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房子,合同里没有这句话,你可千万不要...

买卖房子,合同里没有这句话,你可千万不要签字,可能会让你损失几十万。

不管你是买新房还是买二手房,无论你是买家还是卖家,在签房屋买卖合同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合同里有没有这样一句话。

“合同生效后,如有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赔偿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差旅费,律师费,鉴定费,保全费等等”。

在这里我要重点提醒大家,是因为很多合同都是他们所说的,官方合同都是这样的。

所以大概率合同里面是没有这样一句话的,但这样一句话却在我们买卖房屋的过程当中,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决定性的作用。

因此,如果没有这样一句话,一定要亲手加上去,手写也没关系,把它加在你的附加条款里面。

这样一句话虽然不是特别的起眼,必要的时候可以帮助你减少几十万的损失。

谁赚钱都不容易,谁买房也不容易,我们身边很多小白第1次买房都是东拼西凑凑够的首付款,而且还背负了巨大的房贷。

所以啊,一定要注意这个环节,这对你们买房非常的重要。

如果对方不同意加,这个合同你可千万不要签。

这样避免了纠纷,换一套房子购买,总比损失几十万要强得多,买房路上不需要花那么多的钱交学费。@重庆地产视野 #重庆身边事# #重庆爆料# #重庆头条#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