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消防,生命至上!——发电厂消防问题警示

——发电厂消防问题警示

摘要

近年来,在各级政府及发电企业的严格管理下,火力发电厂发生的火灾事故明显有所减少。据不完全统计,2018年我国火电行业发生火灾事故赔案102起,最大火灾事故赔案为某厂发电机爆炸事故,单起案件直接经济损失过亿元;2019年发生火灾赔案13起,最大赔案为某电厂煤粉管道着火案件,直接经济损失200余万元。火力发电厂作为重大设备密集型生产企业,消防管理不容忽视。

11月是我国的消防活动月,今年消防月主题是“关注消防、生命至上”。永诚保险公司重点客户服务部今年查勘了近百家火力发电厂,部分发电企业有较大的消防隐患,重点客户服务部已经提交防灾防损服务报告和解决方案,在此做个警示,以期引起电力企业对消防管理的重视,提高火灾自救能力,避免重大火灾事故发生。

(一)

电厂消防存在的共性问题

01

消防水系统隔离

系统隔离问题在发电厂较为普遍,有些单位担心自动消防水系统误动,导致设备跳闸,有些单位存在消防水系统泄漏,无法维持系统压力问题,将消防系统相关阀门关闭。

图1-1  消防系统阀门关闭

02

柴油消防泵控制方式处于手动或停止状态

当电厂发生较大火灾时,往往会发生全厂停电;或者发电厂发生全厂停电时,大概率会发生较大火灾事故,这时柴油消防泵作为全厂消防系统唯一运转设备尤为重要,如柴油消防泵不能及时自动启动,将造成火灾事故扩大。

图1-2  柴油消防泵控制盘

03

消防系统维护不到位

消防阀门开关指示不清,消防系统测量传感原件、线路损坏。

图1-3  柴油消防泵控制盘

04

线型感温探测器失效

线型火灾探测器断线、开路,发现火情不能发出报警信号。

图1-4  线型火灾探测器开路

05

消防车道占用

厂区消防通道被占用,紧急情况下消防车辆不能及时到达火灾现场。

图1-5  占用消防车道

06

消防器材配置不足

消防器材配备不足,会造成火灾发生时不能及时扑灭初期火灾,因而造成火势蔓延扩大,增大扑救难度,带来更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

近年电力火灾事故案例

案例1- 某电厂发电机火灾事故

2018年11月,辽宁某电厂发电机火灾事故,造成发电机氢气爆炸、密封油泄漏,汽机房过火,经济损失巨大,恢复生产历时半年之久。

图2-1  过火后的6.9米平台

案例2- 某火电厂脱硫吸收塔火灾事故 

2019年4月湖南某电厂发生火情。消防部门接警之后,迅速调派19部消防车共193名消防指战员赶赴现场展开救援工作。起火建筑为钢结构,总面积为1300平方米,火情起火点为二号机组脱硫吸收塔出口净烟道,燃烧的主要物质为烟道的可燃涂层。

图2-2 火灾现场照片(来源网络)

案例3- 某火电厂脱硫车间火灾事故

2017年9月,山西某电厂脱硫车间火灾,当地消防部门数小时救援将火扑灭,经济损失惨重。起火原因为脱硫衬胶管道检修,用火不慎引发火灾。

图2-3  电厂生产车间着火照片(来源网络)

这几年随着全国脱硫改造工程完成,脱硫系统火灾案件减少。据永诚保险公司赔案统计,变压器火灾爆炸事故、空压机火灾事故、制粉系统火灾事故发案较多,上述设备及系统是发电厂火灾防范的重点。

(三)

电力企业消防系统管理亮点展示

01

消防水泵房管理

图3-1  消防水泵房管理

图3-2  风机油站消防器材布置

图3-3  感温电缆布线规范

图3-4  磨煤机油站消防

图3-5  电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图3-6  配电室消防

图3-7  电厂火灾报警控制器与地方消防部门联网

图3-8  易燃储罐防泄漏装置

(四)

消防有关法律法规

发电厂消防系统出现的一些常见问题,实际已经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一经查处,相关责任人需要承担相应经济及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另据我国《刑法》有关规定,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关注消防,生命至上;

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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