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有哪些条款需要形成文件化

◎4.3确定环境管理体系的范围应保持范围的文件化信息,并可为相关方获取。◎5.2环境方针环境方针应: 保持文件化信息;◎6.1.1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组织应保持:需要应对的风险和机遇的文件化信息;◎6.1.2环境因素组织应保持以下内容的文件化信息:—环境因素及相关环境影响;—用于确定其重要环境因素的准则;—重要环境因素。◎6.1.3合规义务组织应保持其合规义务的文件化信息。◎6.2.1环境目标组织应保持环境目标的文件化信息。◎7.2能力组织应保留适当的文件化信息作为能力的证据。◎7.4信息交流总则适当时,组织应保留文件化信息,作为其信息交流的证据。◎8.1运行策划和控制组织应保持必要的文件化信息,以确信过程已按策划得到实施。◎8.2应急准备和响应组织应保持必要的文件化信息,以确信过程按策划予以实施。◎9.1监视、测量、分析和评价组织应保留适当的文件化信息,作为监视、测量、分析和评价结果的证据。◎9.1.2合规性评价组织应保留文件化信息,作为合规性评价结果的证据。◎9.2.2内部审核方案组织应保留文件化信息,作为审核方案实施和审核结果的证据。◎9.3管理评审组织应保留文件化信息,作为管理评审结果的证据。◎10.2不符合和纠正措施组织应保留文件化信息作为下列事项的证据:—不符合的性质和所采取的任何后续措施;—任何纠正措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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