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时间长短是判断“醉驾”的依据吗

酒后时间长短是判断“醉驾”的依据吗

谭浩俊 中国不良资产行业联盟研究

不要以为喝过酒后过了一段

时间了就可以开车,

只要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超标,

一样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南充的陈某在餐馆与朋友聚餐时喝了5瓶啤酒,意识到饮酒后不能驾车,当晚便让朋友帮忙开车回家。次日早上8时,陈某驾车去上班,途中被交警拦截。经查,陈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12mg/100ml,系醉酒驾驶。

看到这样的新闻,很多人肯定会问,前一天喝的酒,第二天被查出酒精含量超标,是否有失公正。笔者的观点是,一点也不。因为,是否酒驾或醉驾,与喝酒后的时间长短无关,而与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有关。

尽管陈某是前一晚喝的酒,且当晚没有开车,而是第二天才驾车,看起来隔了一个晚上,但是,与早上喝酒、晚上开车并没有什么区别。因为,酒精在体内的挥发,需要一段时间。只要酒精没有挥发到法律允许驾车的范围,就可以认为是酒驾或者醉驾,就能够依据相关法律追究驾车人的法律责任。

必须注意,“醉驾入刑”,目的就是要让每个公民都能自觉遵守法律,不喝酒驾车,尤其不醉酒驾车。不酒驾或醉驾,不仅是对他人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不仅是对个人利益负责,也是对公共利益负责。如果将喝酒间隔时间长短作为是否酒驾或醉驾的标准,而不看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就有可能出现许多人为现象,就容易被钻空子。只有严格按照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评判是否酒驾或醉驾,才是最科学、最合理、最公平的。

尽管从主观上讲,陈某没有酒驾或醉驾故意,且在喝酒的当晚没有驾车。但是,由于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没有因为过了一个晚上就挥发完毕,仍然属于醉驾范畴,那么,陈某就必须为此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在量刑时,则可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醉驾”的司法解释中“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于刑事处罚。”予以适当考虑,不追究刑事责任。但要记录在案,一旦发生类似现象,一律按“醉驾”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

众所周知,国外在机动车驾驶方面,有着严格的制度和法律,并和一个人的诚信形象紧密联系在一起,譬如闯红灯、超速驾车等,都有可能使驾车者在就业、创业、融资等方面受到限制,甚至寸步难行。我国由于在诚信体系建设方面还比较滞后,相关的制度规定还没能跟得上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因此,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广大居民群众生命财产案例的角度出发,先将“酒驾”和“醉驾”写入法律,并将“醉驾”与刑事责任紧紧联系在一起,也是迫不得已的一种举措。随着社会诚信体系的不断完善,适应广大居民染缸意识的不断增强,相信“醉驾入刑”也会慢慢退出,取而代之的是将居民的交通行为与诚信形象结合在一起,形成更加有效的监督机制。

事实也证明,自从“醉驾入刑”以后,“酒驾”和“醉驾”的现象已经大为减少。即便还有极少数人顶风作案,但一经发现,就会立即受到法律的严惩。需要特别关注的一个现象是,很多法规在制定出台以后,社会反响的差异是比较大的。只有“醉驾入刑”受到了舆论和公众的广泛支持。原因就在于,对于“酒驾”和“醉驾”,社会各方面都是深恶痛绝的,都是支持有关方面坚决予以打击的。纵然有的人因为触犯法律被追究责任,家人朋友等也不会怪怨他人,而会责怪“酒驾”或“醉驾”者。

所以,面对陈某以“醉驾”被追究责任,切不可从当天喝酒还是早一天喝酒来衡量,而应当一切相信科学,让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来说话。这也进一步提醒喝酒者,不要以为喝过酒过了一段时间了就可以开车,只要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超标,一样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从这个角度来讲,陈某的“醉驾”案例,对他人也是一种警示、一种提醒。

法律是为了纠正和规范人的行为,只要行为规范,就不可能违反法律。自然,法律也不会追上门。既然“醉驾入刑”已经形成共识,还是希望每个公民、特别是好酒的人,还是正确对待喝酒与开车的关系,确保不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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