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区是怎么阻碍经济发展的?
前两天我写了一篇《自然保护区留住人才咋就那么难》的小文,本来是想就自然保护区的工作环境和面临的问题谈一些自己的看法,但却没想到扯出了一个新的话题,就是自然保护区阻碍了当地社区的经济发展。
且看一位刘先生的留言:“狗屁,这些工作为难了多少山区农民知道吗?在你当局长期间这些问题都给老百姓解决了吗?山区农民想修条公路都不能修,修了就让他们去坐牢,砍根树木就罚款,就坐牢,野生动物损毁了山区农民的庄稼只能让老百姓自己买单,保护单位是阻碍山区农民发展的根本原因,还在这里说以此为荣?”
我本来想将自己的想法在留言里给他回复,但可惜不能写太多字,害怕说不清楚,干脆专门写一篇东西解释一下。
首先非常感谢大家对我公众号的关注,并且在里面留言讨论。正所谓真理越辩越明,我喜欢大家的意见,即使是那些与我的意见不一致的留言,也是对我的帮助。毕竟因条件限制,看问题会有一些局限性,通过大家的声音,让我能了解到更多的真实的东西。
其次我要对刘先生说:是的,我就是以能在保护区工作为荣!我所在的茂兰保护区也曾经历过看家护院式的保护,也曾抓捕过违法的村民,但不能因此就否定保护工作的方向和成绩。你也许对保护区不了解,并不是你想像的修条路就抓,砍根树就坐牢,也不是动物损害庄稼都是群众自己买单。在我当局长期间,我在保护区修了46公里的公路,有些群众说做梦都没有想到门前会有一条公路。我们对野生动物损害群众庄稼都是通过巡护员核实后进行了补偿。我们组织群众开展生态旅游、替代性能源和产业发展,使一些极度贫困的村寨迅速脱了贫,许多群众在生态保护中致了富。洞腮、必左、五眼桥、甲乙、尧古、梅园、拉桥,请问哪个寨子不是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原来靠砍树卖、烧炭卖的群众,现在靠生态旅游不仅脱了贫还富起来。
当然,保护区实行分区管理,各地的自然条件也各不相同,管理强度也不同。有些区域可以做生态旅游,有些区域不能够做。但如果认真寻找,总会有一条既不破坏生态又能解决发展的路子。那些不能做生态旅游的地方一样的可以为生态旅游提供产品。
国家提出最严格的保护,是要用最科学的规范,做出最守规矩的保护。保护区不排斥人,而且就是要通过保护区这一平台寻找出一条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存发展的路子。说自然保护区的建立阻碍了当地社区的发展,我不肯定,也不否定。
从一定的时期来看,国家抢救性建立自然保护区,限制了当地社区直接对自然资源的利用,特别是对一些生物和矿产资源的直接消耗性利用,限制了当地社区在短期内的快速发展。而保护下来的生态资源是一种公共资源,并不是当地社区直接享用。这就出现了一个资源的保护与公平享用问题,当地社区是最大的保护贡献者,但却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资源同心圆没有与经济同心圆偶合,反而与贫困同心圆重叠。正像我在一次央视采访中所说的“山青水秀风光好,只见哥哥不见嫂”。这没有真正地体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
国家实施生态补偿,就是要改变那些不合理的现象。但是国家的国力有限,不能够一步到位,但已经有了这一方向。对于自然保护区,不能把希望全部寄托在等待上,要主动寻找路径,拓宽思路。生态资源的利用可以是多方面的,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间接的。对一些珍贵的资源,比如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的资源,就只能是间接地利用。不求所有,但求所在。用生态资源的存在价值,推动生态产品的绿色、有机认证。再通过布局平衡、资源平衡、享用平衡,实现公平发展。
利益的获得有快有慢,有长有短。保护下来生态就是获取长效利益的基础。
当前大家都还是认为是自然保护区限制了当地社区的经济发展。特别是在中央环保督察有力地查处了一批案子后,当地社区和地方政府的眼前利益受到了影响,认为自然保护区阻碍了经济发展的论调似乎得到了公认。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最关键的是对自然保护区的认识不足,对自然保护区的管理过度教条。
一是当初成立自然保护区时对资源的调查与分析不到位,没有科学、细致的规划。我们的自然保护区规划没有得到真正的重视,还在受“规划规划,墙上挂挂”的思想影响,往往敷衍了事,没有充分听取当地社区的意见,也没有让当地社区真正明白自然保护区的政策和意义。许多规划内容都是在办公室想出来的,没有实践经验。有些评审专家不了解基层的实际,只注重一个方面,而忽略了实际情况,所以做出一规划难以执行。
二是保护区不能实行动态管理,不能实时调整管理措施与计划。本身规划就有漏洞,一经实践就暴露出来,但不能及时纠正。因为害怕有些地方钻空子,政策规定规划一经批准,至少执行五年,不能实事求是解决问题。
三是过多地看待眼前利益,急于求成。有些地方只注重经济发展,只看到经济利益,看不到良好生态环境的存在价值。再加上一些强势群众侵占了弱势群体的利益,没有做到资源的公平享用。特别是一些不负责任的外来企业,只将眼睛盯着资源的利用,对资源保护的意识淡漠。有些地方政府只追求增加税收,不考虑对社区的扶持,最后形成所有的人都对生态资源保护置之不理。生态旅游就强调当地社区是最大的受益者,得绝大多数地方都没有做到。
四是没有充分体现生态资源公平享用的原则,区域性生态补偿不到位。那些为保护作出了贡献的当地社区,没有得到相应的回报。特别是大尽度的区域性限制或禁止开发,在源源不断地给社会提供生态产品,享用者(区域)理应给予回馈。
五是不能实事求是地看待历史问题,没有很好地解决好之前条块分割造成的管理紊乱问题,让一些地方经济发展确实受到严重限制。
当然还有一些其它的因素,共同形成了今天对自然保护区有偏差的认识。只有让当地社区和地方政府在保护生态中获得了应得的利益,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得以真实展现,自然保护区工作才会越来越好,路子才会越走越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