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易经残卷·艮》(草稿)上古伏羲时代

第11111卷 第121卷

◎第122122章 艮   第121卷 第476章 艮为山

艮,艮其背,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无咎。   象曰:兼山,艮。君子以思不出其位。

彖曰:艮,止也。时止则止,时行则行,动静不失其时,其道光明。艮,其止,止其所也。上下敌应,不相与也。是以艮其背,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无咎也。

文言:(原缺)

艮其背,不获其身:这些让人生厌的人都已经走了,可先哲顶着压力硬是把佗们追了回来。并且还没有限制佗们的人身自由。

行其庭,不见其人:没有人样也。是故“上下敌应,不相与也”。众叛亲离。

无咎:善补过也。本是“上下敌应,不相与也”,但先哲还是把佗留了下来。因为能够防患于未然,故不过。《老子》:“知止可以不殆。” 其道光明,动静不失其时也。

君子以思不出其位:当时的那些处理这些事情的精英们,佗们会站在对方的立场来考虑问题,佗们追求让自己的意识内存在与客观的意识外存在相一致,而不是主观地去判断问题。

止也:这里的“止”与“时止则止”,中的“止”意义不同。后者是舍弃废止意,是动词。而前者则有停留的意境。它是Center Nation文明中参照问题里的一个概念。《大学》:“於止,知其所止。”

时止则止,时行则行,动静不失其时,其道光明:本句话同《论语》:“子谓颜渊曰:'用之则行,舍之则藏,惟我与尔有是夫!’” 的意境是一样的。

止其所也:“艮其背”,先哲阻止的是什么? 彖辞注解说是阻止佗找地方另住。这家伙一意孤行,弄得众叛亲离,成了孤家寡人,最后选择出走。先哲把佗又给追了回来。伏羲时代的先民的这种做法,与舜帝流四凶形成鲜明对比。佗们的这种包容,令人敬佩。当时的那些领导者好比大山,佗们容纳一切,又坚定不移。佗们追求让自己的意识内存在与意识外存在相一致,不会屈服于外界的压力。

初六:艮其趾,无咎。利永贞。   象曰:艮其趾,未失正也。

文言:(原缺)

艮其趾:艮,止也。阻止了对方的这种行为。下文的“艮其腓”、“艮其限”、 “艮其辅”,皆类此。

利永贞:《坤·用六》“用六永贞。”这种斧正行为,是永远的榜样。这里是说,贤者正民之过,民众们为了一己私利而为难人家。人家贤者一见这情势,打算遁走他乡,以远小民,不恶而严也。结果被当值的执政给留了下来。因为人家没有背离正道,未失正也。是百姓们错了。

六二:艮其腓,不拯其随,其心不快。   象曰:不拯其随,未退听也。

文言:(原缺)

拯:拯救,这里指保其名节。同《论语·八佾》“女弗能救与?”意境一样。

本节与《六五》对文。这种领导人没有主见,你一劝说佗觉得有理,就听了,可是佗的手下却没有听从。事后经这些人一顿胡说八道,佗又觉得手下说的才对,于是佗就不乐意了。

九三:艮其限,列其夤,厉熏心。   象曰:艮其限,危熏心也。

文言:(原缺)

夤(yín):依附。这里指佗名下的财产。

厉:不停地动,不安静。

要求民众们取足而止,不可以多吃多占,并且要求列出佗名下所有的财产。那些利欲熏心的人因此而忙着散财,以防止自己遭受惩戒。

六四:艮其身,无咎。   象曰:艮其身,止诸躬也。

文言:(原缺)

艮其身:因其不是东西,被控制了人身自由。为民除害也,故无过。

六五:艮其辅,言有序,悔亡。   象曰:艮其辅,以中正也。

文言:(原缺)

前去上说下教,那里的那个领导不听劝,但是佗手底下的那些人却听。经过学习,这些人在言辞上比以前中正有礼,佗们的领导人一看自己的手下有进步,这才不再怪罪前来传播文明的人。于是“悔乃亡也”。

上九:敦艮,吉。   象曰:敦艮之吉,以厚终也。

文言:(原缺)

敦艮之吉,以厚终也:是说劳而无功,到了最后,人家也没听佗的,人家一直认为先哲不对,人们对先哲的评价不是“正确”,而是“博学”。《庄子·天下》曰:“以此周行天下,上说下教。虽天下不取,强聒而不舍者也。故曰'上下见厌而强见也,图傲乎救世之士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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