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年才被抓,白银变态杀手为何犹如隐身?

上个周末,咋整君获悉一条大快人心的新闻,甘肃白银连环杀人案宣布告破,杀人嫌犯落网,而首案案发距今日已有28年之久,很多网友纷纷表示,“正义虽然有时会迟到,但绝对不会缺席”

遥想当年,在咋整君还是个帅气青葱少年的时候,就曾听说过这个轰动一时的变态杀人案,无论是连续杀害11位女性令人发指的恐怖行径(其中还包括一位8岁的小女孩),还是无比残忍的作案手段,都把当时的小咋整君吓尿了

咱一个外地熊孩子尚且如此,本地的居民就更加惶惶不安,据许多白银人回忆:当地人晚上都不敢出门办事,孩子则被家长再三叮嘱放学之后立刻回家,全城人民在恐惧阴影的笼罩下生活的战战兢兢。

咋整君翻阅案件的相关资料,发现对于社会影响如此巨大的一个恶性案件,当年的警察叔叔们确实已经用尽了洪荒之力,无奈于过去不给力的侦破手段,再加上凶手无差别的杀人模式,让这桩看起来证据“充分”的案件变成了陈放28年的悬案。

咋整君觉得,此案件的告破归功于现代科学技术的进步,也要感谢一直不放弃的警察叔叔们,没有你们28年来的坚持,不知道正义这个小女生是不是还在家里洗头、化妆,还要迟到多久。

另外,此案凶手的落网,其真实身份也印证了咋整君当年对于案件的一些猜测,这对于咱这个推理小说迷而言,心里还是有点小兴奋的。

所以,今天咋整君就来跟大家深入浅出的分析一下变态杀人犯的套路,探究他们能躲避警方侦查的原因,从而为其他悬案提供一些侦破思路,让正义“化好妆、洗好头”,早点赴约。

无差别的逻辑

本案的凶手之所以被称为变态,一方面是杀人数量和残忍手段令人震惊,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无差别杀人”,即凶手和被害人没有仇怨,随机选择作案目标、在作案现场见谁砍谁,就像小智选择皮卡丘那样没有原因。

看似无道理,实则套路颇深,这其实是杀人犯逃避侦查的一种手段。

首先,凶手绝对不能挑与自己有直接联系的人下手,否则案发后,警察一定会先排查受害者身边的人。财务纠纷、感情纠葛、生活矛盾,这些与受害者有关的任何一件小事都能被查出来,而警察叔叔也会把这些当作杀人动机调查个底儿掉。

一旦发现有什么端倪,叔叔们先把人抓起来审问,像咋整君这样心理素质不佳的罪犯看见墙上那八个字儿可能直接就招了,那些不怂的罪犯也会在严密机智的盘问下出现各种语言漏洞,最后照样供认不讳。

吃瓜群众的惨剧

其次,杀人犯为了躲避侦查会选择无因杀人,简单说就是咱哥俩互相不认识,之前也没打过交道,但你碰上我算你运气好,助你早渡西方极乐世界,这样警察查起案来会毫无头绪。

举个例子,你是一个吃瓜群众正在路边享用,杀人犯看见了也想吃瓜,你不给,杀人犯不爽一刀砍死你,然后马上走人,瓜也不吃了。这种临时起意的杀人就是无因杀人的一种,而这往往是一个连续杀人犯杀人生涯的开端。

因为无差别杀人就像玩守望屁股一样会让凶手上瘾,放了个大招阴人没被发现迟早会放下一个,这样就会在逐渐的迷失自我中留下一些踪迹,一些连环无差别杀人案就是这么破获的。

但如果他一辈子就只杀过你这一个倒霉吃瓜不分瓜的,而且没留下任何蛛丝马迹,更不是附近的人,那么他逃脱侦查的几率就相当高了,比如与本案齐名的南大的碎尸案,杀人犯只干了一票且没留下任何有价值的线索,这种案件侦破起来就很难了

流动人口的处理

无差别杀人不等于无脑杀人,随机选择也不代表随便选择。

事实上,杀人犯在无差别杀人的时候需要仔细甄选一下受害人的身份,比如那些流动人口——乞丐、妓女、流浪汉、打工仔、留守儿童都是他们的“最爱”。

这些流动人口一般都身份卑微,远离家乡,孤身一人的他们即使死去也很少有人知道或关心,是杀人饕餮眼中上好的食材。

在东野圭吾推理小说《嫌疑犯X的献身》中,被当成“替死鬼”的无业游民死去多日都没有人发现,遗体面目、指纹被毁,想查清其身份都是一件难事,更别说抓到杀他的凶手了。

并且这些流动人口的尸体极好处理,除了日本小说中的比较高端的毁容处理,在天朝本土,黄河抛尸、垃圾堆填尸都是不错的选择,天朝的指纹、DNA建档尚不完善,这些流动人口没有了身份证明,只要死的不是太离奇,时间一长这种无头案连刑事案件都算不上了。

