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案】债务人疑似转移财产规避执行,咋办?

2020年4月15日,常州经开区检察院检察官收到申请监督人张某送来的锦旗,旗上写着“捍卫正义、维护公平”八个大字,表达了他对检察机关守护公正、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感激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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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纠纷引异议

这起申请执行监督案件,还得从一起借贷纠纷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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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张某因刘某夫妻逾期不偿还欠款,在多次索要无果的情况下,将刘某夫妻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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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责令刘某夫妻还款后,这对夫妻仍拒不履行,张某只得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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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9月,法院裁定查封了刘某夫妻位于常州市武进区价值200多万的几间厂房。

在法院执行过程中,四名案外人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称:

被查封的厂房早已易主,刘某夫妻在该案判决生效前就将厂房抵债转让给了他们,请求法院解除查封。
同时,他们还拿出了借条银行往来清单以及双方签署的厂房转让协议。经核实,上述证据和刘某夫妻的陈述一致。
2019年3月21日,法院认为四名案外人的执行异议申请成立,遂解除了对该厂房的查封。因刘某夫妻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本次执行终结,张某没有拿到任何偿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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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调查解迷局

厂房早已易主是确有其事,

还是刘某夫妻为了转移财产自导自演的骗局?

张某心中始终存在疑问。

2019年9月,

张某向经开区检察院申请监督。

检察官初步判断认为,刘某夫妻与四名案外人很可能是故意串通转移财产,随即受理该案并成立办案组,从借贷关系、讼争厂房实际使用情况和当事人人际关系三个方向调查,力求查明该案的真相。

办案组先后4次通过相关技术平台查询当事人的有关信息;

派员赴各大银行、派出所等单位深入调查银行流水、家庭关系等;

对转让协议的证明单位进行调查,核实协议的真实性。

通过调查发现:宣称早已取得厂房所有权的四名案外人从未实际占有使用过该厂房,且在法院解除查封后迅速将厂房以低于市价出售给范某。更可疑的是,范某支付的228万厂房预付款打入的不是这四人的账户,而是原主人刘某妹妹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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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建议助维权 

经过大量细致的调查、取证和分析后,检察院认为该案有重大虚假诉讼嫌疑,遂向经开区法院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建议撤销原执行裁定并向法院移送相关证据和分析材料。
近日,经开区法院采纳了检察建议,重新裁定驳回四名案外人的执行异议,查封厂房,恢复执行程序,张某要回欠款有了新的希望。
来源:常州经开区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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