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素狂草《风流帖》

打开凤凰新闻,查看更多高清图片

这是怀素49岁时写的狂草,使转如环,奔放流畅,一气呵成!

此帖内容是关于王献之、王洽、王珣的书法评论,此帖原名为《王献之王洽王珣书评》,有人参照历代名帖命名习惯,或感其率意颠逸、天真烂漫,称为《风流帖》。

怀素(737-799年),俗姓钱,字藏真,永州零陵(今湖南零陵)人。唐代书法家,以'狂草'名世,史称'草圣'。

怀素自幼出家为僧,经禅之暇,爱好书法,与张旭齐名,合称'颠张醉素',形成唐代书法双峰并峙的局面,也是中国草书史上两座高峰。

释文:

王献之,字子敬,羲之第七子,官至中书令。清峻有美誉,而高迈不羁,风流蕴藉,为一时之冠。方学书次,羲之密从其后掣其笔不得,于是知献之他日当有大名。后其学果与羲之相后先。献之初娶郗昙女,羲之与昙论婚书云:'献之善隶体,咄咄逼人。'又尝书《乐毅论》一篇与献之学,后题云赐官奴,即献之小字。献之所以尽得羲之论笔之妙。论者以谓如月穴凤舞,清泉龙跃,精密渊巧,出于神智。梁武帝评献之书,以谓绝妙超群,无人可拟。如河朔少年,皆悉充悦,举体沓拖,不可耐何。献之虽以隶称而草书特多。世曰今草,即二王所尚之。

王洽,字敬和,导第三子,官至中书令。洽于导诸子中最为白眉。理识明敏,书兼众体,于行草尤工。挥豪落纸有郢匠运斤成风之妙。羲之尝谓洽曰:'弟书遂不减吾'王生虔亦谓:洽与羲之书俱变古形。

王珣,字元琳,洽之子,官至尚书令,谥献穆,能草圣。然当时以弟珉书名尤著,故有'僧弥难为兄'之语。僧弥,珉小字也。

贞元改元春二月三日沙门怀素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