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保洁捡走23万手镯,失主花1万酬谢后,要求辞退保洁员

河南郑州,一名女子在搬家时,随手将价值23万元的一袋玉镯放在了楼梯口。第二天,女子想起此事,急忙跑去查看,却发现玉镯早已不见影子。调取监控后,女子发现,玉镯被一位保洁员捡走了。
保洁员先是将装着玉镯的袋子放在了楼梯间,下班以后,就悄悄拎回了家。这一切,通过监控看得一清二楚。
女子找到保洁员,想讨回丢失的东西,却被保洁员一口拒绝,表示自己没有捡到任何东西。
后来,在警方介入下,女子拿出一万元,作为酬谢,给了保洁员,保洁员也把玉镯还给了女子。
事情到此本可以结束。却不料过了一段时间,女子又在小区见到了保洁员。女子很不高兴,物业曾经说过要将保洁员辞掉,怎么还没有辞掉?于是,又找来媒体处理此事。
这件事中,争议的有3点:
1、保洁员是不是故意把玉镯拿回来,想私自占有?
保洁员解释,自己认为是不值钱的东西,所以才会拎回来,给孩子玩。至于为什么女子上门讨要,自己没有承认,则是因为当时女子十分厉害,自己又害怕又生气,所以才会说没有捡到。保洁员的话可信度高吗?
从视频中看,34只玉镯,被纸包着,放在一个简单的塑料袋里。低廉的包装,随意地丢在楼梯口,说是价值23万的贵重物品,谁会相信?
在大家的印象中,贵重物品,不都应该妥善保管吗?谁会随随便便扔在地上?更何况,这样的包装,连超市里几块钱的饼干都不如,又会值几个钱?
保洁员的责任就是清理楼道中的垃圾,人们随意丢弃的纸箱、瓶子等物品也包含在内,玉镯被保洁员认为是“别人扔了不要的东西”,捡起来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所以说,保洁员很有可能确实把玉镯当成了不值钱的东西,才会拎回家。
但是,不管值不值钱,按保洁公司的规定,捡到东西都应该上交给公司,不能私自拿回去。保洁员的做法违背了公司的规定,明显是错误的。
并且,在女子上门讨要时,拒不承认,更是错上加错。女子态度不好,是女子的错,但不能因此而否认自己拣到东西的事实。自己可以要求对方道歉,却不能故意说谎,遮掩真相。
2、女子应不应该给保洁员1万元作为酬谢?
关于1万元酬谢金,女子和保洁员之间争执不休,女子说是对方强行索要,不给就不还玉镯;保洁员说是女子主动提出要给2万,最后给了1万。双方各执一词,真相已难以寻求。
我们《物权法》规定,拾到遗失物,应当及时归还,失主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拾得人有权请求失主支付承诺的报酬,但没有报酬请求权。
从法律上说,如果保洁员为了保管金镯所产生了一些费用,是可以向失主索要的。但实际上,保洁员本就不应该把所失物品带回家中,并且保管过程中也没有额外花费什么,所以是没法向女子索要保管费的。
保管费不能要,那报酬呢?法律规定,如果失主承诺了支付报酬,那拾得人有权索要。
2万元报酬,更大的可能是女子主动提出的。毕竟,23万元珠宝丢失,放在谁身上会不着急?在那种情形下,主动拿出2万元感谢对方也是有可能的。
并且,当时警方也在场,保洁员主动索要的可能性确实不大,否则,就成了设施勒索了。
只不过,女子后来只给了一半,也就是1万元而已。
3、保洁员应不应该被辞退?
保洁员捡到物品没有上交,明显是违背保洁公司规定的。但有没有达到辞退的标准,却是要看保洁公司的规章制度。
有不少网友推测,事情已经过去了,女子却又找来记者,重提此事,表面上看,是不甘心保洁员没被辞退,实际上,是后悔自己当初拿出来的1万元,想借此讨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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