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不是真理标准
一,“实践标准”的漏洞
真理必须有一个判定标准。唯物派认为:判定真理的标准是对“客观对象及其规律性”的“正确反映”;或者说,当人的思想、理论符合“客观对象及其规律性”(此即所谓“同一性”)时,就是真理;所以真理的标准是唯一的,真理也只能有一个,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不随人的主观判断而改变。这种真理标准是不可能达到的。
首先,不管是所谓“正确反映”或是“错误反映”,都是依赖人而存在的,跟“不依赖人而存在的客观存在”无法“同一”,无法相符。许多人被灌输“真理是认识主体对客观对象及其规律性的正确反映”,“真理的内容是不依赖主体而客观存在的”。这一种说法存在着自相矛盾。既然说真理是“主体的正确反映”,就等于承认真理存于人脑中,就等于承认真理依赖人而存在。但是,这一说法又强调,真理“不依赖主体而客观存在”;这就等于说,依赖于人的“正确反映”是不依赖人而存在的;依赖于人的真理是不依赖于人而在的,岂不自相矛盾!
其次,谁来对“正确反映”或“错误反映”作出判断?除了人来作判断还有谁能作判断?就是说,对是否是真理的判断,也是依赖于人而产生而存在的,只能是主观的判断。依赖于人作出的主观判断,所依据的标准,不管是个人还是人们共同商量制定的,都只能从人们的头脑中产生出来,不可能是什么“不依赖人而存在的、唯一的客观的”标准。唯物派提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客观标准”,曾引发过关于真理标准的大讨论,但需要质疑的是:到底是谁的实践?真理又是谁的真理。小学有篇课文《小马过河》,小马问河水的深浅,松鼠说,河水很深,淹死过同伴;老牛说,河水很浅,你大胆去过。不管是松鼠说的还是老牛说的,都是在阐述他们经过实践检验过的客观世界(河流)的“真理”,但对于小马来说,谁说的才是“真理”?因而,检验真理的“主体”不同,得到的“真理”也不同。
第三,实践又是什么?最高指示:“你要知道梨子的滋味,就得变亲口尝一尝。”这句话的意思是“认识来源于实践,又被实践检验。”实践先于认识,产生认识,并决定认识正确与否,这就是唯辩规定的“物质第一性,精神第二性”的原则。根据这个“实践出真知”的“道理”,工农大众作为实践最多的人,自然也就是世上最聪明、最正确的人,由此导出了“卑贱者最聪明,高贵者最愚蠢”、“所谓知识分子,其实是比较没有知识的”等反智主义结论,也就是前30年如此热心于“群众性技术革命和技术革新”的“理论依据”。
唯物派说:“实践是人类有目的的改造世界的活动”即实践只是检验真理的过程,把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就是用“过程”来偷换“结果”,于是,对真理的检验变成了没有结果的过程。人们常说“眼见为实”,其实眼见的也不一定为实,因为人类作为受造物的特点,决定了人类不能比那个造物主伟大,其受造物的局限性决定了人身体上的一切都是有限的。眼睛是受限的,因为眼睛只对可见光起作用,而且也有远近距离的限制,这就决定了眼睛对事物的观察也是选择性的,无法看到事物的整体。令人遗憾的是,华人一直以“看得见和摸得着”作为存在的唯一标准,所以,“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极易为华人所接受,而西方人是不可能接受的,他们的思维基础是:逻辑自洽是一个理论成立的前提,与现象相印证的实践是第二位的要求,一个逻辑不能自洽的理论是没有资格进入实践环节的。
第四,唯心派认为:真理是人为的、主观的,就是说,真理将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将随人的主观判断而改变,有一百个“主观意志”或“主观判断”,就有一百个真理,这等于把绝对真理取消了。唯心派肯定,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得到广泛认同的思想、理论,可称得上真理,从而维护了真理的意义。王东岳走得更远,他说:真理早已经消失了。因为“真”和“理”完全是一个悖论,凡真者一定无理,凡理者一定非真。实践不能检验真理。通过实践去检验真理,检验的只不过是广义逻辑融洽,而不是对象是否是本真。
