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型肝炎防治指南(2019年版)
为了规范和更新丙型肝炎的预防、诊断和抗病毒治疗,实现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2030年消除病毒性肝炎作为公共卫生威胁”目标,中华医学会肝病学分会和感染病学分会根据丙型肝炎病毒(HCV)感染的特点、国内外最新的循证医学证据和药物的可及性,于2019年组织国内有关专家修订了《丙型肝炎防治指南》。
慢性HCV感染者的抗病毒治疗已经进入直接抗病毒药物(DAA)的泛基因型时代。优先推荐无干扰素的泛基因型方案,其在已知主要基因型和主要基因亚型的HCV感染者中都能达到90%以上的持续病毒学应答(SVR),并且在多个不同临床特点的人群中方案统一,药物相互作用较少,除了失代偿期肝硬化、DAAs治疗失败等少数特殊人群以外,也不需要联合利巴韦林(RBV)治疗,因此,泛基因型方案的应用可以减少治疗前的检测和治疗中的监测,也更加适合于在基层对慢性HCV感染者实施治疗和管理。但是,泛基因型方案不是全基因型方案,对于少数未经过DAAs临床试验,或者已有的临床试验未获得90%以上SVR的基因亚型和耐药相关替代突变(RAS)的感染者中,还需要规范的临床试验来确定合适的治疗方案。
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基因型特异性方案仍然推荐用于临床,主要考虑其在中国的可负担性优于泛基因型方案,以及一些特殊人群(如失代偿期肝硬化、儿童/青少年和肾损伤等的患者)。优先推荐不需要联合RBV的DAAs方案,但如果临床试验证实需要联合RBV方可获得90%以上的SVR,则应该参照药品说明书联合RBV,在临床治疗过程中应该监测RBV的不良反应。而且,具有RBV绝对禁忌证的慢性HCV感染者应该选择不联合RBV的DAAs方案。由于聚乙二醇干扰素α不良事件发生率较高,价格相对较高,建议选择无干扰素的DAAs治疗方案。
《中国病毒性肝炎防治规划(2017-2020年)》提出,到2020年,全国总体实现血站HCV检测率达到100%,还提出,将丙型肝炎检测纳入体检范畴,对检查发现抗-HCV阳性者,要提供必要的确诊及抗病毒治疗等有关服务。世界卫生组织提出到2030年消除病毒性肝炎作为公共卫生威胁的目标,具体指标包括:新发感染率降低90%,病死率降低65%。为消除病毒性肝炎作为公共卫生威胁,需要90%以上的感染者得以诊断以及80%确诊的患者得以治疗。泛基因型DAAs方案的应用是实现这一目标的主要推荐方案。
本指南旨在帮助医师在慢性HCV感染者诊断、治疗和预防中做出合理决策,但不是强制性标准,也不可能包括或解决丙型肝炎诊治中的所有问题。因此,临床医师在面对具体患者时,应根据最新的循证医学证据、自己的专业知识、临床经验和可利用的医疗资源,制定全面合理的诊疗方案。我们将根据国内外的有关进展情况,继续对本指南进行不断修订和完善。本指南中的证据等级分为A、B、C 三个级别,推荐等级分为1和2级别(表1,根据GRADE分级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