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姐

老王是我中专时的同学,比我大七岁。她是原单位委培的,说白了,也就是混张文凭。其时她已结婚,有一个两岁半的儿子。当然,这些都是后来慢慢知道的。

开始的印象,只是惊讶于她的身高体重,一米七以上,体重一百二三。长相一般,还略有点龅牙。皮肤倒是极好,是那种匀净的白。

她的嗓门大,粗,哑。我常常在半梦半醒时被吓醒:我们女生宿舍,怎么会有男人的声音?!

她的个性也像嗓子一样粗豪。晚上卧谈会,只听见她一个人的声音。她要么讲她家乡的野史,那些神秘的未经考证过的鬼神;要么就讲些《聊斋志异》、《三言二拍》。她讲《卖油郎独占花魁》,我们都为卖油郎的运气欢欣不已;也讲《王娇鸾百年长恨》,让我们为王娇鸾的痴情感叹,也为她遇人不淑而暗暗流泪;她到男生宿舍,随意往哪张下铺盘腿一坐,一会儿便聚拢一屋子人,听她信口开河而哈哈大笑……没过多久,她的系统自动升级,直接荣登学校大姐大的宝座。所有的同学,包括那些未婚的年轻老师,大家都讳去她的名字,尊称她为王大姐。

我是个相当慢热的人,和王大姐在性格上又有天渊之别,所以学期过半,虽也一起玩笑,然而到底与她还是有一层隔膜。

那天是星期天,我一个人半躺在宿舍的床上看书,就见她气鼓鼓地开门进来。问她什么也不说。我只能说些不着边际的安慰话。她兀自气愤难平。

我被她摔书踢鞋弄得看不下书去,索性放下书追问:“你到底怎么了啊?”

她:“还怎么了?还不是为了你!我在男生宿舍跟他们吵架了!”

我倒吓了一跳:“怎么了?为了我?!”我那么安静的人,近期并没跟人有过冲突啊。

她:“这些熊男生!他们在宿舍竟然说你是黑妹!还有人给你起诨名叫你红蜻蜓!”

我忍不住笑了。我本就不白,在高考后的那个暑假又东西南北中各个地方跑了一圈,更是晒得黑;说我是蜻蜓,当然是指我的轻瘦羸弱。

我笑着说:“没事没事,黑妹就黑妹吧,你别气啊!没关系啊!红蜻蜓也不是坏话,还有首日本歌就叫《红蜻蜓》呢!”

她看我笑得这样不以为意,气得都快掉下泪来。

或许就是当时她生气的表情,让我对她顿生亲近。我们彼此都向对方迈出了一大步。我开始称她为王大姐。

我个性上还是有点别扭的吧?与人亲近,也还是在身体上跟对方有意无意地保持距离。我不习惯像别的女孩那样勾肩搭背来来回回,即便同行,也总是保持一个拳头的距离。那时候每周一三五,学校浴室对女生开放,大家往往结伴去洗澡,互相擦背。而我总是错开时间,单独去洗。但不久,我特立独行就被老王瓦解——同行的时候,她把手重重地放在我的肩上或腰上,我抖肩扭腰怎么也甩不脱;洗澡,专等着与我一起去。但我从不要她帮我擦背,不管她怎么笑说她不收钱,我也不肯。终于有一次她恼了,一把抢过我的澡巾,一边皱着眉头说:“你这不是单纯的害羞,你这是心理有毛病啊!你怎么能不让人碰你呢?你这样下去,以后怎么结婚呢?”

我羞红了脸要去捂她的嘴,抢她手中的澡巾,可是一五四的我怎么能是一七三的她的对手?

久而久之,在她的强制之下,与别人身体上的碰触,真的不再让我心惊了。

调座位的时候,她非要与我坐同桌,老师以她的身高原因拒绝。她说:“我坐前排,靠墙坐,根本不会挡到任何人!”老师找不到驳她的理由,只有让她坐在了第一排的我旁边。

但有时候,老王就是个魔头。不要说同学,老师拿她都没辙。有一个教制图的年轻老师,整日眉头深锁,像谁欠他八百吊似的。他最讨厌学生上课迟到。进教室后总是顺手关门,若有迟到的,对不起,不喊三五声“报告”,不站满十分钟,他是不会示意坐在前排的我去开门的。就是这个老师,有一次自己竟然迟到了。老王跑到门口关上门,拍着手说:“这下好了!我们把他关门外试试!”又转脸对我说,“你不要开门啊!”

