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律诗句型的平仄格式

一)声律
格律诗的“声”,指的是音节(从书面上说是指某一个字)的读音声调。格律诗的声有二大类,一类叫做平声,一类叫做仄声。古诗韵的平声只有“平声”一类,仄声则包括上声、去声和入声。现代声调的平声包括阴平与阳平两个声调。仄声则包括上声和去声两个声调。
格律诗讲究平仄声互相交替配合以形成抑扬顿挫的节奏感与声律美。因此,格律诗(包括词、曲)有严格的声调规定。一个诗句内,除末字以外,五言的前四字,七言的前六字,以每两个字为一个节奏单位,每个单位间的平仄声交替出现,且偶数字的平仄声是最关键的声调,诗句的平仄交替以其为标准,不得随意变动。它们的平仄句型如下:
1.五言的平仄句型
(1)○○●●○(平平仄仄平);
(2)⊙○○●●(平平平仄仄);
(3)⊙●○○●(仄仄平平仄);
(4)⊙●●○○(仄仄仄平平)。
例如:
平起:北风吹白云,万里渡河汾。心绪逢摇落,秋声不可闻。(苏颋《汾上惊秋》
仄起: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王之焕《登鹳雀楼》)
记住下面几个要点:
(1)平起式与仄起式。以诗句第二个字为标准,第二字若是平声字,则叫“平起”;若是仄声,则叫“仄起”。
(2)首句入韵式与不入韵式。
诗的第一句末字如果与诗的偶句末字属同一韵部,叫入韵,一般是平声(也有仄声字为韵脚的,以下以平声韵为例);反之,叫不入韵。
如:如上苏诗为首句入韵,王诗为首句不入韵。
2.七言的平仄句型
七言的平仄句型,即在五言句型基础上变化而成,即在五言每一式的开头加上二个字,这两个字与与五言第一、二字声调相反。如下:
(1)⊙○⊙●●○○(平平仄仄仄平平);
(2)⊙○⊙●○○●(平平仄仄平平仄);
(3)⊙●○○●●○(仄仄平平仄仄平);
(4)⊙●○○○●●(仄仄平平平仄仄)。
符号说明(全文同):
(1)○表平声;●表仄声;⊙表可平可仄。◎表平声韵;▲表仄声韵。
(2)“平、仄”字下加黑点为应平可仄或就仄可平字(即所谓可平可仄)。
二)韵律
格律诗讲究“押韵”。押韵,就是使用同一韵母的音节(字)。格律诗的韵有严格的韵部规定,一般用《平水韵》。格律诗所押的韵以平声韵为多,也可押仄声韵,但一首中,只能是要么就押平声韵,要么就押仄声韵,二者不能混押。格律诗规定了偶句一定要押韵,奇句除首句外,不押韵。每首诗的首句则可押可不押。一般说,五言绝句首句以不押韵为常。

本文摘于网络。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