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旭东:为中国奠基的秦汉时代
今天,我要从解释性的角度去讲为什么秦汉时代是中国历史上的奠基时代,并从这样一个角度去分析秦汉时代在中国历史上的意义。
一 如何看待秦汉时代?
我们先从对秦汉时代的认识开始,这种认识并不是从今天才开始的,从汉代开始,已经不断地有当时的士大夫讨论对秦汉时代特别是秦朝的认识。一直到后代,到现代,我们都不断地在追问这样一个问题。下面是谭其骧先生在《中国历史地图集》中绘制的三幅秦汉时期疆域图:
图1 秦时期全图。谭其骧主编:《中国历史地图集》第2册,中国地图出版社,1996
图2 西汉时期全图。谭其骧主编:《中国历史地图集》第2册,中国地图出版社,1996年
图3 东汉时期全图。谭其骧主编:《中国历史地图集》第2册,中国地图出版社,1996年
从第一幅图可以看到,秦朝的疆域大概也就相当于中国现在疆域的三分之一,主要是今天中国农耕地区的范围,今天中国疆域的奠定实际上是在清朝。第二幅图中,西汉的疆域和秦朝相比最大的不同之处就是西半部分,主要是新疆和河西走廊一带,西域地区纳入了西汉王朝的统治范围,是和秦相比最大的变化;另外一个不同之处是在南方,除了一直控制到今天的一些区域,越南的北部地区当时也都纳入了西汉王朝的控制。东汉的情况和西汉差不多,疆域面积有一些小的出入,但总的领土范围几乎没有什么变化。
那么如何去看秦汉时代?我们先去看一看司马迁怎么说。司马迁生活在西汉前期,大概是在武帝的晚年去世(约前145—前90),更具体的年代现在还无法确定。他在《史记》里对秦的历史,对由秦变汉的历史有好几段表述:
秦之德义不如鲁卫之暴戾者,量秦之兵不如三晋之强也,然卒并天下,非必险固便形埶(势)利也,盖若天所助焉。
太史公读秦楚之际,曰:初作难,发于陈涉;虐戾灭秦,自项氏;拨乱诛暴,平定海内,卒践帝祚,成于汉家。五年之间,号令三嬗。自生民以来,未始有受命若斯之亟也。……秦起襄公,章于文、缪,献、孝之后,稍以蚕食六国,百有余载,至始皇乃能并冠带之伦。以德若彼,用力如此,盖一统若斯之难也。……然(刘氏)王迹之兴,起于闾巷,合从讨伐,轶于三代……此乃《传》之所谓大圣乎?岂非天哉,岂非天哉!非大圣孰能当此受命而帝者乎?[1]
对秦如何崛起感到不解,归之于天助。更令他惊奇的是,秦汉之间的转机为什么这么快,五年之中就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秦国崛起花了相当长的时间,经历了一百多年的时间,才慢慢地发展起来,统一了天下。但是刘邦这样一个无赖式的人物,怎么就能突然从民间崛起?且刘邦最终在几年内带领着众多义军推翻秦朝,建立了汉朝。这实际上是一个非常伟大的,也很难以理解的变化。在司马迁看来,这好像不是人力能决定的,所以他就发了两句感慨:“岂非天哉,岂非天哉!”他的结论说明,这些历史现象已经超出他的想象力,他只好说刘邦就是个大圣一样的人物。我们从中可以看出,司马迁这样一位史家,生活在西汉前期,对于秦朝,还有汉的兴起,还是颇感困惑的。
我们再把目光推后将近两千年,看看清人及其后的观点。赵翼(1727—1814)是乾嘉时期很有名的学者,他说:
盖秦、汉同为天地一大变局。[2]
赵翼认为秦汉时期在中国两千年历史上是一个非常大的转折。他以后的很多学者都赞同这一看法。钱穆先生(1895—1990)上个世纪30年代在北大讲《秦汉史》,讲义后来在1957年出版,里面就有类似的表述:
秦自始皇二十六年并天下,至二世三年而亡,前后仅十五年。然开后世一统之局,定郡县之制。其设官定律,均为汉所因袭。其在政治上之设施,关系可谓极大。……对于文教上之影响,亦复匪浅。……物质上之种种建设,亦至伟大。