由于人类对世界的认识是建立在感知经验之上的,而相对于宇宙,人类不过是生活在四维“洞穴”中的生物,根本无法知道世界的全部真相,即便人类的科学已高度发达,人类对世界的认识也永远都在“零”附近。比如,太阳东升西落是“真理”,但这不过是以地球为中心的认识假象,好像太阳是绕着地球转动的。但进入宇宙太空,才会发现,这个结论是错误的。因而,人类建立在感性基础上的“真理”是有适应区间的,超出这个区间,就可能是谬误,科学史一再证明这个道理。初民们认识的“真理”都是相对真理,都是人类在一个时间范畴内相对正确的假说,不可能是“绝对真理”,“为天地立心”就是自大狂。绝对真理必然是先验的,企图用人类可怜的“实践”去检验真理,不仅暴露出人类的自大和无知,也必然是危险和徒劳的。
二,“逻辑真”高于“事实真”
认识当然来自于实践,但那只是感性经验。产生理性认识的唯一源泉,是人类的大脑。积累了各种感性经验的大脑再产生了各种各样的“理念”。这些理念的物化就是各种各样的科技发明。例如柏拉图认为,是先有“桌子”这个“理念”,才有桌子实物出现。世上都是先有设计蓝图(理念),才有产品(实物)问世。实物和“理念”的关系是子母关系,两者都是存在(beings),其区别只在于“理念”无形,实物有形而已。初民们绝对只能看见具体的、有形的、可以触摸的存在,却看不到无形存在的“理念”。
数学跟“事实真”无关。数学完全是逻辑思维的产物。自然界有的顶多是自然数,别说虚数、无理数,就连负数、小数、分数都没有原始的事实模型。几何学也一样,自然界根本就没有纯粹的几何体。什么三角形、平行四边形、圆等等,无一不是人为景观。数学的对错根本就不可能用实践去验证,只能用思维的规律本身亦即逻辑去验证。人们可借逻辑,从欧几里得公理出发,一步步地证明欧几里得的《几何原本》成立,平面几何是逻辑真理。也可从非欧几里得的第5公设出发,一步步严格证明非欧几何成立,非欧几何也是逻辑真,跟“事实真”无关。
不但数学如此,自然科学又何尝不如此?日常大量生活经验告诉我们,力是物体运动的原因,用力推物体会运动,一旦停止推物体就停止了。所以,亚里士多德在《物理学》中提出,物体下落的速度与其重量成正比,越重落速就越快。这本是基于“眼见为实”的感性经验的抽象,的确能解释人们观察到的现象:石块下落就是比羽毛或棉花快得多。伽利略(1564-1642)在《两种新科学的对话》(1638)中指出:据亚里士多德的理论,大石头要比小石头落得快。但如果把两块石头拴在一起,那么应多快呢?其加速度会有两个:一为慢于大石头的加速度(被小石头拖了后腿),一为快于大石头的加速度(捆绑物比大石头更重,应更快)。于是,亚里士多德的论断就陷入了自相矛盾的境地:重物体比轻物体下落速度既慢又快。所以,按照逻辑的不矛盾律,亚氏的观点无法成立,即:加速度的慢、快都不成立;那么,剩下的结论就是:重物体与轻物体的下落速度相等。为了验证新结论,必须通过实验检验。伽利略拿了两个体积相同但重量不同的铁球,让它们从比萨斜塔的塔顶同时落下。结果两球同时落地,以实验驳倒了亚氏的落体理论,导致了近代科学的诞生!此例最典型地说明了三点:
第一,真知来自于逻辑思辨。不善于思辨的民族,哪怕是看见物体下落几千年,也不会去总结出亚里士多德发现的“定律”来,何况是发现其中的错误。
第二,人类可以在大脑中作“假想实验”(所谓“理想实验”),以此来求得真知。伽利略在脑子里作的“轻重物体捆在一起”的虚拟下落实验,就是典型例子。在揭示客观世界奥秘中,它的作用不可限量。毫不夸张地说,离开这种假想实验,人类就绝对没有能力深入认识客观世界。其实,牛顿力学基本上是理想实验的结果。牛顿第一定律其实是伽利略发现的,它的表述是:“在不受外力作用下,一切物体总是保持静止或匀速直线运动状态。”所谓“静止”,其实不过是匀速直线运动的特例,速度为零而已。伽利略的实验结果表明,运动和静止是物体本身的特性,力不是运动的原因而是改变运动的原因。学习这定律时,唯物派恐怕没谁意识到这么两条:第一,这前提是“不受外力作用”,而的地球上哪个物体不受外力作用?第二,这定律和人类“实践出的真知”完全相反。您要告诉工农大众这定律,人家只会认为您是疯子。的确,在初民的原始感知中,“运动”总是和“力”联系在一起的。现在您告诉人家物体不受外力也会运动,岂不是痴人说梦?主席教导:“扫帚不到,灰尘照例不会自己跑掉”,是不是?