老师来了敲门,里面鸦雀无声。再敲,还是毫无动静。喊我的名字,我也不敢应。我看到老王一副憋住笑还在冲我摇头摆手的样子,完全是一个老顽童的嘴脸。老师一直敲了分钟,差不多快泄气的时候,我终究不忍,不顾老王生拉硬拽,还是去开了门。

那堂课,老师的嘴角下拉,眉头就没舒展过。不过,从那以后,却也再没迟到过。

冬天天很冷,大家都不想离开被窝。老王有本事大清早的让食堂的人将我们全寝室的早餐一起送到床头,让我们不出宿舍就能幸福地吃早饭;因为她与食堂打饭的人熟络,她一个人站在窗口往往要站上十几分钟,旁边一溜站的全是我们班的男女同学,让外班的同学羡慕嫉妒恨恨不已。

学校食堂的饭菜样式单一得要死。一天不知谁想起要吃饺子,得到很多人的响应。食堂没有这么多的人手,门口饭店的饺子馅又总是很可疑。于是老王去找食堂负责人谈判。那个周末全班三十二个同学都去食堂帮忙,饺子尽我们的同学吃,多余的可以卖给别班同学。

合作很愉快。我们班每个人花了一块钱,一个个吃到打嗝。

老王觉得自己比我们大,所以她应该像个老母鸡似的罩着我们每个人。有一个女生被外校的男生在课堂上带走,她带着我们到处找,终于在天黑之前找到。带回来的路上老王苦口婆心,软硬兼施,迫使那个女生答应再也不能不告知行踪就单溜出去。

别看老王在我们面前是这样雷厉风行的夜叉样子,在她老公面前,那真是柔得像水,软得像丝。

她的老公,我们都叫大哥。每次来看老王,总会带一些特产分给我们,当然,会另有足份的给老王。而老王,总会将她的那份再悄悄分一半给我。我吃得鼻塌嘴歪,一边吃一边心里无限艳羡老王的口福。

老王此时早已不是在我们面前的样子,说话的频率变慢了,振幅变小了,眼里也不复我们常见的凌厉和犀利。而是,剪一段目光,顷刻就能化为水了。

我们就全体自觉退出寝室,晚上不到睁不开眼不回去。回去的时候,也不再自己掏钥匙开门,而是细细地敲门。声音渐次大起来而没有应答时,我们就知道屋里没人。原来那个时候,大哥早已携老王离开去住宾馆了。

老王这样粗枝大叶的人,女红却很好。织毛衣、绣花、纳鞋垫、给孩子做小衣服,样样精通。我帮父亲织的第一顶帽子就是在她手把手教导之下织好的;平生织的第一件毛衣毛裤,也是拜她所教。

老王还多才多艺,京剧越剧都能唱几段。学校举行的大型晚会,她临时教我们几个唱《女驸马》,博得满堂喝彩;她穿上夹克衫,戴上鸭舌帽,女扮男装,与另一个女生一起表演二人转,更是惊艳。

一转眼,毕业季到了。整个校园都充斥着离别的气味。唱着伤心离歌,痛哭流涕,大家作鸟兽散。

毕业后的第二年,我结婚,她特地赶过来,送我鲜花、礼物和祝福。她叫我生个女儿,做她的儿媳。我笑着答应。

第二天分别。一别十四年。工作和家庭,让音讯渐次变少了。再后来,我换了单位,她离职,都是猝不及防,来不及告知对方就失了联系。

前年的一天,我想,总不能这一辈子,就再也见不到老王了吧?于是打114,中间经过N多周折,又几经辗转才得到一个号码,我打过去,是大哥!

晚上我接到老王的电话,只来得及叫一声名字,两个人就都哭了。

多好!多少世事已更改,而我们,还依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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