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氏”商标之争引发3055万元赔偿--商标侵权三倍赔偿
纷争的双方
A方
B方
纠纷的时间线
杭州中院经审理认为,六被告在其生产、销售的被诉侵权产品、产品包装及宣传册上使用“Wyeth”“惠氏”“惠氏小狮子”标识并在网站上进行宣传的行为构成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惠氏公司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侵犯了惠氏公司“Wyeth”“惠氏”注册商标专用权,并认定青岛惠氏公司在企业名称中使用“惠氏”构成不正当竞争。
在判赔金额方面,法院考虑到美国惠氏商标的知名度高、六被告恶意攀附美国惠氏商誉及字号、侵权行为持续时间长、涉及地域广、侵权规模大,情节严重,涉案产品关乎婴幼儿健康安全等因素,对各被告的赔偿金额采用惩罚性赔偿的方式予以计算。经过计算,无论是基于网店、经销商渠道还是广州惠氏大区经理自认的销售金额,所计算的被告获利均超过了1000万元。因此,法院按照侵权获利的三倍计算赔偿金额后,全额支持了美国惠氏及其关联公司赔偿金额的诉请。
综上,法院判令六被告停止在其生产、销售相关产品、商品包装、广告宣传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使用“惠氏”及“Wyeth”商标;青岛惠氏公司在企业名称中停止使用“惠氏”字样,变更企业名称;广州惠氏、陈某英、管某坤连带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3055万元;杭州单恒母婴用品有限公司就其中的1500万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广州正爱日用品有限公司就其中的10万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青岛惠氏公司就其中的60万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在商业帝国里,虽然商品是琳琅满目,但是每一个商品都有自己特有的“身份证”那就是商标,商标是不能被侵犯的,它受法律保护着,如果商标被侵权,该如何补偿呢?
商标法--商标侵权的赔偿标准
(1)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
(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3)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4)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2、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三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小编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