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氏春秋》卷7孟秋纪5懷寵诗解1道彰奸息义兵生人

《吕氏春秋》卷7孟秋5懷寵诗解1道彰奸息义兵生人

题文诗:

君子之说,非苟辩也;士之议也,非苟语也.

必中,然后;必当义正,然后.

故说义而,王公大人,益好理矣,士民黔首,

益行义矣.义理道彰,暴虐奸诈,侵夺术息.

虐诈侵夺,与义理反,势不俱胜,不两立.

有情有义,民自归附;无情无义,情散财聚.

也,敌境,民知所庇,知不死矣.

至国邑郊,不虐五谷,不掘坟墓,不伐树木,

不烧积聚,不焚室屋,不取六畜.得民虏,

奉而归之,以彰好恶;信与民期,以夺敌资.

若此犹有,忧恨,遂过不听,虽行武焉,

可矣.先礼后兵,先文后武,武不得已.

今有人者,能生死人,则天下人,必争事之.

义兵生人,亦多矣,人孰不悦?故义兵至,

邻国之民,归若流水,诛国之民,望若父母,

行地滋远,得民滋众,兵不接刃,民服若化.

【懷寵】原文繁体

  五曰:凡君子之說也,非苟辨也;士之議也,非苟語也。必中理然後說,必當義然後議。故說義而王公大人益好理矣,士民黔首益行義矣。義理之道彰,則暴虐、奸詐、侵奪之術息也。暴虐、奸詐之與義理反也,其勢不俱勝,不兩立。

故兵入於敵之境,則民知所庇矣,黔首知不死矣。至於國邑之郊,不虐五谷,不掘墳墓,不伐樹木,不燒積聚,不焚室屋,不取六畜。得民虜奉而題歸之,以彰好惡;信與民期,以奪敵資。若此。而猶有憂恨、冒疾、遂過、不聽者,雖行武焉亦可矣。

今有人於此,能生死一人,則天下必争事之矣。義兵之生一人亦多矣,人孰不說?故義兵至,則鄰國之民歸之若流水,誅國之民望之若父母,行地滋遠,得民滋衆,兵不接刃而民服若化。

【懷寵】原文繁体

先發聲出号曰:“兵之來也,以救民之死。子之在上無道,據傲荒怠,貪戾虐衆,恣睢自用也,辟遠聖制,謷醜先王,排訾舊典,上不順天,下不惠民,徵斂無期,求索無厭,罪殺不辜,慶賞不當。若此者,天之所誅也,人之所雠也,不當爲君。今兵之來也,将以誅不當爲君者也,以除民之雠而順天之道也。民有逆天之道、衛人之雠者,身死家戮不赦。有能以家聽者,祿之以家,以裏聽者,祿之以裏;以鄉聽者,祿之以鄉;以邑聽者,祿之以邑;以國聽者,祿之以國。” 

故克其國,不及其民,獨誅所誅而已矣。舉其秀士而封侯之,選其賢良而尊顯之,求其孤寡而振恤之,見其長老而敬禮之。皆益其祿,加其級。論其罪人而救出之;分府庫之金,散倉廪之粟,以鎮撫其衆,不私其财;問其叢社、大祠民之所不欲廢者,而複興之,曲加其祀禮。是以賢者榮其名,而長老說其禮,民懷其德。

卷七 孟秋纪 怀宠

【原文】简体
    凡君子之说也,非苟辩也;士之议也,非苟语也。必中理然后说,必当义然后议。故说义而王公大人益好理矣,士民黔首益行义矣。义理之道彰,则暴虐、奸诈、侵夺之术息也。暴虐、奸诈、侵夺与义理反也,其势不俱胜,不两立。
    故兵入于敌之境,则民知所庇矣,黔首知不死矣。至于国邑之郊,不虐五谷,不掘坟墓,不伐树木,不烧积聚,不焚室屋,不取六畜。得民虏①奉而题归之,以彰好恶;信与民期,以夺敌资②。若此而犹有忧恨、冒疾、遂过、不听者,虽行武焉亦可矣。

今有人于此,能生死一人,则天下必争事之矣。义兵之生一人亦多矣,人孰不说?故义兵至,则邻国之民归之若流水,诛国之民望之若父母,行地滋远,得民滋众,兵不接刃而民服若化⑧。
【注释】
①民虏:指俘获的敌国百姓。②敌资:指敌方的民众。资:资本,凭借。⑧若化:形容人民归附非常迅速。化:变化。

【译文】

凡君子出言,都不苟且辩说;士人议论,都不苟且言谈。君子一定想到符合道理才说,士人一定想到符合大义才议。所以,听了君子和士人的言谈议论,王公贵族越发喜好听道理了,士人百姓越发遵行大义。道义彰明,暴虐、奸诈、侵夺之类的行径就会止息。暴虐、奸诈、侵夺与理义是刚好相反的,势不两立,不能并存的东西。

所以,正义之军进入乱国的边境,乱国的士人就会知道保护者到了,百姓就知道不会死了。正义之军到了国都及一般城邑的郊外,不会祸害五谷,不会刨坟掘墓,不会砍伐林木,不会烧毁财物粮草,不会焚毁房屋,不会掠夺六畜。都会送回俘虏,以此表明自己的爱憎;使诚信与百姓愿望相合,以此争取乱国的民心。像这样,如果还有顽固不化、嫉妒、坚持错误、不肯归顺的人,那么即使对他们动武也是可以的。

假如这里有人能够使死人复生,那天下人一定争着服侍他。正义之军救活的人太多了,百姓谁不喜欢?所以,正义之军一到,邻国的百姓归顺于它就像流水一样迅速,被伐之国的百姓盼望它就像盼望父母一样。正义之军走得越远,得到拥戴的民众越多,不用动兵流血就可以使百姓迅速归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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