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被指责,好人不该有好报?
海尔员工胡云川徒手爬窗上六楼救下悬空女童——想必大家都知道这件事。
是实打实的好事吧?好事。如果不是他徒手爬上六楼,那个悬空的女童将要面临的后果不堪设想;如果不是他奋不顾身救下女童,结果将是一场不可预测的悲剧。所以,这是一件大好事。
海尔小哥胡云川也因此获得了海尔集团颁发的“见义勇为奖”,同时,集团还奖励了他一套价值56万元的房子。就我来说,我觉得他受之无愧。
女童因为他重获新生,女童的父母因为他没有失去孩子,他因为自己的见义勇为获得了表彰和奖励,社会因为他树立了见义勇为的新风,皆大欢喜。
但是,在海尔小哥接受奖励去选房的时候,有人出来质疑了。
质疑他什么?——他不该接受如此高额的奖励,这违背了见义勇为的初衷,或者说初心吧。
首先,我不知道说这话的人是如何理解初衷和初心的。其次,我也不知道说这话的人有没有过见义勇为。再次,我更不知道说这话的人是不是见义勇为不留名的那种。
我仅知道,如果好人值得好报,那就应该是立即报,就应该在当时得到物质奖励。
海尔小哥挽救了一个家庭,海尔奖励了他一个家,这远比众人的掌声和一时的感动更实在。
为什么这么说?前者,“哇!你真了不起,我被你感动得流泪,我为你鼓掌喝彩。”后者,“为了你的见义勇为,我奖励给你一套房子。”对于上有老下有小且收入低的我们,面对这样的选项该作何选择?
如果是我,我会毫不犹豫选择后者。
甭和我谈高度和格局,因为那不能当饭吃。我的义务是,赡养父母照顾妻儿并让他们过上好的生活。连这些我都没做到,就和我谈诗和远方,岂不扯淡!
不仅是扯淡而且还浪费时间。鲁迅说:“浪费别人的时间等于谋财害命。”你这是要害我啊!耽误我为家人创造更好生活的时间,你这是要害我们全家啊!
况且海尔小哥见义勇为是由客观因素造成的主观行为——女童悬空是客观存在的,爬上去救她则是主观行为。
当时并没有任何附加条件,并非是“你上去救人,回来我给你一套房子”这样的交换。而是救人在先,奖励在后,甚至见义勇为者自己都不知道。何来“违背初衷”?
再者,单位表彰和奖励自己的员工,不但无一损反而有两益——一益可以起到带头的作用,让别的单位鼓励自己的员工见义勇为,如此一来整个社会的风气都正了。二益让见义勇为的员工有归属感,从而努力工作,为单位创造更大的价值。又何来“违背初衷”?
那位先生或女士说这样的话是什么初衷?我觉得归根结底无非是道德绑架,无非是为了凸显自己高尚,而且还是要加上引号的“高尚”。
其实,一个见义勇为的英雄没有义务甘于清贫,也不该让他清贫,倘饭都吃不饱,又哪来的力气去见义勇为呢?弘扬正气,我为海尔小哥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