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科技巨头的差别”1,赵灵敏老师总结...
1,赵灵敏老师总结了中美科技巨头的4点区别,引起了很大反响:
(1)中国的科技巨头一般都会利用用户的数据进行互联网放dai, 并且打着科技公司的幌子,以避免监管。美国科技公司基本不做互联网放贷这个事儿,因为美国的传统金融体系本来已经很成熟。
(2)中国的科技巨头基本上是在做着应用端和市场端的事儿,底层的基础技术不多。他们的成功除了个人的努力和天赋之外,也得益于宽松的环境和用户隐私的极大牺牲。
(3)价值观层面的区别,中国的科技公司是造富的工具,实现个人财富自由的工具,而美国科技公司一般是着眼于人类层面更大的目标,用科技造福人类!
(4)中国科技公司的创始人,一般会拔高到心灵导师艺术家或者学者的层面,对各种微观和宏观的事物进行评价。这在美国根本是不可思议的。
2,大家如果不同意呢,可以直接去赵灵敏老师的视频下面留言。我觉得赵老师对中国科技公司的描述是100%正确,对美国科技公司呢,有点儿过誉,但基本方向是对的。
3,我也补充三点区别:
(1)美国科技巨头都是真正的国际化公司,在全世界绝大部分国家都有公司和业务,而中国科技巨头经营范围主要集中在国内。
(2)美国科技巨头整天烦恼的一件事情是:如何向美国政府证明我们没有垄断地位!美国政府也整天盯着他们时刻想把他们拆分,告他们垄断。中国科技巨头一般没有被判定垄断的风险。
(3)中国科技巨头做的产品,说实话,从友好性和易用性角度讲,是比美国的产品好的。中国科技公司在迭代产品的时候,主要思考的问题就是如何让产品更符合用户的习惯等技术问题,而美国科技公司在迭代产品的时候,畏手畏脚首先考虑的是法律问题和用户隐私的问题,所以有很多时候就忽略了,用户体验的流畅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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