第三,科学并不等于“正确”,而是意味着可以质疑,“质疑”就是对于以前的结果、结论进行反思,不可先入为主地相信书本和权威。从牛顿的经典力学到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和量子力学,每一个重大科学理论的诞生都是质疑、批判的结果。
三,用“谨慎的逻辑证明”取代“怀疑主义”
“相信” 是人类最原始的态度,即第一态度,也就是休谟所说的人的“习惯和信念”。比如,人类凭借自己的感官看到客观事物,第一态度就是相信它们是真的。第二态度才是“怀疑”。为什么怀疑?因为我们凭自己的理性认识了很多外界事物获得了许多知识之后,我们会发现虽然有许多知识是正确的,但也有一些错误的知识,所以需要通过“怀疑”的方式来剃除那些不可靠的、错误的、迷信的知识。所以“怀疑”是人类的理性反思阶段的态度。可见,人类最原始的态度是“相信”,“怀疑”只是反思阶段的态度。绝对的“怀疑主义”相当于我们戴着有色眼镜看问题,这样我们看到的处处是问题。而单纯的“相信主义”又过于武断,不利于我们排除错误。
因此,以“谨慎的相信”取代杯弓蛇影的“怀疑主义”,即在相信我们的感官和认识的同时保持充分的怀疑。笛卡儿(1596-1650)说:我们心灵实体缔造了知识,外部世界只具有光源性。笛卡尔的怀疑就是剃除那些不可靠的、错误的的知识,重建可靠的知识大厦。他通过怀疑首先证明了“我思”是真的起点,然后进一步确认逻辑知识和数学知识是非常可靠的,然后就是确认其它知识的可靠性等。纯粹的怀疑主义是无法建立起知识大厦的,过于“相信”又难以排除错误和迷信。只有“谨慎的相信”才能在不断的求证过程中剃除那些错误的、不可靠的、迷信的知识,从而逐渐建立起可靠的、稳固的知识大厦。比如,我们在看到前面有块大石头,我们“谨慎的相信”它是真的,为了验证它是真的,可以用脚轻踢一下试试,而不是像真正的怀疑主义那样因不相信它的真实存在而重踢它,这样我们会吃大亏的。
笛卡儿说:我思故我在。就是说,思维的逻辑形式才是我的本质,才是我生存的根本所在。因为“我思”了,就证明了我的存在。可见,世界的本质就是人类心灵结构的投射!也就是说,即使世界是混沌的,人类必须通过逻辑形式才能理解这个世界。逻辑形式是人类天赋的构造,人类永远只能以逻辑思维的形式来理解世界,因此对人类来说,这个世界的本质是被逻辑形式所构造的,从而决定了绝对真理就是逻辑真理,表现为逻辑的同一律、不矛盾律、排中律和充足理由律。等等。
真理是需要理由的,没有理由的理论不是真理,除非它是公理。公理是指一些不证自明的大家都认同的理,它不需证明也无法证明,它是推定其它命题为真的基础。经过实践证明为正确的命题,但没有充分的理由去说明它的正确性,该命题顶多算是一条经验法则或常规而已,除非这个命题本身就是公理,否则该命题永远不可能成为真理。人类可通过充分的逻辑论证,使正确命题成为真理,但实践永远不能证明它就是真理!逻辑是一种语言上的证明性,人们不用实验,仅仅依靠语言分析就可以对一个理论进行证明,因此,逻辑是科学理论的基础。
逻辑自洽是科学理论成立的前提。逻辑自洽指一个理论在语言陈述上不矛盾性。逻辑的英文是logic,log是语言的意思,故logic就是语言的规则或者说语言的可分析性。逻辑思维是将事物解读为一个合逻辑的概念体系,以逻辑规则作为判断思维是否正确的标准。当对立双方讲述同一个事件而故事情节却截然相反的时候,只能靠逻辑来判断真伪。尊重事实,但必须以逻辑为准绳。事实若与逻辑冲突,必须选择逻辑。事实胜于雄辩,逻辑强于事实。事实可以伪造,逻辑不行。人们会说:伪造的事实不是事实,这自然不错。但问题在于,一个事件发生后,面对各种各样的证据材料,你怎么知道哪些是真的、哪些是伪的。此时能帮助人们厘清思路的唯有逻辑。因此,人们通过仔细分析这个理论的文字符号,没有发现任何矛盾,达到了自我的完备,就称该理论逻辑自洽。
逻辑是人类认识世界与自我的工具。关敏说:无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还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都是错的!准确的说,实践能证明某理论不是真理,但不能证明它是真理。因为人类的实践活动永无止境,该理论(如转基因)就永远处于被怀疑之中,其真理性不能被确定。由“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一命题可以推断出世界上根本就不存在真理,因为实践正在不断进行中,无法得到终极性答案。要避免这一困境,一个理论只需逻辑自洽,就可被推定为真理。所以,真理是有的,某种思想或理论能不能被称之为真理,就看它能否得到广泛的认同。真理是有用的,人们认同它就是为了用,用后效果好就认为它是真理。检验真理的途经,一是“双盲”实验,将实验的结果,跟该思想、理论预想的结果进行对比,并多次反复。二是争论和互补,使理论逻辑自洽。由此可见,没有争论,就没有真理;以真理自居,压制不同的思想、理论,就等于是在扼杀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