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3月1日起,老师手中再无“戒尺”!
戒尺是干什么用的?旧时私塾先生对学生施行体罚所用的木板。当学生犯了错误时。老师可以用戒尺击打学生的手掌以惩罚学生,使学生警醒,知道错误。但是即将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9号,由教育部长陈宝生签署,将在2021年3月1日实施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将老师手中的“戒尺”拿走了。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第十二条中明确规定: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
手中无“戒尺”的老师怎么惩戒犯了错误的学生呢?《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给出了明确方式和方法,只是所有的方式和方法都是不能“打”学生的。这就让我们联想到了武汉市北湖小学一老师用戒尺击打手心来惩罚临近期末考试时,上课还在疯闹、不遵守纪律的10名学生,最终被武汉市江汉区教育局处分的事件。当时引起了社会热议,主流声音还是为老师鸣不平,认为老师对学生惩戒合理。
不管民间怎么说,这次教育部算是给出了最终的结论:不能打。不但是不能打,而且是在老师被学生打的情况下都不能打。《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第七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及其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确有必要的,可以实施教育惩戒:
(五)打骂同学、老师,欺凌同学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在老师遭到打骂时,老师也只能是“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确有必要的,可以实施教育惩戒”,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规定教育惩戒的内容不包括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换言之,老师在遭到学生的打骂时,老师只能制止,不能还手,不能直接造成学生“身体疼痛”。
学生的权益是得到了保障,未成年人得到了保护。老师呢?老师的权益和人身安全怎么得到保障?老师的尊严怎么得到维护?传道受业解惑的老师的地位沦落到如此地步,教育出来的学生会是一群怎样的人?社会将是什么样的社会?
今人说,“跪着的老师教不出站着的学生”、“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古人说“国将兴,必贵师而重傅,贵师而重傅,则法度存。国将衰,必贱师而轻傅,贱师而轻傅,则人有快,人有快则法度坏。”
事关国之兴衰,希望教育部多听听民间的声音,不能仅仅经过三次部务会就通过《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