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同于失者,失亦乐得之”如何理解?乐得有何深意?

开经语

宣道贵德抱无得一,行善利生济世救人。

虚静恬淡寂寞无为,知强守柔神定气闲。

求真返朴天地人和,慈心大用智慧超逸。

道常无名玄同无碍,上德无己法雨无边。


此篇承接(《道德经》“道者同于道,德者同于德”如何理解?什么是同?

学习道德经,开启大智慧。

第四段经文:

同于道者,道亦乐得之;

同于德者,德亦乐得之;

同于失者,失亦乐得之。

此段经文很费解,老子《道德经》中没有出现过这类句法。其他古典中也没有出现过。这段经文提出了三同三乐,前一段提出了三同。前一段的三同与此段的三同关系紧密,但三同与三乐的关系是什么?这里的经义太深奥,帛书传承者直接删文字。

今天的注释家同样困于经义深奥,见到帛书删减文句如获至宝,以为找到了《道德经》原文。结果出现了如下“原文”:同于德者,道亦得之。同于失者,道亦失之。

这是帛书本的原文,陈鼓应、傅佩荣等注释家都赞同。但绝不是老子《道德经》的原文。老子《道德经》的原文就是王弼版本。我们依照王弼文本讲述。

道者与道者同,与德者同,与失者同,这就是三同。道者与道者同不难理解,正像孔子说的“君子目击而道存”。与德者同,释德清注为“玄同”,可以理解为道者可以转化德者,中间有沟通的桥梁。道者与失者同,就是道者入浊世的本怀

道者是菩萨,以济世救人为大任。《道德经》的中心思想就是以玄同思想来济世救人。此段王弼注释不详,河上公注为:“与道者同,道亦乐得之也。与德者同,德亦乐得之也。”这个注释不直接。

看释德清的注释:“惟圣人从事于道,妙契玄同,无入而不自得。故在于有道者,则同于道;在于有德者,则同于德。失者,指世俗无道德者。谓至于世俗庸人,亦同于俗。且同于道德,固乐得之;即同于世俗,亦乐而自得。”(五十四页)释德清不仅解释了三同,也解释了三乐。

圣人不仅与道者同,而且与德者同,且同而乐之;与失者同,且同而乐之。我们仿佛读到了“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大愿。与失者同最难做到,与失者同而乐之,那是更难更难了。道者与德者同,同而乐之;与失者同,同而乐之。这是至高无上的境界。

乐得者,乐而得之,从道者说是甘心情愿,大愿必得的意思,从德者、失者说是皆大欢喜,产生修道之心。圣人有救世之心,凡夫有见道之愿。失者虽在浊世地狱,终有脱离的一天。此三同是玄同,不是等同,这是释德清注释的慧眼。理解三同,也就理解三乐,理解三乐,就理解三得。

现在从现实地说,乐得就是必然得到,如同因果报应。想得到会得到,不想得到也会得到。冉有问孔子:“伯夷叔齐,何许人也?”孔子答:“古之贤人也”。问:“怨乎?”孔子说:“求仁得仁又何怨?”《论语·述而》这也是乐得。

求仁乐得仁,求道乐得道,求德乐得德,求失乐得失。求天堂得天堂,求地狱得地狱。世人选择什么样的修行道路,必然走到那条道路的终点,就应该承受它的果,无论是甘果还是苦果。修道者不会得到失者之果,不修道者(失者)不会得到道果。

呉诚真道长说:“道本清净,修行的人遵行道的精神,达到清净无为,道亦感而应之。”又说:“一个人一旦失去了道和德,失道与缺德就跟定了他。所谓同声相应而同气相求,一切失道和缺德的后果也就找上门来了。”桀纣幽厉就是例证。

以上从究竟地和现实地解读第四段经文。老子从现实地和究竟地双行开显圣人入浊世救世济人的妙理,圆融中道,理事无碍,事事无碍,开权显实,回归本位,得大快乐。


第五段经文:信不足焉,有不信焉。

老子宣说了上述真谛,上士深信不疑,勤而行之。老子此处没有说上士(道者)的反应,而是说中士(德者)和下士(失者)的反应。中士将信将疑,下士完全不信,反而大笑之。此句在十七章中同样出现过,用意相同。有注释家认为是衍文,误解了老子经义。

(附)章节次序争议:

此章应该接在曲则全章(二十二章)、企者不立章(二十四章)之后,帛书老子《道德经》是企者不立章(二十四章)在前,紧接曲则全章(二十二章),证明这一点。此章是对二十二章、二十四章的归纳,并开启道法自然章(二十五章)。二十二章是从事于道者,二十四章是从事于失者

此章且开启道、天、地、人四法理论,放在二十五章前面是合适的。希言自然和道法自然非常对应。可见老子《道德经》的结构严密。帛书老子《道德经》证明古代版本章节之间有出入。

二十一自二十五章正确次序和主旨列表(供参考)

二十一章 孔德之容章

【开启德教 五步证道】

二十二章 曲则全章

【修身四法正说】

二十三章 企者不立章

【修身四法反说】

二十四章 希言自然章

【修道修德 失修之分别 道天地人有别】

二十五章 道法自然章

【道天地人无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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