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普通人打官司,这9大忌讳要早知道
生活中总避免不了一些纠纷,如果协商不来,只能起诉到法院,那么对于不是很懂法的普通人来说,头一次打官司要注意哪些呢?以下9大禁忌大家一定要注意!
1.忌搞“证据突袭”
法院审理案件是有审限的,因此法官在拿到案件向当事人送达应诉手续时就会对举证期限进行规定,一般是15天或者30天。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很多法官为了方便也没有严格按照举证期限进行,一般在开庭前提交的证据法官都会收,如果你在开庭前还没有提交,或者没有进行完全举证,等到庭审程序进行时突然将证据出示,使对方当事人措手不及的现象,这就时“证据突袭”!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因为故意或者重大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采纳!如果你不是因为故意或重大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对当事人予以训诫。
2、开庭迟到
原被告如果在规定时间内迟到30分钟以内的,如不属于正当理由,应当予以训诫。
超过30分钟的,很可能被法官缺席审理或者延期以及按照撤诉处理。
3、带好委托手续
如果原告被告不出庭,那么就可以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庭,按照规定办理好委托手续即可(律师不需要),不然就无法作为代理人参与出庭,只能旁听。
4、不要打断对方/法官发言
面对对方的不实或过激言论等,当事人可能会出现或准备出现擅自直接打断对方发言或询问,律师应当及时提醒或引导当事人,待轮到己方发言时再予以猛烈回击,以免当事人被法官警告或制止后,误以为法官不让其讲话,甚至觉得法官存在偏向。
庭审是有程序要求的,不是可以随意发表自己的意见,如果将自己的意见发表得很详尽,必须按照程序的要求充分地表达自己的意见。
5、忌在法庭上哭闹
并不是在法庭上示弱就会赢得法官同情,法官讲究的是证据,若是在法庭上上演一哭二闹三上吊的伎俩,一是扰乱法庭秩序,可能被法庭请出去。二是乱了自己的阵脚,错失陈述的机会。
6、在法庭上不要重复说过的观念和内容
在法庭上,你说过的话都会在庭审笔录中记录的,同样的观点说一次即可,说多了可能会使法官觉得厌烦,从而打断你的发言。
7、忌不留证据备份
一般提交法庭为证物的必须扣留为依据,你如当心法官也让其买通,你只能事先复制一份,还得找两个见证人,妥善安置。不然什么证据都交给一审法院了,到了二审就剩几页纸了,导致进行庭审时记错关键事实日期或者关键数字,有时会导致败诉。
8、不要脱离证据发言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法官审理案件所遵循的原则。切忌在庭审中脱离证据讲事实,跟法官打大打感情牌,这种情况最容易被法官打断。
9、忌质疑法官
很多当事人会在法庭上质疑法官白痴、收黑钱、装糊涂、没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