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12月前不处理这些业务,就要多交滞纳金了!
今年过得非常快,
疫情还未真正结束,
2020年却要结束了。
赶在年底前,
如果你的车还没完成下面这些事,
就得抓紧了!
否则逾期,滞纳金又是一笔额外支出。
从2007年7月1日开始,车主在投保交强险时都需要缴纳车船税。如果不缴交车船税或无车船税购买凭证,保险公司是不单独办理交强险的。
但车主需记住,两者的期限是不一样的。
车船税:每年12月31号为截止日期;
交强险:从缴纳保险那天开始算起,保期一年。
现实生活中,你可能会遇到以下2种情况:
1、已购买车船税,但交强险快到期的:只要到保险公司凭车船税购买凭证单独购买交强险就可以了;
2、已投保交强险,但未购买车船税的:在每年12月31日前到地方税务局前台缴纳即可。
如果车主在12月31日前未交车船税,那就需要交滞纳金了。时间不多,抓紧啦。
而如果车主未及时续交强险,根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此外,若车主在脱保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有权不赔。
对于年检时间,仍有不少车主会误以为,年检就是在年底。实际上并非如此,有三个地方可以查询年检的时间。
第一,行驶证。行驶证正本最下面的登记日期,注册日期的月份就是车辆年检的月份,最后期限是这个月的最后一天。
第二,年审标。年审标志白色那一面,写着XXXXX检验有效期至XXXX年XX月,这个就是年检的最后期限月份。
第三,强险保单。强险保单上面有车辆的登记日期,同第一条,登记日期的月份就是车辆需要年检的月份。
今年11月20日,年检迎来新规,六年免检范围扩大,检验周期也有变化,这些都直接关系到车辆的年检时间。
1、六年免检范围扩大,7-9座车六年内免上线
在实行6年以内的非营运6座以下小微型客车免检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免检范围,将6年以内的7-9座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纳入免检范围。
2、优化检验周期,私家车10年内仅需上线检测2次
对超过6年不满10年的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检验周期由每年检验1次放宽至每两年检验1次,即私家车10年内仅需上线检测2次,分别是第6年、第8年。超过15年后,规则没变,需每半年检测一次。
汽车逾期年检,上路行驶每次罚款200元记3分处罚并予以扣车处理。
关于驾照清零一事,很多车主也有一个误区:以为年底是一个新的记分周期,到了年底就清零。
你要这么想,那就大大的错了。
驾照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但周期是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比如:6月20日取得驾驶证,那么到第二年的6月20日为一个记分周期,从第二年的6月20日起算下一个记分周期。
但这个前提是:你的违章罚款已缴纳。
如果你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而且违章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综上,关于驾照清零,必须注意这两点:1、关注驾驶证的记分周期;2、在周期内及时处理违章。
1、现场罚单
交警抓到现行当场出具罚单,如违章停车被开违停罚单、越线行驶或违反交通规则被交警现场戳停开具罚单等。被现场开具的罚单,交警一般会在罚单上填上驾驶员名字、驾驶证号、违法行为、罚款数额、积分、处罚依据等等,然后让驾驶员签名。这种违章需要在15天内把违章处理好,否则超过15天就需要每天交付3%滞纳金!
2、电子眼抓拍并收到罚单
一般来说,被电子眼所抓拍到的违章都没有时间限制的,只要在车辆年检之前处理好就可以了。不过,如果被电子眼抓拍到后,车主收到了有规定处理时限的违章罚单或到交警部门打印《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后,就必须要在15天内处理好违章罚款,否则每天会产生3%滞纳金!
3、处理大厅开出的罚单
一般需要到处理大厅开具罚单的情况比较少,除了被交警请去外,就是一些不懂得网上如何查询违章、以及一些对违章有异议的车主,会前往处理大厅查询确认。当交通处理大厅直接开具罚单后,是必须在15天内处理好罚款,不然也会产生滞纳金!
如果逾期了怎么办?罚款可能翻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52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简单来说就是,如果罚金为200元,从罚单开具的第16天起,每天要加收3%滞纳金,并且最终的滞纳金总额小于或等于罚金总额。
你收到过“交管12123”APP发来的短信吗?一般,“交管12123”APP会定期以“12123+4位行政区划代码”的号码,向驾驶人发送提示短信,提醒驾驶人按时办理期满换证、审验等业务,避免驾驶证超期被注销或处罚。
但有的车主就没有收到!这可能是你在交管局登记的个人信息有所变化。
近日,广东交警就发文提醒车主,如果你没有收到过相关短信,建议你登陆“交管12123”APP,核对你在系统中登记的手机号码是否正确。
切记要及时备案变化的信息。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八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发生变化,以及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从业单位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信息变更后三十日内,向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备案。
如果个人信息有所变化,可以到“交管12123”APP上,进行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