又说,汉兴:
此诚中国历史上一绝大变局也。[3]
他一方面对秦的统一给予了非常高的评价,另一方面说汉兴也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非常大的变局。毛泽东(1893—1976)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里,对秦的作用做了一个高度的评价:
如果说,秦以前的一个时代是诸侯割据称雄的封建国家,那末,自秦始皇统一中国以后,就建立了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4]
这篇文章是他在1938年抗日战争的时候完成的重要著作,其中对中国历史做了一些非常概括性的论断,这些论断依然是目前为止中学历史教材里的基本看法,我们很多人了解的历史的基本结论其实都是在这篇文章里提出来的。1973年8月,毛泽东还写了一首咏史诗:《七律·读〈封建论〉呈郭老》,这大概是他去世之前写的最后一首咏史诗。诗里有一句“百代都行秦政法,十批不是好文章”,也概括了秦朝的历史影响,这其实在批评郭沫若的《十批判书》,认为其中的一些评价有问题。
《中国革命与中国共产党》,毛泽东著,华东新华书店1949年版
不光中国学者、政治家高度评价秦汉时代,日本学者西嶋定生在他的《秦汉史》里也有如下表述:
(秦汉帝国)的意义在于因统一国家的建立而形成的国家构造基本形态,与这一时代造就的精神文化基本形态,一同跨越并规范了其后中国两千年的漫漫历史。[5]
在他看来,中国的秦汉时代不仅在中国历史上很重要,而且对日本历史发展也是非常重要的。这是日本学者一贯的看法,他们一方面认为秦汉时代是一个变局,另一方面认为秦汉时代对中国后来大概两千年的历史有非常深远的影响。当然这不是因为他们的研究方向问题,不是因为西嶋先生主要研究秦汉史,所以抬高自己研究的时代的历史意义。我原来研究魏晋南北朝史,现在主要研究秦汉,站在后代,乃至今天的角度观察,同样认为秦汉时代是中国历史上一个奠基时代。这当然属于“后见之明”,用钱穆先生的话表达,属于“时代意见”[6]。
为什么清代以来越来越多的人会认为秦汉时期是中国历史上极其重要的转折时代?这就是我今天要讲的主题。
二 秦国统一的秘密
我们首先要从秦统一讲起。大家知道,消灭六国的大业实际上是在秦王嬴政统治的短短十年间完成的。为什么最终会是秦国完成统一?这个问题是中国学术传统中不太注意的,而我们都会觉得这是历史的必然。为什么是历史的必然?为什么战国时期那么多国家,至少有战国七雄,最后是秦完成了统一,而不是齐国或楚国?齐楚的文明都非常发达,大家可以看看湖北省博物馆,陈列着那么多楚地出土的精美器物,秦国墓葬出土的遗物就相去甚远。但为什么最后是当时人们看不起的秦国完成了历史大业?这其实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可惜在中国的学术传统里,在必然性的笼罩下,这些问题都消失了,反而日本学者很关心这些问题。答案要从大的背景即持续的战争讲起,持续战争是变革的引擎。这一点我们过去不会注意到,实际上却非常重要。
首先,从春秋到战国非常重要却又不太为人留意的变化,就是当时战争的方式发生了变化。一个最明显的表现就是春秋时期的史书讲的都是一个国家有战车几百乘、千乘,车战为主时动用的兵力很少。而战国文献记载的都是动辄发兵十万、数十万,战国末年秦赵的长平之战坑杀几十万人。计量战争的单位从车变成了人,斩首常常过万,甚至数十万。顾炎武很早就注意到这一变化,他在《日知录》卷三“小人所腓”条指出:
