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伏兆中将

旷伏兆(1914.01.27---1996.06.04),江西永新埠前镇心田村人。1929年10月参加文雅乡工会,任文雅乡工会委员、县模范团大队长。1932年3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3年3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同年转入中国共产党。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历任红6军团第18师卫生部、军团保卫局保卫队政治指导员,第17师连政治指导员、新兵营营长,龙桑独立团政治委员。参加湘赣、湘鄂川黔苏区反围剿作战和长征。1937年1月入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学习。抗日战争时期,任中共山西省方山县委书记,山西省战地总动委会第2支队副支队长,冀中军区第一军分区、警备旅政治委员。参加了百团大战及冀中区五一反扫荡作战。1943年2月任晋察冀军区第十军分区政治委员兼中共地委书记。在北平、天津、保定地区领导抗日军民创造性地开展平原游击战、地道战、地雷战,灵活机动地打击日本侵略军,坚持抗日游击战争。解放战争时期,历任晋察冀军区补训兵团政治部主任,华北军区第6纵队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第1纵队政治委员,第67军政治委员。参加了平津、太原等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1年参加抗美援朝,任中国人民志愿军第67军政治委员,第19兵团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政治委员。参加1951年夏秋季防御作战和1953年夏季进攻战役。停战后。1958年回国后入高等军事学院学习。1960年后任国家地质部副部长,空军副政治委员,铁道兵第二政治委员。是中共八大、十二大代表,第三、第五届全国人大代表。1982、1987年被选为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1955年被授予中将军衔,荣获二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1988年获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著有《旷伏兆征程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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