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行业监管,到底该管的是什么?
近日,从中国融资租赁网上看到了一篇文章,简述了一下目前国内融资租赁公司的一些状况。总体的意思就是:截止到2018年底,全国租赁企业总数约为11777家,但真正开展业务的不到2000家。意味着有将近9000家的空壳租赁公司。从这个角度看,这是一个多么巨大的资源浪费市场呢?
随着国家针对监管的趋严,一场强监管的风暴预计在2020年即将出台。据内部消息表示:今年统一的监管框架将会确立,相应的监管政策也会陆续出台。其核心要义是由工商企业的监管变为金融企业的监管。
就监管目标而言,主要是努力实现监管体系的平稳过渡,化解存量风险、防范风险外溢、回归租赁本源。就政策需求而言,优化完善的方向主要是进一步明确租赁标的物的监管定义,体现同类同权政策的原则,实施功能统一下的差异化监管,制定符合融资租赁特征的普惠金融政策并实施分类分级监管管。
而对于广大租赁公司而言,适应调整的要点是公司治理、战略管理、资本约束、风险控制、内部控制、流动性管理、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和创新能力建设。
短短几百字,其实给我们透露了很大的信息量,把监管调整的方向说的很清晰。但是如果我们深度思考一下,不难发现,如果按照这个思路进行调整,我们面临的何尝又不是一场治标不治本的畸形之路呢?
要向把这个问题解释透彻,就不得不追本溯源,把一些存在的问题看明白、讲清楚。
第一个问题:为什么会存在如此多的空壳公司
不得不说,我们的政策导向偏于一窝蜂式。对于每个行业,更擅长的是跟风点火。过多的追求一种现象,而非研究清楚本质,做好规划后再有序发展。
这么多的空壳公司现在需要治理,本质的原因是不是很多地方出台了一系列扶持租赁企业的政策,导致进入门槛偏低,很多投资人为了拿补贴,再加上租赁公司有着类金融的属性,从而导致空壳公司纷纷出现呢?我们的本意是拉动外资投入实体产业,促进实体产业发展。而结果呢?无外乎又是一场追逐资本的游戏。
第二个问题:融资租赁的属性到底是什么?
在一个疯狂追逐资本的时代,一切活动只要和金融挂钩,貌似就进入了一场资本逐利游戏。而对于实体经济的发展,到目前为止又有什么益处呢?
融资租赁的属性有两类:融资和融物。融资租赁公司不仅仅要具备资金融通的能力,更要具备资产管理的能力。二者缺一不可。而资金的融通能力取决于资产的管理能力,资产的管理能力又取决于对于租赁物、租赁物行业的认知和把控能力。而这种能力,恰恰是目前市场上最为缺乏的。
第三个问题:划归银监监管就可以解决所有问题了吗?
如果我们看明白了第二个问题,那么可能就会找出了问题的症结,个人认为,划归银监监管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为什么?银监部门的强项在于对资金的管控。而对于行业,对于资产、业务的管控,恰恰并不是银监的强项。划归银监监管,极有可能是在走一条收缩之路,从本质上并不能促进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
控制风险的本质在于对于行业的了解,以及对应资源合理利用的匹配度。如果脱离了行业,仅仅从金融监管角度出发,那融资租赁公司存在的意义又在于哪里呢?就如近几年,要求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但实际上呢?由于缺乏对小微企业的认识,缺乏对于行业发展的有效判断,缺乏对于小微企业发展特点的根本认识,实际结果就是根本无法实施有效的支持。
有此前车之鉴,难道不值得引起我们政策制定层的重视吗?
第四个问题:专家专在哪里?
注意到一个问题,各种报道中,充斥了大量的“业内人士”的意见。但大多数的所谓“业内人士”更喜欢的是用现象去定性,用拍脑袋得出来的数据得出不负责任的评价。用苛责的眼光讨论问题,失公允,无高度,不专业,根本无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
在一个全国创新、全民创业的时代,在可为与不可为,有为与乱为的关系面前,很多行业专家和监管机构却总是略失智慧和自信,广开言路或走个调研的形式,不都是体制内最擅长的工作吗?