终春秋二百四十二年,车战之时,未有斩首至于累万者。车战废而首功兴矣。先王之用兵,服之而已,不期于多杀也。
顾炎武对变化原因的解释,今天很难认同。这是一个外在形式上的变化,对其意义的理解则是到了晚近才有越来越多的学者注意到。以前史学家强调经济基础,说那时候铁工具普及、农耕发展等,其实战争才是直接的火车头。战争形式的变化会带来一系列的深远影响,对战国时期的各国来讲非常重要。春秋时期讲“千乘之国”时,打仗的人实际上主要是贵族,战车兵器都是他们自己装备;而到了战国时期动辄上万、几十万的军人,大部分都是庶民当兵,他们的武器装备都要由国家来提供。而且战争不是一场战役定胜负,前后持续了二百多年,对当时各个国家的财政负担和管理方式都提出了非常严峻的挑战,为生存下去,只能寻找新办法 。
整个战国时期国家管理方式的变化,一系列的变革、变法都和持续的战争状态有关。如果一战决胜负,就不需要这些了。关键是谁也打不赢,拉锯战绵延了二百多年。为了不被打败,只能去变法富强,想办法在这样残酷的竞争中获胜。各国都需要新的统治方式,首先要能控制住人,才有足够的人当兵。故而君主控制百姓的方式发生了变化,设置郡县、开始建立户籍制度就是要直接控制民众。原本对老百姓的管理是依靠分封,国君之下有卿大夫,卿大夫下面还有士,国君自己直接控制的人口很有限。但现在国君要想控制兵源,就不能再分封,而要设置郡县,通过户籍制控制所有的百姓。所以从《史记·秦本纪》的记载可以看到,秦献公十年(前375年)开始“为户籍相伍”,在秦的全国范围内设立户籍制度,这是一个划时代的变化。户籍从那时候出现,一直到现在还在用,这是那个时代的遗产。
除此之外,持续战争导致开支增加。因为打仗要铸造兵器、维持军队给养等,国家要保持稳定的收入,就要有持续的赋税。春秋时期开始有初税亩等征收项目,常态化的税收开始出现,这些是国家持续存在的物质基础。把老百姓塑造成农民也很重要,农民的特点是能够年复一年地持续耕作,不断地为国家提供粮食作物,使国家能够有粮食储备。有了足够的战争储备,才能够持续作战,这些都是战国时期为了应付持续的战争逐渐出现的一些历史性变化。
和上述因素密切相关的还有国君权力的扩张。国君为了实现这些目的,开始任命官吏,不再使用世卿世禄的贵族。他选拔有能力的士人做官员,从外国来的游士中任用人才辅佐自己,职位也开始逐渐固定下来,俸禄开始出现,还有包括上计在内的监督检查方式。官僚制开始在战国时期出现。
这一切的出现都是和持续的战争直接联系在一起的。许倬云先生在《万古江河》里讲过:“促使编户齐民的国家组织形态发生的最大动力,是战争。”[7]很多学者都有类似的看法,包括马克斯·韦伯在《儒家与道教》中也强调过这一点。浙江大学的赵鼎新教授写过一本《东周战争与儒法国家的诞生》,讲战争和儒法国家的成立。这些研究都注意到了战争与时代变革和新的制度出现的密切关系。战争其实是一个形式,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多战争?为什么西周时期各国都还算相安无事,到了春秋时期就开始战争增多,到战国愈演愈烈,最后发展出以大吞小,大国之间互相残杀,由秦国统一的局面?
直接的背景就是礼崩乐坏,正如孔子所说,由“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到“礼乐征伐自诸侯出”。原本制礼作乐、打仗由周天子发号施令,后来诸侯国的力量慢慢强大,自己就开始做这些事。所以就有了春秋时代楚昭王问鼎中原的故事。他在洛阳附近问九鼎的大小轻重,周卿大夫王孙满说在德不在鼎,意思是说周有天命,楚国作为蛮夷戎狄还是不能问鼎。可以看出春秋时代诸侯国已经蠢蠢欲动,想动摇周天子的统治秩序。不光国君开始膨胀,国君之下的卿大夫随着自身力量的壮大也向上僭越,像鲁国有三桓,八佾舞于庭之事,就出自三桓之一的季孙氏;三家分晋,晋国被韩、赵、魏肢解;还有田氏代齐等,都表明卿大夫力量崛起。春秋时期开始,可以看到整个国家力量自下而上地发展,背后归根结底还是经济的发展,是西周分封制下几百年积累的结果。经济发展之后引发人们(主要是统治者)观念的变化,观念是人类历史上非常重要的一个因素。
