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文物览】青铜器——小盂鼎
小盂鼎与大盂鼎均为西周中期周康王重臣“盂”所作,故均应笼统称为“盂鼎”。因陈介祺复吴云书称“大盂鼎容八石,小盂鼎容十二石”,但大盂鼎器小字大,小盂鼎“其文记献俘而字小”,因此清代晚期学者称字大器小者作“大盂鼎”,另一件字小器大者称作“小盂鼎”。
据传小盂鼎高度在110厘米左右,重量为500余斤,总计铭文约400余字,文体与《国语》及梅传本《尚书》等诸诰语法类似,为西周早期字数最多的一篇金文。
小盂鼎不但器形庞大,铸造精良,铭文众多,书体秀劲且披露诸多史实,因而具有极高的历史与艺术价值。可惜出土不久即流失湮没,幸好陈介祺藏有一张拓本,后吴式芬借摹入《攈古录金文》,为迄今所见唯一一张拓本。由于迄今所知仅有一件模糊拓本,且相关文献资料稀缺,因此小盂鼎铭文长期以来难以辨识通读,令人困惑。
关于小盂鼎铭文的辨读,吴式芬《攈古录金文》始有释文,后经郭沫若、陈梦家、唐兰、李学勤等学者的辨认和研究,大部分文字已得到正确解读。
关于小盂鼎之具体年代,郭沫若、陈梦家、唐兰、王世民先生等考证为周康王时器。郭沫若在《两周金文辞大系》依据拓本铭末“隹王廿又五祀”,断为康王二十五年器,主要立论于铭文中有“用牲啻周王(武)王成王”,认为武王、成王之后自是康王无疑。张闻玉、陈连庆先生经细审拓本,认为铭文当是“卅又五祀”,周康王在位只有26年,小盂鼎应为其子周昭王时器。陈梦家《西周铜器断代》亦载:“昔日在昆明,审罗氏影印本,似应作‘卅'。本铭与‘卅八羊'之‘卅'直立两笔距离,与此略等”。李山、李辉从铭文篇幅、书法,语词、仪注描述及赏赐,人物、战事等方面提出22个疑点,认为大小盂鼎非康王时器,应为穆王时器。丁骕先生用金文资料排年历,将大、小孟鼎排入穆王时期。
与大盂鼎铭文所记周康王二十三年对贵族“盂”策命、赏赐诸事不同,小盂鼎铭文记述的是西周中期周王室军队与其境北部“鬼方”所进行的一次重要战争。铭文谓“盂”率周王室军队大败“鬼方”,并将所俘虏的“鬼方”酋长3人,兵士1300多人以及许多车马牛等辎重、财物献于周王,得到周王嘉奖,周王特命审讯3名酋长并最终将他们处死。因此,仅就考究西周历史一系而言,“小盂鼎”似乎较“大盂鼎”更具科学价值。所以郭沫若先生说:“此文所记,于古史古礼极关重要,惜残泐过甚,苦难属读,而器亦不知去向。”上世纪50年代陈梦家先生的《西周铜器断代》,其中第四篇专论小孟鼎,不仅比过去多辨识出不少字,并且援据文献,就鼎铭所反映的史事和制度多有发挥。随后,日本学者白川静在《金文通释》中,进一步作了一些订补。
小盂鼎铭文是具有“私人叙事”性质的记叙文,不是真正的礼典,但它记载的大献礼仪式,对于研究西周礼学具有不可多得的参考价值。小盂鼎铭证明《仪礼》等传世文献的价值不可低估。《仪礼》不是真的“周礼”,不过《仪礼》十七篇中的《乡饮酒礼》《燕礼》《公食大夫礼》和《觐礼》十分接近小盂鼎铭文时代的文化背景,他们关于献主、宾、众宾、祝、介的记载对于破解小盂鼎铭中的宾、邦宾具有启示意义。
关于小盂鼎出土后的流传,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成书的吴式芬《攈古录金文》载:“器出陕西岐山,安徽宣城李文瀚令岐山得之。”其后,王国维晚年在《小盂鼎跋》中记述:“此鼎与大盂鼎同出陕西眉县礼村,宣城李文瀚宰岐山,遂携以归。赭寇之乱,器已亡佚,拓本传世亦稀,惟潍县陈氏有一本,海丰吴氏借摹入《攈古录金文》中,海内不闻有第二本。辛酉(1921年)春日,上虞罗叔言参事,借得陈氏本影照,精印百本行世,此其一也。”陈梦家且言小盂鼎“亡佚于太平天国之际,而另一说则以为项城袁氏(袁保恒)实藏此器,重埋入土,今不知所在。”
