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藏 | 县令却有三只手
大家都知道,“三只手”是贼的代称,其实,这个词最早的时候不是形容做贼的,而是用来讽刺贪官的。
早年间,有个地方出了一个贪官,他虽然位居七品,却上不知为君分忧,下不知为民造福,只知一味中饱私囊。“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县官为政不公的恶名声渐渐传到了上司那里,知府就决定私下去察访一下,看看实情如何。
这日,知府打扮成一个走方郎中,来到县里,果见沿街清冷,民生凋敝。走过一条小街,知府看见一户人家门口围着许多人,便凑上去看,原来是这户人家的当家主妇刚刚上吊自杀了。
乡人一看有郎中来,如见救星,忙叫他看看是不是还有救。知府一摸脉搏,感到还有救,马上开始施针,不一会儿,上吊的主妇缓缓透过气来。她发现自己没死,不但不感激,反而白了知府一眼,又要去跳旁边的护城河,众人慌忙拉住。
知府暗想:这个妇人一定遭到了天大的冤枉,不然怎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寻死觅活呢?
旁边有人看到知府疑惑的样子,就说:“这户人家原有两间商铺,被恶棍'金大棒’看中后,虚租实占,骗取了房契。她想不通,所以就寻了短见。”
知府就问:“那为什么不向县里告发呢?”
一个男人不屑地说:“告状?嘿嘿,老爷会听你的?'金大棒’早把老爷买通了,去也是白去!”
听男人这样说,旁边的人七嘴八舌地都说开了,把县官的丑事全兜了出来。知府一听,心里就有数了,他告别大家就朝县衙而去。
此时县官正悠闲地坐在大堂上,一边品茗,一边剔牙,突然看到知府不期而至,顿时吓得变了脸色,忙从座椅上站起来,把知府迎至中堂。知府就问起店铺被占一事,问县官有没有收受贿赂。县官伸出左手说:“这只手没有拿。”又伸出右手道:“这只手没有收。”
知府一听,高深莫测地笑笑,没有再说什么,就告辞了。知府走后,县官越想越怕,他想自己捞得也差不多了,再待下去,可能连以前捞到的都保不住了,于是脱下官帽,在墙壁上题了一首诗:
为政谁个无污垢,
送的金银谁不收?
做官两手都爱财,
况吾本是三只手。
写完,他拍拍屁股,挂冠南墙,连夜就逃跑了。
第二天,人们得知消息,都说:“县官老爷因'三只手’事发逃跑了!”也由于这个原因,“三只手”一说不胫而走,成为人们形容贪官的一个口语。至于后来怎么变成了贼的代称,或许因为两者都是捞取不义之财的缘故吧!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