随之而来的一个问题是,为什么是秦国完成统一,而不是齐、楚这样的大国?当时人们认为秦国是戎狄,是西陲欠发达地区的小国,对他们的文化和统治者充满敌视,常用“虎狼”来形容他们。北京大学历史学系的何晋教授专门写过一篇文章,叫《秦称“虎狼”考》(《文博》1999年第5期),梳理出很多有相关描述的史料,概括而言秦统一天下在当时多数人看来完全是意外。究竟为什么这样一个落后的国家最后战胜了东方六个大国?很重要的因素就是商鞅变法的作用。
秦统一前夕,少数几位有远见卓识的人就预料到秦国会统一天下。一位是大儒荀子(约前340—前245年)。他曾到秦国做过一番实地调查,然后对秦国做了一番描述,讲到秦国百姓、官吏和朝廷的情况:
入境,观其风俗,其百姓朴,其声乐不流污,其服不佻,甚畏有司而顺,古之民也!及都邑官府,其百吏肃然,莫不恭俭、敦敬、忠信而不楛,古之吏也!入其国,观其士大夫,出于其门,入于公门;出于公门,归于其家,无有私事也;不比周,不朋党,倜然莫不明通而公也,古之士大夫也!观其朝廷,其朝闲,听决百事不留,恬然如无治者,古之朝也!故四世有胜,非幸也,数也。(《荀子·强国》)
“楛”的意思是态度恶劣。荀子根据他的亲身观察,认为秦国四代人连连取得胜利,不是侥幸,而是自然的、确定性的。他没有追溯原因,但是觉得秦国未来恐怕是会统一天下的。荀子不愧为大思想家,目光犀利。另一位是蔡泽,秦昭王(前306—前251年在位)末年,他也去过秦国实地调查,之后对秦国的丞相范雎说:
商君为秦孝公明法令,禁奸本,尊爵必赏,有罪必罚,平权衡,正度量,调轻重,决裂阡陌,以静生民之业而一其俗,劝民耕农利土,一室无二事,力田蓄积,习战陈之事,是以兵动而地广,兵休而国富。[8]
正因为有了商鞅这些措施,秦国才能无敌于天下。他非常敏锐地察觉到一百年前的商鞅变法对秦国强大的作用,我们需要顺着他的观察去重新注意商鞅变法。
商鞅画像
商鞅变法的内容很多,核心是围绕二十等爵建立的奖励耕战体制。简单说来,这一体制将百姓的利益和秦国紧紧捆绑在一起,极大地调动了百姓的积极性,影响中国两千年。与其说这套体系是秦始皇的遗产,不如直接说是商鞅的遗产。虽然有很多变化,其基本机制一直延续到现在。秦始皇不过是继承了商鞅遗产,逐一扫平六国,在公元前221年也就是秦始皇26年完成了统一大业。秦始皇希望秦朝能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传之无穷,实际上秦朝的统治时间却很短,总共十五年,二世而亡。虽然很短,但在中国历史上有非常重要的影响。
三 秦始皇每天累不累?
西汉人对秦始皇没什么好印象,所以《史记》还有当时其他很多著作对秦始皇有很多批判。司马迁借儒生之口说:“天下之事,无小大皆决于上,上至以衡石量书,日夜有呈(程),不中呈不得休息。”用现在话讲就是独裁专制。所以秦始皇每天要看的简牍文书很多,著名秦汉史学者王子今教授专门写过一篇文章来算秦始皇每天阅读量约多少,结果是每天要看318000字。[9]他的工作很辛苦,相当于每天读一本挺厚的书。我自己后来又算了一下,大概14万字。无论如何,司马迁的意思是说,秦始皇每天工作量很大,他的独裁造成秦朝很快崩溃。那么他为什么这么累?秦朝,包括后来汉朝到底是怎么管理的?这都是很大的问题。是不是皇帝只要日理万机,一个人就能把所有事情处理好?
