市场规模的扩大,明清的江南夜市在商品种类、消费群体广泛程度上还要超过宋朝,这可能就是中央政府所无法控制的事了。
其实由宵禁制度由唐朝的最为严格到宋朝的最为宽松,表面上看起来是政府对民间的管制力度改变了。其实质上是从唐朝到宋朝的整个城市结构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唐朝的“坊市制”在唐朝初年对于加强民间治安管理,营造安全有序的社会秩序有着重要的意义,但是同时也暴露出对百姓的禁锢,给人民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等等问题。
随着城市商品经济的发展,老百姓越来越寻求打破坊市制的枷锁,寻求生活与经商的自由。所以在唐朝中晚期,长安城内房屋侵街和坊内开店,就反映了僵化的管理制度与老百姓经济生活发展的不协调。最终在北宋年间,由老百姓自发掀起的“侵街”浪潮此起彼伏,宋朝政府虽然竭力抵制,但最终仍然放弃治疗,承认了“侵街”的合法性。这一法律上的认可也彻底宣布了“坊市制”的消亡。自此,中国的城市结构进入了“街市制”,呈现出于唐长安城那种秩序井然所截然不同的城市面貌,也宣告中国的城市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也随之带来了宵禁制度由严格到宽松的改变。
参考文献
1、《宋代夜间治安管理研究》 骆彦宁 河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唐代城市管理研究》 梁克敏 陕西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
3、《唐代长安宵禁制度与都市文学》 朱耀华 长沙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4、《论中国古代里坊制的崩溃——以唐长安与宋东京为例》 李合群 社会科学 2007年第12期
5、《唐代宵禁制度与唐传奇的时空建构》 梅雪 湛芬 天水师范学院学报 2016年9月
6、《中国古代城市制度变迁与城市文化生活的发展》 李纯 城市美学论坛 2015.5
7、《唐长安城夜禁制度施行的时空背景及内容研究》 刘浩 人文杂志 2017年第4期
8、《宋朝城市公共空间夜晚秩序》 王茂华 张金花 城市史研究(第39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