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农”“卡头”与诈骗团伙勾连的按共犯处理!上海警方重击电信网络诈骗
东方网记者李欢12月1日报道:今年10月全国部署开展“断卡”行动,集中力量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活动。今天,上海市公安局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断卡”行动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已打掉贩卡团伙12个,抓获“两卡”违法犯罪人员2200余人,今年以来全市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抓获数、破案数同比分别上升58.6%、106.4%。
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来自本市的王先生等3名市民群众从警方手中领回了130余万元被及时止付冻结的被骗款。会后,警方还将向24名市民返还420余万元被骗款。据了解,今年以来,上海警方已先后将4400余万元被及时止付冻结的被骗钱款返还给市民群众。
“5000元收购一张银行卡!”。当你为贪图小利而出售自己的银行卡时,不仅有泄露个人隐私的风险,更有可能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近期,浦东警方成功抓获一个专门从亲朋好友处收购银行卡用来帮助诈骗分子转移涉案资金的犯罪团伙。
前期,浦东警方破获一起投资理财类诈骗案件,并循线成功锁定一个专门从事收购银行卡、帮助犯罪分子转移涉案资金的犯罪团伙。在当地警方协助下,于9月22日浙江义乌将黄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当场缴获作案手机20部、走账银行卡24张。
经查,该团伙谎称需要办业务、冲业绩等,以3000至5000元的价格,从亲朋好友处打包收购各类银行卡以及相应配套的手机卡、网银U盾等一整套“装备”,并利用这些银行卡来帮助境内外诈骗分子进行走账洗钱、转移资金,共经手转账35万余元,从中牟取不法利益3万元。
目前,黄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逮捕。警方提示:市民应当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网银U盾等物品,对废弃不用的银行卡应及时办理销户业务,切勿非法买卖个人手机卡、银行卡等。
任何一起电信网络诈骗,都离不开信息流(通过电话、微信、网络等方式洗脑)和资金流(通过银行卡、第三方支付等转账)两个关键要素,而信息流和资金流最重要的载体就是手机卡和银行卡。具体来说,手机卡的种类,包括三大运营商的手机卡、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和物联网卡。银行卡的种类,包括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结算卡和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第三方支付)。
据上海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庄莉强警官介绍,在侦办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时,公安机关发现有大量的“实名不实人”电话卡、银行卡被犯罪分子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有些人为了“蝇头小利”,在不法分子的唆使、引诱下,不惜牺牲个人的征信信用,以自己的名义办理电话卡、银行卡后,出租、出售、出借给一些“收卡”中介,以此赚取费用。在倒卖“实名不实人”电话卡、银行卡的各个环节里,出现了“开卡、带队、收卡、贩卡”等不法团伙。
具体来说,开卡人员就是以自己名义开办电话卡、银行卡后出租、出售、出借给他人的人员,也叫“卡农”。带队团伙就是诱骗或者组织他人开办电话卡、银行卡的人员。收卡团伙就是接收带队团伙手机卡、电话卡的人员,也叫“卡头”。贩卡团伙就是接收全国各地收卡团伙的手机卡、银行卡,层层贩卖赚取差价的人员。
开卡、带队、收卡、贩卡行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直接与诈骗团伙勾连的,按照诈骗共犯依法处理。根据涉案情况不同,还可能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侵犯公民信息罪等罪名。
上海警方表示,此次“断卡”行动没有期限,全市公安机关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直到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无卡可用。广大市民群众一旦发现买卖“两卡”的违法犯罪行为,请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同时,警方提醒市民群众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卡、手机卡,一旦丢失要立即挂失。买卖、出借对公账户以及银行卡、电话卡等是违法行为,甚至还可能涉嫌犯罪。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来源: 东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