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抓海盗的剧作家(附音频版)|诗坛轶事

历史事件在发生的当时一定是一个平面镜像,可是到了后来,怎么看怎么是一面哈哈镜。

公元1279年,在广东阳江新会的谭江入海口的崖门口,这个喇叭管形的海湾里,发生了一场可能是古代历史上最大规模的一次海战。结果,南宋忠臣陆秀夫背着虚岁才8岁的小皇帝赵昺蹈海自杀,彻底为赵宋家族的王朝画了一个句号和一个叹号。

三百多年后,崖门口外的大大小小的岛上藏满海盗的船只。这时已是明朝,一个清秀的中年男子带着明军在这里神出鬼没,令海盗们睡不着觉、吃不好饭,最终海盗们乖乖地从良了。

这个中年男子就是当地的知县叶宪祖,在历史上他的名字被记住,主要还不是他有一个好女婿黄宗羲,而是他在晚明戏曲史上的地位:无论是传奇还是杂剧,他都有丰富的创作作品,而且很多作品保存至今,不像有的人由于作品在传承中佚失,作者也就仅仅成了在文献中被记载的一个传说。

这里首先插播一则有关海盗的广告。

在有明一朝,朝廷的家风由于是喜欢砌墙关门吃香喝辣过日子,对海洋像是有点不感冒甚至是畏惧的。从朝廷的视角看,这些在风里浪里每天搞海钓、搬来运去、打打杀杀的人是海盗,当然也也包括那些从蕞尔小邦来的倭寇。

可惜,当时的精英主流们,谁也没有去问问海盗们的是咋想的。

那些海盗中,除了少数人是因为政治或刑事避难,大多数都是贸易和开辟新天地的诉求使然,与前后脚的费迪南德·麦哲伦和克里斯托弗·哥伦布有着相似的伟大理想。而且,是他们最早遭遇了直着腿跳着走的洋人-葡萄牙人。

比如嘉靖时期的著名海盗汪直,他大多数时间忙着的是贸易,弄得日本人把他奉为上宾,日本人认识火器枪炮还是因为他。

著名海盗首领汪直后来与在湖泊里混日子的宋江一样受了招安,结局也和任何一贯的版本很像,朝廷“本来”是遵守诺言的,却被低级官吏“误杀”。朝廷的领导是没责任的,但是我想任何“误杀”一定符合朝廷的诉求。

汪直至死不承认自己是海盗,而且认为自己的行为是爱国的。因为那阵子,有名和不明的黄毛海盗已经时不时出现在单筒望远镜里,一阵南风刮大发了,就能把他们刮到祖国大陆来。

根据近些年沉船打捞人的考证,发轫于三国孙权时期的中国造船技术,经过南宋的辉煌之后,已经成为世界上远洋能力数一数二的国家,不然另一个宦官郑和也不可能到达西非海岸。

事实证明,汪直这帮海盗们的拓展追求,甚至促使了近代中国史上三次大规模人口迁徙的其中一次:下南洋。只不过到了清末,南方百姓已经坐失数百年良机,只好到别人的殖民地上种甘蔗去了。

这种闯荡精神其实一直遗传下来了,比如国门初开时期,向外闯荡的那些人,他们的祖先也是与过去的海盗有千丝万缕的基因关系的。

那个年代全世界时髦拓展殖民地,大明却把能够抗衡外国殖民力量的民间海军——海盗们消灭了,弄得底裤外露,失去了屏障也失去了机会,接手的女真人继续闭关锁国276年。直到最后,欧洲海盗们用坚船利炮打开裸体的大清,这梦才醒,于是陷入深深的自卑里面了。

叶宪祖是这个反海盗大潮中的一朵小小的浪花而已,不足以费笔墨。 新会的海盗被搞定后,叶宪祖被提拔到首都工作,那里有个著名的宦官魏忠贤在等着他。叶宪祖后来成为黄宗羲的老丈人,叶黄两个家族的深厚感情,是在共同反对魏忠贤的工作中建立起来的。

