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俊伟:深度理解《公立医院内部控制管理办法》之一

作者介绍:

贺俊伟,中共党员,中山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委派总会计师。委派单位:中山市博爱医院,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国家卫生健康行业经济管理领军人才。

深度理解《公立医院内部控制管理办法》之一

2020年1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了《公立医院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国卫财务发〔2020〕31号),这个文件和财政部2012年11月印发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有什么区别呢?笔者进行仔细研读后,归纳总结如下,供广大同仁交流分享。

一、内部控制的主体不同

1、《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主体是行政事业单位。

2、《公立医院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的主体是公立医院。

因为公立医院属于事业单位,所以公立医院不仅应当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还同时应当执行《公立医院内部控制管理办法》。鉴于《公立医院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的内容是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内容的基础上进行了扩张,所以公立医院只要按照《公立医院内部控制管理办法》执行就可以达到基本上同时执行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

二、内部控制的客体不同,即内部控制的范围不同

1、《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客体是经济活动。

2、《公立医院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的客体不仅包括经济活动,还包括业务活动,即客体是经济活动和相关业务活动。

三、业务层面控制内容不同

1、《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业务层面内部控制内容是六项,都是属于经济活动的范畴,具体是:预算业务、收支业务、政府采购业务、资产、建设项目、合同。

2、《公立医院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的业务层面的业务层面控制内容是十二项,即《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内部控制中除了政府采购业务以外的其他五项,在《公立医院内部控制管理办法》把“政府采购业务”扩张为“采购业务”,然后增加了六项业务活动,具体是:医疗业务、科研业务、教学业务、互联网医疗业务、医联体业务、信息化建设业务。

四、内部控制目标略有不同

1、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目标:合理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有效使用;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

2、公立医院内部控制的目标:保证医院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有效使用;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益。

虽然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目标有“合理保证”二字,公立医院的内部控制的目标里没有“合理”二字,仅有“保证”,但是并不是意味着公立医院是“绝对保证”,因为内部控制由于其固有的局限性以及出于成本效益的考虑,只能合理保证有关目标的实现,不能“绝对保证”。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总体目标和最高目标定义为“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公立医院的总体目标和最高目标定义为“提高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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