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诬陷孩子偷窃,家长要求道歉被拒

盗窃是可耻的行为,人人都厌恶盗窃的人。然而,没有盗窃,却被人诬陷道歉,只怕心理会非常不好受受,甚至会受到很大的心理压力和精神打击,由此一蹶不振都有可能。
做错事,会让人不舒服;诬陷人,同样让人不舒服。我们常说,做错事不可怕,可怕的是做错了还不改正。是的,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只要能改过,那么不仅是对自己的负责,也是对他人的负责。
6月9日,河北保定。王女士带着女儿去一超市购物,结完账后准备走人,然而,此时超市的防盗磁门一直响个不停。超市工作人员自然要来检查王女士所购买的东西,只是翻开了母女俩的包,什么都没发现。
随后,超市一经理来到现场,认为孩子所戴的手表与超市的一样。王女士表示女孩的手表戴了很久,为了证明是自家的表,王女士还回家翻找购买手表的票据,以此来证明女儿的清白。
只是,这并没有得到什么好的效果。虽然证明了孩子的手表是自己的,但是超市并没有认为自己有错,更没有向王女士和她女儿道歉。这个王女士和她女儿带来很大的困扰和压力。
按理说,你超市错了,诬陷别人盗窃,结果别人证实自己没错,你超市就该为自己的错误行为道歉。然而,却什么都没错,拒绝道歉,到底是什么意思?是认为超市的防盗门响了,就一定要王女士负责吗?
这件事情发生后,王女士的女儿一直说自己不是小偷。看到这样的情景,真的很让人痛心。一个5岁的孩子,被人诬陷盗窃时,心里该有多难受。作为孩子的母亲,也不好受,更不想善罢甘休。
或许王女士本身就错了,面对这样的情况,自己应该要有底气,当她们结完账出门时,防磁门响了。她们被搜身的那一刻,她们就应该报警处理。这样一来,超市的工作人员就不敢明目张胆地得寸进尺了。
然而,王女士没有那样做,反而是跑到家里拿证据来证明手表是自己的,而不是用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或许正是因为的不自信的行为,才导致了超市工作人员的蛮横无理,最终知错了也不道歉。
电子设备虽然相对于人工来说,出错的几率更小,但是并非不会出错。当事情水落石出后,负责人应该做出表率,该道歉道歉,该赔偿赔偿。平白无故冤枉了一个消费者是盗窃者,这是对他人的侮辱。
当然,员工维护超市的利益,这不会错,但是否有搜身的权利,值得考究,如果怀疑或有确实的证据,完全可以通过报警来处理的。既然选择自己去“执法”,那么就必须为自己的错误道歉。
顾客是上帝,结果是上帝没被服务好,反而被污蔑为小偷,顾客的利益在哪里呢?小朋友的虽然年纪小,但也是一个完整的人,在她进入社会前,不应该受到这样不公平的待遇。给孩子一个公道,真的就那么难吗?
大庭广众之下,被扣上小偷的名号,这对一个孩子而言,内心会造成多大的伤害。尤其是在其母亲拿出证据之后,超市还拒绝道歉,这让孩子心里会怎样想?作为商家,如此没有担当,如何能做好生意呢?
我们常说,作贼捉赃。怀疑别人盗窃,那就要有证据,如果因为两样东西很相似,就把别人当贼看待,那这个世界还要不要流水线作业呢?更何况别人已经拿出了证据,还有什么不道歉的理由吗?
面对不公正待遇,绝对不能放过,对于这样轻易诬人清白的超市,更不要轻易放过,建议这位目前一定要通过法律的手段坚决索赔,让超市为自己给孩子带来的心灵伤害的行为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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