因为与叶宪祖同朝为官的黄宗羲的父亲也不肯主持魏忠贤生祠的建设项目,背地里还叨叨咕咕。二人被魏忠贤的人抓进监狱,黄被迫害致死,叶宪祖被革职。

与伺候明朝第十个皇帝朱厚照的那位刘瑾宦官不同,这个魏忠贤好像无论是主观上还是无意中,都没能找到他做过一件有益于人类的事情,这个传说中净身未尽的独头蒜,简直成了宦官做害的标准模板。

魏忠贤以一本明、清两朝的禁书《三朝要典》,将赵高以来指鹿为马的先进事迹做到集体认同,且要进入正史。他网罗东林党的反对派,利用皇宫院子里的刺客、皇帝吃没吃错红药丸和皇后该不该换个地方住这些破事,把明朝体制内仕人梳理成两派,你死我活地打群架。

宦官魏忠贤一介皮囊,随着一根绳套,他的肉体人为地走完了新陈代谢的过程。可是与流氓打架上瘾的正经人,一不小心也染上了流氓病毒,一时还不好戒掉,于是阉人魏忠贤的魂儿久久不能消散,可能已经突破生理界限,侵入了一些人的大脑里。

由于明熹宗朱由校到了二十来岁还断不了奶,他的奶妈客氏又是魏忠贤的对食儿老把子,叶宪祖们的反抗苍白无力。幸而他还能委曲保全性命,回到故乡讲学,而且开始了大量的创作。

其实到了明后期,杂剧的走势是衰落的,感谢拜叶宪祖进行的大量杂剧创作,他是杂剧创作最多的作家。

叶宪祖是一个传奇和杂剧都擅长的奇人,这很不容易。传奇和杂剧的区别可简单理解为一个发源于南方,一个受北方尤其是山西民曲发展起来的诸宫调影响,当然还有其他的重要区别,由于我们也看不到这些演出了,就不替他们操这个心。

那时候的传奇剧不讲究悬念,故事情节妇孺皆知,但以文辞见长,十分优美。不像现在的电视剧,不仅在关键处追求“且听下回分解”的效果,还在一集里分成三个小高潮吸引眼球,其实这都是插播广告的主顾们的需要。传奇的每部戏长度都不短,有的可以上演几天几夜

在明朝晚期,精英达人们还流行自己培养剧团。

在《红楼梦》里,贾府自己养戏班子,贾母说到薛宝钗家原来也有戏班子,这在明末已经是豪门大族的不可或缺的地位象征。甚至有些有钱的人家从小培养演员,主人自己参与创作、导演,那真是一个超级大票友。

叶宪祖可能活了75岁,他一生创作杂剧24种、传奇7种。杂剧的篇幅还短点,一般一部剧半天能演完;传奇的长度就说不好了,初步估计,要想连续把他写的剧看全,怎么也不会低于半个月的时间吧。比如他的《四艳记》,四对儿男女分别谈了一场各自的恋爱,估计时间短不了。

现在看来,有一个著名的女婿总比没有的好,时不时还会因为女婿被想起来一次。其实叶宪祖既是黄宗羲的丈人,也相当于黄宗羲的义父。想当年,叶宪祖顶着巨大压力,坚持把女儿嫁给刚刚16岁的黄宗羲。不久之后,黄父就遇难了。在之后的日子里,黄家一直得到叶家的照顾。叶宪祖死的时候,黄宗羲在撰写丈人的墓志铭时,将他与关汉卿、王实甫并列,可见私爱之情有多深。

说到黄宗羲,也想八卦一下。

这里不说其他的,就说关于黄宗羲坚持裸葬的事儿。说他为了死后能够裸葬自己,可是与儿子们吵吵了一阵子。他想他自己死的时候披散开长发,在裸体上盖上一个床单就可以了。这个创意早他2000多年前有一个人已经提出过,不过那个人不是向自己的儿子而是向自己的弟子提出来,为此也你来我往争论了一番,留下很长一篇文字,还写进了一本书里。

这个人就是河南商丘人庄周,书就是《庄子》。

最后,截取叶宪祖的剧目《鸾鎞记》中的《一剪梅》吧:

落尽棠梨野絮飘。蜂也无聊。蝶也无聊。

疎窗红日坐来高。脂也慵调。粉也慵调。

看样子该找点激情游戏玩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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