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味杂陈,鸡毛蒜皮,这就是生活
你和他都没得选,这就是生活。——《许三观卖血记》
随手拿起这本《许三观卖血记》只是因为它够薄可以一天看完,谁知还是对自己的自控力太高估了,在工作之余用了两天才看完。对于余华的作品我只看了《活着》,作者朴实的语言中透漏出的生活百态真的让人可以打个冷颤。
许三观一共去卖了九次血:
第一次去卖血,是被根龙和阿方带着去的。当时满怀骄傲,因为只有身体好的人才能卖血。
第二次去卖血,是一乐打伤了沈铁匠的儿子,没钱支付医药费,眼看着十来年辛苦积攒起来的家要家破人亡的时候,去卖了血。
第三次卖血,是因为林芬芳,那个许玉兰口中的“林大胖子”,因为许三观年轻的时候爱上了这个姑娘,在探病期间色迷心窍发生了关系,心疼姑娘去卖了血买了营养品慰问。
第四次卖血,是为了让全家人可以在闹饥荒的年代里可以吃一碗胜利饭店的面条。
第五次卖血,是为了一乐和二乐,将卖血所得的钱给了下乡的儿子。
第六次卖血,是为了二乐可以早点调回城里,卖血请二乐的队长吃饭。
第七次卖血,是一乐得了严重的肝炎,转院到上海大医院治疗,走投无路的许三观在时隔一个月后又一次去卖了血。
第八次卖血,是在上次献血后的第三天,因为着急筹集医药费,只有在去上海的路上卖血,这一次在百里。
第九次卖血,在松林医院,许三观卖了人生中的最后一次血,这次卖血后便休克了,最后得不偿失的补了700毫升的血。
最印象深刻的是许三观的第五次卖血,最后千叮咛万嘱咐地告诉儿子:“钱要用在钢刃上”。对于别人的经历从来没有感同身受,我只知道一遍遍的嘱咐足以证明那钱对他们的重要性。
真实的生活总是痛苦的,但是痛苦中却总是有一丝希望,希望中却也会掺杂新的痛苦。可是我们都没得选择,生活就是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集合起来的一件大事。
我们从来都是普通人,甚至我们都是小市民。许三观在第一次卖完血拿到钱的时候,舍不得把钱给疼爱他的叔叔和爷爷,最后用在了娶妻这件大事上。
许玉兰总是那么的恶毒,对别的女人总是一副冷嘲热讽,用自己最好的家当来衬托自己的美好。可是在面对何小勇媳妇的苦苦哀求的时候最终还是软了下来。她总是嘴上恶毒却内心柔软。平日里恨不得将人家的祖宗八辈都痛快地骂一遍,却在最难的时候伸一下援手。
一件件的小事总是会引起争吵,一乐不是亲儿子、一乐打人、一乐出走、一乐生病……这个小家庭最大的矛盾都是由一乐引起,到头来许三观却用憨厚的性格接受了这个儿子。
他们从来没抱怨生活对他们的摧残,他们只是不断地接受生活并不断地想方设法的去解决问题,有多少欢乐就伴随着多少的痛苦却还是始终如一的保持自己一颗赤子之心去坚强的生活。
没得选,只有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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