到底我们引入融资租赁业务,要解决什么问题?针对的对象有哪些?他们的特点是怎样的?各种不同类型的机构面临的客户群体有何不同?金租和商租的区别有哪些?如果所有的结论背离了对于行业的研究和理解,缺乏倾听客户声音的能力,那么无疑就是纸上谈兵,专家们,请问您对于行业了解对少?对于哪些有是在需求的客户又了解多少?
监管部门到底该管什么?
了解了上述几个问题,我们要思考的是,我们需要什么样的监管,监管的真正目的是什么?我觉得监管的本质应该有所调整,监管不能代替企业经营,它应该保障的恰恰应该是如何实现监管目标。
那么监管的目标又是什么?防范风险,促进发展,精准匹配,市场化运作。不是把风险全部盖住了就是好的监管,而是在于通过监管结构的设定能够让企业少出风险,少走弯路,合规经营,理性竞争,知道何为有所为或有所不为。
所以说监管最该解决的问题是融资租赁结构化经营的问题。比如说定位于服务哪些实体,各级融资租赁公司如何定位?如何服务?有什么项目和资源?基于这些现状,如何有效的发挥其融资和融物的结合?如何建立一条完整的产业链服务体系,如果体系健全,哪还有那么多漏洞?如果熟悉行业,哪还有那么多铤而走险?如果能够真正的给予服务上的支持,而非主观的告知什么可以?什么不可以?那么才能真正的促进整个行业的创新和发展。
如果理解了这一点,那么我们监管的主要工作是不是要看企业师傅服务于自己熟悉的专业领域,是否合规、合法、合理的经营,是否真正促进了实体经济的发展呢?
所以说,不是监管不重要,而是监管要在市场运营结构健全的基础上予以实施。我们更多的要考虑的是我们面临的问题造成的原因,我们该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如何为从业者创造一种好的管理机制。
我们要重点关注的是,不同资源、属性的融资租赁公司如何定位,如何搭建良好的资金融通体系,如何尽快的解决各种法律法规不完善造成的市场问题。不仅仅要有行业的自律协会,更应该有行业的培训提升通道。不仅仅要听听市场上的声音,更是要走下去多办办实事。不仅仅要出现在各大高端论坛上宣讲一些毫无实际意义的讲稿,更该多听一听客户的真实需求。
就目前的整个行业来看,同时具备融资租赁金融和资管属性的公司成为了稀缺物种。而就目前掌握的信息来看,各个监管部门注重关注的仍是其金融属性,对于资管能力属性的要求几乎都是缺失的。而这一点恰恰是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最重要的环节。
在改革进入深水区的年代,我们最不缺乏的就是所谓高屋建瓴的宏大言论,缺乏的恰恰是深入市场,深入客户,深入细节的能力。坐在空调房里的调研又有什么意义?
所以我的建议就是,不要着急定什么大的监管措施。而是要先去了解市场,了解用户的需求,对融资租赁公司进行分类,找到那些真的具备能够服务于细分市场的融资租赁公司,与其说监管,不如说支持其发展,快速的解决他们经营中存在的问题。与其一同进步,一同成长。从而通过一个个小目标的实现,来最终实现监管大目标的实现。
深入基层,从小事做起。了解行业需求,配套服务措施。搭建运营结构,促进人才培养。合理配置资源,注重产业结构。建立分级体系,提升服务能力。改善经营环境,完善司法体系。这些事项的一一实现,恰恰也就完成了一个相对合理的监管体系。
也就是说,起码现阶段,无需出台过细的监管原则,定好大方向即可。具体的细节要从实践中去摸索,去总结。要真正发挥各级监管机构的作用,如果要管企业的发展,就请走入到企业中去。去了解,去学习,去支持企业的发展。
那么什么才是大的原则呢?有核心的产业资源,有服务实体企业的能力,有合理的企业结构(金融与资管)。任何我们没有思考明白的事物,就要在大的原则下更多的支持和鼓励企业的发展。我们不是万能的,我们要付出更多的努力,我们也要转型,也想学会向服务型组织转型。有效监管的前提是我懂你,而永远不是我管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