最初收藏大、小盂鼎者为宋金鉴之父宋兑成。依据宋氏家谱和宋金鉴墓志铭等资料,宋兑成做过陕西武功县教谕及汉中府南郑县教谕等官。宋兑成听说县境吕村早年有人在村西沟岸上挖出一件重器,即乘骡车前往,断为大盂鼎,遂以巨资购得,携回家中收藏。而张鹏一《商周铜器多出于今陕西凤翔岐山宝鸡眉县扶风各县说》一文更云:“盂鼎不知何年出土,传言为岐山乡镇一染坊所有,置于门首,为洗染布之用,某大令过其肆见之,购得。”
宋兑成将大盂鼎载回家后,曾置于其书房中,朝夕观赏,秘不示人。正当他私下寻找拓工椎拓拓本之际,听到大盂鼎出土之地又发现一件更高大的铜器。原来,当地村民见挖宝可获重金,遂至出土大盂鼎之处继续挖掘,竟又掘出一件比大盂鼎还要高大的青铜重器。宋兑成遂再次购得此器,即小盂鼎。
道光三十年(1850年),宋兑成的儿子宋金鉴在殿试入闱,授翰林院庶吉士。据传宋金鉴原名宋金玺,殿试入闱后因道光皇帝青睐而改名宋金鉴;另有一说其在京会试时获悉小盂鼎购藏消息,因改名宋金鉴。不论如何对于宋家来说,都是三喜临门。所以,宋兑成大宴宾客并赋诗庆祝。为保密稳妥,宋金玺对外则以得中进士置酒相庆为辞,绝口不提购获两件青铜重器之事。
与此同时,宋兑成还偷偷定做了两个内镶锦缎的大木盒盛放大小盂鼎,将其置于宋家书院的藏书楼上并用帷布遮盖,只有婚丧大事之时,才将两鼎移至主宅诒苑堂陈放。同治二年(1863年)宋兑成去世,咸丰三年(1853年)宋金鉴改任内阁中书并选刑部郎中“久旅京师”。此时因宋家掌门人疏于管理,致二鼎被移至马厩用以储藏牲口饲料。同治九年(1870年),左宗棠部下负责管理西征粮务的袁保恒一日偶至宋家,看见储豆料的二鼎,再三请求,遂以700两白银“重赀购之”大盂鼎。此时宋家事务由宋金鉴侄子宋允寿执掌。宋允寿学业未成,却沾染抽大烟恶习,经不住金钱诱惑,便答应了袁保恒的索求。袁遂急雇民夫50余人将大盂鼎运回项城老家。而小盂鼎因为文字斑驳而幸免流失。
关于小盂鼎的踪迹,党晴梵《华云杂记》载:“小盂鼎,口径一尺五寸奇,铭文四十余字(误)。与(大)盂鼎措词同而言简,文字结体亦相类。宋氏式微,流落人间,民国初年,为陕西督军陆建章所得,陆失败时,复为王飞虎劫掠。王死后,闻鼎归其部下傅振甲,傅又死,鼎之消息莫得而知矣。”张鹏一《商周铜器多出于今陕西凤翔岐山宝鸡眉县扶风各县说》载:“小盂鼎,或云亦宋金鉴家物,民国初年,陆建章为陕西督军,得之,陆去陕时,为朝邑王飞虎(即王银喜)截获于省垣东关,载归朝邑,王死后,为部下傅振甲所得,以后下落不明。”虽然以上两种记载稍有出入,但均可看出民国初年小盂鼎曾为陕西督军陆建章所得。
陆建章获得小盂鼎后,曾请西安古玩商苏某为之鉴赏。不料民国六年(1917年)五月七日,陆建章之子陆承武率部进驻富平征剿反对派武装时,为陕军陈树藩旅游击营长胡景翼所擒。陆建章为救儿子,在陈树藩胁迫下被迫辞去陕西都督之职,特向北洋政府推荐陈树藩接任陕西都督。陈树藩遂与陆建章订立“献城赎子协议”,由陈树藩以武力护送陆建章于5月26日离陕。但陆建章携带小盂鼎等珍宝行至西安东关时,被埋伏在这里的陕军严纪鹏、王飞虎部突然袭击,小盂鼎遂为王飞虎部所得。王飞虎死后,小盂鼎从此下落不明。
20世纪50年代,陕西大荔师范学校教师王重九,曾深入王飞虎、严纪鹏等人故里朝邑县(今大荔县)西柿子村等地进行调查,推断小盂鼎可能失落在大荔西柿子村,为追寻小盂鼎的下落提供了有益线索。
(原载于《陕西古代青铜器》文物出版社)
小盂鼎铭拓
小盂鼎铭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