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有一个很奇怪的现象,有些乞丐的书法写得很好,照例完全可以去卖字,可他们宁愿在街头乞讨,也不愿卖字,这是为啥呢?
对于一般人来说,自己拥有某项技能,却不用这项技能去挣钱,正常逻辑下原因会有两个:不能挣钱或挣钱太少。对于乞丐来说,自己能写得一手好字,宁愿继续乞讨也不选择卖字,其实正应了那句俗话:“有衣裳穿,谁还愿意光着腚。”归根结底,卖字挣不到钱,或者说卖字没有乞讨挣钱多。试问,如果你可以依靠写字挣钱,还愿意去街头乞讨吗?是我,我可不愿意,书法家可是个体面的营生,别人拿着钱找你,不,应该说是请您,你大笔一挥几百上千到手,这要远比当乞讨档次高的多,再说了,乞讨的营生多丢人。第一,很多乞丐书法根本就不是书法,与其说是书法,不如说是写字。与那些拉二胡、吹唢呐的乞丐一样,是一项工作技能,他们追求的不见得是书法上造诣,而是怎样把字写漂亮,其中很多是美术字,写这种字其实不难,多加练习一般都能做到。当然,这种艺术字颇有视觉冲击力,过往行人一看往往都啧啧称奇。但是这种字艺术性不高,如果拿去卖字的话,几乎没有市场。看到乞讨者写一笔好字,出于赞赏、同情或者说是对艺术的尊重,行人可能会施舍几块、十几块或几十块,但是如果让他花几百块买一张这样的字,他可能要慎重考虑了。是我,我会选择施舍个十块二十块的,即便多施舍几次,也不愿意花钱买一幅回家,原因很简单:我要它干什么呢?如今的书法市场,想要卖字首先要有名气,其次才是字的好坏,甚至名气大的,字之好坏可以忽略不计。沈鹏先生的字一平尺几万块,谁能保证他写的每一幅都是好的,之所以供不应求,还不是因为名气大。是我,我愿意花钱买沈鹏的字,原因也很简单:它是商品,即便我不想要了还可以换钱,因为有下家等着买。这里,并不是所有的乞讨者都是艺术性不高的美术字,比如上图中这个“主练欧体九成宫”这位先生,欧体写成这个份上比很多所谓的“大师”写得好,但是为什么不能去卖字,而是写在地上乞讨呢?还是说明卖字不如这种边写字边乞讨挣钱,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