农村房子的作用

天朝的杀人犯除了处理尸体上具有天朝特色,在分布上也有一定的天朝特色,“农村包围城市”是这类连环杀人案凶手的一大特点。

像本案的凶手,当初就因为其农村人的身份,才在乡下躲过了严密的指纹和血液排查。

犯罪嫌疑人高承勇在老家甘肃榆中县青城镇城河村的房子

尤其是农村的一些独门独院,杀人犯在这些地方很容易藏匿起来,警察叔叔的力量很难延伸到每一个偏僻的角落,并且这种房子也很便于隐藏尸体,比如天朝第一杀人恶魔龙治民就曾在自家的小院里埋了48具尸体

还有乡下热闹的猪圈也是藏尸的“风水宝地”

美帝的杀人犯近些年也开始玩“农家一日游”的杀人之旅,美剧《犯罪心理S4》中,美国城乡结合部的一对变态兄弟把乞丐和妓女杀死后,用他们的尸体喂猪

《犯罪心理》的剧本是根据美国真实发生的案件改编的,据说破案时有100多双受害者的鞋在现场被发现,看来美国农村杀人犯的实力同样不可小觑!

至于城市为何很少出现连环杀人犯,也许是因为城市里耳多眼杂,杀人之后很难逃脱,更何况在朝阳群众的监视下,估计刚出门买把刀就被抓了——城市的凶犯怎么敌得过戴红袖标的大妈呢?

本地人的优势

对于杀人犯来说,在本地杀人或者在熟悉的地方杀人,优点是显而易见的。

但有句俗语说“兔子不吃窝边草”,按理说异地杀人才是正轨,有同志应该会跳出来反驳咋整君:“估计跨省杀人的都没被抓所以大家才不知道吧,本地杀人没啥优势!”

事实正好相反,跨省作案的凶犯被抓现行的很多,反倒是白银这种本土化杀人犯很难抓。异地杀人犯由于不熟悉环境,容易犯下摄像头下动刀,刚掏出刀就邂逅巡逻队的小儿科错误。

有的同志说高智商的杀人犯可以避免这种低级失误,但你看就连世界上最吊的以色列特工杀人时也难免被摄像头坑,防不胜防!

更何况,就算为了不露马脚在异地作案也需要先考察环境,但如果一个外地人最近频繁出现在犯罪现场,接着这个地方就发生了犯罪,那么这件事本身就会表现的非常突兀,警察的调查视线也会集中在这个外地人身上。

若凶手是个本地人,说的也是本地方言,即使每天都在案发城市走动也不会引人怀疑,因为群众会认为你就应该在这个地方出现,甚至不会对你有什么特殊的印象,这样凶手就成为了某种意义上的“隐形人”。

简言之,凶手是本地人的好处有两个:首先他熟悉环境方便作案,其次他本身能够很好的融入环境,或者说成为环境的一部分,让警方的侦破迷失方向。

其实,警方如果集中全力去侦破的话还是能揪出凶犯的,但如果所集中力量的方向本身就是错误的,那么无论如何努力都是白费劲儿。

比如香港著名的雨夜屠夫,他就是个地地道道的老香港,肢解起人来也比较地道

当年传的沸沸扬扬的北京“人肉包子事件”,正是西单本地的包子铺老板为京味儿美食界创下的“汗马功劳”

但前两年的周克华案应该是个特例,他在异地的大城市中连续用“爆头”这种招摇的方式杀人,警察叔叔们却用了8年才将他抓获,有记者调研后表示,“周的头脑和运气真的太好了”。

而清华的“铊投毒”案件,用“本地逻辑”分析肯定是被害人周围的人干的,但铊毒的来源怎么也搞不清,警方也死活查不出来凶手到底是谁,可见隐藏在身边的杀手是多么危险而致命

以上就是咋整君从推理小说中总结出“什么样的杀人犯不容易被抓到”的结论,仅供警方破案时参考,别无他意。

说了这么多逃脱侦查的手段,咋整君这会儿估计早被吃瓜群众当成教人犯罪的智障禅师了,不免又是一场讨伐咱的血雨腥风,但在暴风雨来临之前,咋整君有句遗言要讲:难道变态杀人犯都是教出来的么?

你们看山东临沂的杨永信老师,被他电出来的学生也没有出来随便电人的啊,不过人家杨老师毕竟也没电出杀人犯,所以咋整君这么说他也有点不公平。

不过,大家还是下点暴风雨吧,因为北方最近挺干燥的。

如果觉得咋整君今天说的有道理,请点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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