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浩俊:收紧再融资反市场,不收紧......
证监会官员近日在保荐机构专题培训会议上指出,企业再融资募集所得资金不鼓励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并需详细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投向。不允许房地产企业通过再融资对流动资金进行补充,募集资金只能用于房地产建设而不能用于拿地和偿还银行贷款。
这也意味着,监管部门对企业再融资行为正在收紧,相关企业、特别是房地产企业通过再融资募集资金的用途正在变窄,通过再融资募集到的资金,必须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而不能再无序使用。
事实上,无论是上市发行取得的资金还是再融资获得的资金,管理层一直有比较明确的要求。但是,由于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监管的脚步没有及时跟上,特别对再融资,更多的考虑企业的需要,而不重视资金的使用,不重视资金的去向。因此,也就直接造成资金使用效率的下降,甚至很多资金还被企业挪作他用。如用于理财、进入股市、转道给其他企业发放高利贷等。所以,证监会决定收紧再融资,压缩再融资资金的使用用途,就眼前来说,还是需要的,也是及时的。
需要注意的是,单纯依靠收紧再融资,可能还不是最为恰当、最为有效的做法。因为,就算用途变窄了,如果监管跟不上,同样会出现资金使用不当的问题。相反,却限制了企业的自主权,影响了企业资金的合理调度和使用。譬如银行通过再融资筹集资本金的问题,就存在比较大的漏洞和不足。为什么会出现“流动性陷阱”现象,就在于银行没有充分考虑市场的需要,盲目发放信贷资金所致。而银行所以有盲目放贷的条件,一定程度上,又与管理层对银行通过再融资筹集资本金有关,使银行有太大的盲目放贷的资本金空间。
相反,如果银行受资本金控制,就会更加重视资金投放的合理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恰恰是,在过去的相当一段时间、特别是金融危机爆发以来的这段时间,监管部门对银行通过再融资募集资本金的要求太低、放得太宽了,以至于乱放、滥放贷款的现象十分普遍。也许,这也是金融监管体系不完善、监管分家现象太明显的表现之一。
对企业、特别是房地产企业的再融资,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管理层也是能放则放、能松则松,该不该批准、能不能批准的,都因为需要批准了。自然,企业也就把股市当作了提款机。提款机不怕,怕的是提取的款项不知用到哪了。可以这样说,近半资金都没有按照规定用途使用,相当一部分资金被企业浪费或体外循环了。在这样的格局下,股市还怎么能够健康发展,企业又怎能不陷入发展困境。
所以,面对企业动辄将再融资资金用于他途,并在用途没有明确的情况下提出再融资计划,管理层应当更多的从资金的使用和去向加强监管,并作为今后能否再融资的重要依据。凡是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或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出现严重违规问题的,要严格控制其今后再融资,原则上三年内不能再融资。且在获得再融资资格后,设定必要的融资门槛和条件。对那些认真执行再融资规定、资金使用规范的企业,则重点支持。而对象银行通过再融资募集资本金的行为,则也应当设立一些门槛与条件,譬如信贷资金的结构、规模扩张与结构优化是否统一、有无体外循环和资金内部流动转移的现象等。
而在收紧企业、特别是房地产企业再融资的同时,对市场有前景、效益较好的实体企业,则应当放宽再融资条件,降低再融资门槛,简化再融资程序,缩短再融资审批时间,让实体企业更多地通过获得直接融资,减轻实体企业的负担。前提是,有没有过违规现象,在哪些方面出现过违规。否则,也会出现资金被挪作他用的现象。
总之,收紧再融资只能作为眼前规范融资行为的一项措施,从市场化角度出发,今后还是要放开。需要把握好的是,对资金的去向实施更加严厉的监管,对再融资前企业有没有发生违规现象提出更高要求,倒副企业规范行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明确资金的使用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