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的个人房产婚后卖掉,再买的房子是个人财产吗?

婚前个人房产婚后卖掉,再用这笔钱购买房子,这套房属于婚后个人财产吗?

本文作者丨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 戴金花
2008年小美与小明结婚,结婚之前小明在北京有一套商品房。2009年小美生子之后,卖了婚前的房屋,再出资30万购置一套新房。
小明认为婚前个人房产,婚后卖掉,再买房子是个人财产,是这样的吗?
婚后所购的房,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的名下。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夫妻一方的婚前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也就是说除非双方有约定,否则小明婚前购买的房屋,不会因为结婚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婚前个人房产,婚后卖掉,再买房子是否属于个人财产,还需要看具体的情况。
如果新买的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那么不论是新买的房是否双方都出资,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便完全用婚前房产置换的新房,也因为加名行为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而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新买的房屋登记在自己的名下,需要看双方的出资情况,如能够证明全部购房款由自己的婚前财产置换出资,那么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
如果不能证明,则需要根据出资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如婚前房屋所售价格仅支付了新房的首付,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还贷,那么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考虑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进行分割。
排版编辑丨黄忠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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