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齋读史札记|珍妮机、鸦片战争及《民法典》
1、为什么说珍妮纺纱机是“第一台真正意义上的机器”?
1733年,英格兰中部兰开夏技工(钟表匠)约翰·凯伊发明了飞梭。原来织工织布,手掷梭子于经纬线之间,现在脚踏踏板,带动梭子往返飞动,提高功效一倍。飞梭能否算做一个机器呢?这里我们要注意工具与机器的区别。工具一般是指人从事劳动、生产所使用的器具,它直接作用于劳动对象,如斧头、钳子、缝纫针;而机器一般是由三部分:工具机(或作业机)、传动机和动力机组合而成。因此凯伊的飞梭只能是手工工具的一个部件,不是机器。而工业革命是从发明和使用机器开始的,所以飞梭的发明不是英国工业革命的开端。
尽管飞梭不能算作是完整意义上的机器,但它的功效是显著的,飞梭的使用造成了纺与织之间的不平衡,一个织工往往需要6-8个纺工供给棉纱,引起严重的“纱荒”。为了解决这个矛盾,1765年,织工哈格里夫斯发明了一种新式纺纱机,以他女儿的名字命名为“珍妮纺纱机”,把一次只能带动一个纱锭的纺车改革成为能带动16——18个纱锭,这意味着由一次只能纺一根线变成能同时纺16至18根线,大大提高了功效。尽管“珍妮纺纱机”仍在使用人力,但它具备动力、传动、工具三个部分的装置,已经是一台机器了。“珍妮纺纱机”的出现揭开了工业革命的序幕,成为英国工业革命开始的标志。
2、为什么中国近代史的开端是鸦片战争而不是《南京条约》的签订?
关于该问题,首先中国近代史相对于中国古代史来说,划分的依据主要是中国的社会性质和主要矛盾以及革命任务发生了重大变化。即大家所谓的由独立自主的封建社会转变成了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伴随而来的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鸦片战争之前中国的主要矛盾是农民阶级与封建地主阶级的源矛盾,而鸦片战争以后的主要矛盾则逐渐变为中华民族和帝国主义之间的矛盾,农民阶级和封建地主阶级之间的矛盾;中国的革命任务发生了变化,由反对本国封建势力,变成了既反对本国封建势力,又反对外国殖民侵略的任务,革命的性质也由传统的农民战争转为旧民族主义革命。
追根溯源,这一切都是由中国近代社会性质的变化引起的。而中国近代社会性质的变化,确是在中国近代受“冲击—反应”模式影响下的社会变迁。社会性质的变化,具体表现为鸦片战争后《南京条约》的签订,领土和国家主权的部分丧失,开始沦为两半社会。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南京条约》才是中国近代史开端的标志性事件。
但对于诸如战争、革命、变法等历史事件概念的的理解,我们却不能仅仅局限于其单纯的事件本身,而要从其时代大背景下,来瞻前顾后的阐释它的内涵,这样就有了广义和狭义的两种结果。比如戊戌变法,狭义的内涵仅仅指1898年的持续了103天的百日维新,但广义言之,却要从1895年的公车上书讲起;再如对辛亥革命的理解,狭义的辛亥革命特指1911年10月份发生在武昌的起义以及随着而来的各地响应,但广义的革命却要从1894年兴中会的建立讲起,一直延伸到1912年中华民国的建立甚至更久。对于鸦片战争的理解亦如是,狭义的鸦片战争,或指的是1840年中英之间的直接交火。但广义的鸦片战争,却要从英国为扭转贸易逆差而走私鸦片,再到林则徐虎门销烟,然后中英两国交火,以及两年后《南京条约》《望厦条约》《黄埔条约》等善后条款的签订。所以,从这个角度上来讲,《南京条约》属于广义鸦片战争的一部分,这样我们理解鸦片战争是中国近代史的开端的问题也就逢刃而解了。
其实,关于中国近代史的开端是鸦片战争还是《南京条约》,学术界一直有争论的。当今大陆历史学者通常把1840年鸦片战争作为中国近代史的开端.而港台历史学者把1842年中英《南京条约》的签订作为中国近代史的开端。这恰恰体现了历史的争鸣。
3、为什么《拿破仑民法典》成为了世界民法典的源头?
《拿破仑法典》 又称《法国民法典》或《民法典》。1800年,法国执政府录用J.E.M.波塔利斯、F.D.特龙谢、F.J.J.比戈德普雷阿梅讷和J.马尔维尔四位法学家起草民法典。第二年,他们完成了悉数民法典的初稿。拿破仑十分关怀法典,甚至亲身参加了法典的拟定作业。法典草案经过法国枢密院的细心检查,还送交各法院广泛征求意见,最后在议后获得经过。帝国建立今后,民法典在1804年3月21日经过,并予以公布。这部法典的立法准则是自在和对等准则、所有权准则和契约准则。充分反映了资产阶级革命的效果。
《拿破仑法典》的内容除总则以外,共有3编2281条。榜首编是人法,是关于个人和亲属法的规则,实际上关于民事权利主体的规则;第2编是物法,规则了各种产业和所有权及其他物权;第3编是关于获得所有权的各种办法,这一编规则了继承、赠与、遗言和夫妻产业制,还规则了债法。这部法典至今仍在运用,但100多年来,跟着法国社会经济和政治的改变,法典也进行了一百屡次的修正。
《拿破仑法典》是资产阶级的榜首部民法典,它对后来许多资本主义国家的立法产生了很大影响。例如,卢森堡和比利时至今依然把它作为自己的法典运用,一些法国的前殖民地也在运用这部法典。一起,许多国家在拟定本国的民法典时是以这部法典为蓝本或是作参阅。如丹麦和希腊的民法典就是以它为蓝本拟定的,而德国、瑞士、葡萄牙、巴西等国的民法典显着受到了《拿破仑法典》的影响。
“我真正的光荣,并非打了那四十多次胜仗(实为五十余次),滑铁卢一战抹去了关于这一切的全部记忆。但有一样东西是不会被人们忘记的,它将永垂不朽—就是我的这部《法国民法典》。”拿破仑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