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财产保险的几个认识误区
论财产保险的几个认识误区
作者:勇说车险/yongchezhizhu2019
很多普通的民众,对保险有很多的认识误区,本篇,编者就几个典型的误区进行介绍,以便大家纠正认识,更好的利用保险。
一、保险理赔是可以赚钱的
有些人希望通过保险的方式赚钱,这里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通过制造虚构等方式骗取保险金;还有一种是正常的意外事故,通过重复索赔等方式获取比实际损失多的赔款。其实,根据保险的补偿原则,理论上,财产保险是不存在赚钱说法的,就是说不可能存在获利的情况,所以,如果有这样的想法,就要考虑其后果,只要涉案金额达到法定标准,就可能触及刑法。
二、放弃对第三方的追偿权利
有些保险财产损失是由于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对于这部分损失保险公司可以先予以赔偿,取得代位追偿权后再向第三方追偿。有些投保户获得了保险公司的赔偿,却认为如何向第三方追偿是保险公司的事,与己无关,其实这种观点也是错误的。
三、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保险公司根据投保人的陈述和提供的资料判断风险的大小,这要求投保人在投保时如实告知,不遗漏、不隐瞒、不欺诈。若因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以致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或有权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解除保险合同。
四、视保险为“赌博”
有些消费者错误地认为现在房屋普遍都是钢筋混凝土建筑,家庭也十分重视安全防护,灾难不一定就会降临到自己头上。而且即使发生天灾人祸,财产也不可能有多大损失,因而拒绝投保财产保险。其实这种侥幸心理是在拿自己的财富冒险。
五、什么损失都可以赔
编者在处理保险理赔时,听到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我保险了,为什么不能赔?讲这句话,其实是对保险一窍不通的表现,如果你保险了,什么都能赔,那么,所有的保险公司都不会超过2年,都要倒闭破产了。保险,本质上就是一份合同,只有在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才可以理赔,而全世界,没有一份保险公司会规定,所有情况都可以理赔的。
六、保险金额等于赔偿金额
在许多财产保险责任和保险金额中都明确规定,该险种的最高保险金额为多少,即在出险时赔付的最高限额。但在具体的理赔过程中,还要根据被保险标的的损伤程度或受损时实际价值而定。
七、投保越多得到的赔偿越多
在保险中,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超过财产实际价值确定保险金额,超过部分是无效投保,多缴了保险费,是不必要的浪费,保险公司在定损中,是按财产的实际价值或损失程度确定赔偿金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