我们先看一下秦朝建立的国家体制。这个体制实际上是一个金字塔形,从上到下,我把它简单地称为一君众臣万民体制。这完全是个描述性的说法,因我不太满意过去常说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暂时又找不到什么更合适的术语。秦帝国的架构,最上面是皇帝,其次是朝廷,下面是郡,然后是县和道。道相当于我们现在的旗或自治县,就是下辖有少数民族的行政机构,和县同级。当时一共有九百多个县和道,其下又有乡、里。
两汉基本继承了这个架构,只不过稍有变化。数量上郡由50多个增加到100出头,另外汉代部分地恢复了分封制,有国。后来发展成虚封,那些诸侯王实际上只有衣食租税,没有行政权力。所以总的来讲还是郡县体制。县道、乡里,在汉代也延续下来,只不过数量增加,汉代县的数量有1500多个(西汉),东汉有1100多个。另外一个变化是州的出现,这是武帝时候出现的一个监察性的机构,到东汉末年才变为一级的地方行政区划。朝廷是三公九卿制,从秦代开始到东汉后期一直如此。任官制度方面,西周、春秋到战国的世卿世禄的世袭制度变成了流官制度,县、道长吏以上的主要官员由皇帝任命,而且不能在本人籍贯所属地做官,这样的传统至少从汉代开始,一直延续到现在。据现代学者推算,秦朝的人口大概是4000万。以上是对秦朝的一个简单描述。
从秦汉的制度演变,我们可以看到这些制度在历史上的延续性。要提醒大家的是,这个基本架构实际上一直延续到清代,某种程度上也延续到了今天。制度是变和不变的统一:县级机构现在还在,只是数量增加到两千多个;另外管辖少数民族的机构不再叫道,现在叫旗、自治县。乡也还有,台湾地区至今还有里长。过去官员称县长或县令的,现在仍称为县长。这些等于两千多年只有数量的增减,而实质一直沿用,构成不变的一面。郡这一层级几百年要变一次,从郡到州、郡,再到后代的道、路、省,这些机构存续超越了朝代。朝廷设置变化是最频繁的,十几年就一变。整体观察,官僚机构最上层变化最快,下层反而是最稳定的,像火山一样,下层是凝固的,火山口不断喷发流动,变化最快。但我们过去往往会忽略这些不变的因素。古代史家也很有意思,正史中的《百官志》《职官志》一类的主要记述朝廷的机构与职掌,地方制度写得很简单,他们大概是注意到这部分几百年甚至更长时间也没什么变化,到现在几千年变化也不多。
大家对作为个人的皇帝,相对比较熟悉,但从制度层面,可能就比较陌生,我举几个例子来讲。譬如皇帝的信物:玺。某种意义上来说皇帝本人还不如这些玺重要,拿着这些玺绶才能被认可是皇帝。纵使不是皇帝,拥有玺绶,别人也不敢冒犯。西汉哀帝临终前将帝玺给了宠臣董贤,让他不要轻易给人。董贤手捧帝玺,别人无可奈何,只能哄他交出来。一旦帝玺脱手,董贤立刻沦为任人宰割的鱼肉,被迫自杀。
图4是广州南越王墓出土的“文帝行玺”,图5是清代乾隆时期的玉玺。早期的玉玺要随身携带,且要盖在简牍上,大小不过方寸,边长2.3厘米左右,规格很小。
图4 汉文帝行玺,广州南越王墓出土
图5 乾隆皇帝玉玺
图6是秦代发兵用的虎符,战国时期就出现了信陵君窃符救赵。上面有文字,国君(皇帝)与郡守各持一半,需左右“合符”,才能发兵,这是“符合”一词的来源。图7是西汉时期“皇帝信玺”封泥,盖在当时封文书的泥上,现保存在日本东京的国立博物馆里。
图6 秦代虎符
图7 西汉时期“皇帝信玺”封泥
图8是汉代皇后的玉玺,有人认为是吕后的玺。陕西出土,边长只有2.3厘米。图9是节,苏武牧羊时手里拿着的东西,是皇帝颁给使者的,代表皇帝的权威。这是今人的想象图。
图8 汉代皇后玉玺
图9 皇帝颁给使用、
代表自己权威的节
要讲秦始皇到底累不累,不能不考虑约4000万人口、300万平方公里的大帝国,靠秦始皇每天看14万字,能不能管理好?《史记》的描述肯定是夸大其词,独木难成林,秦始皇少不了需要众多臣下来帮助他,以前是靠世卿世禄的贵族,战国以后开始使用流官来统治。更要注意的是,秦国统一了东方六国,各国风俗语言都不相同。至今中国还有七大方言(或说十大),很多南方方言北方人听不懂,历史上更是如此。《礼记》讲“五方之民,言语不通,嗜欲不同”。西汉末年扬雄撰写的《方言》一书记录了各地的语言资料,词汇不同之外,也涉及发音上的差别。如卷一:
嫁、逝、徂、适:往也。自家而出谓之嫁,由女而出为嫁也。逝,秦晋语也。徂,齐语也。适,宋鲁语也。往,凡语也。
上面记录的主要是各地词汇上的区别。又如卷三:
庸谓之倯,转语也。
这一条讲的是发音上的不同。由此不难发现当时各地在语言文字上相当大的差别。为了解决语言不通的问题,顺利地让政令下达,只能依靠文字。
1975—1976年,在湖北云梦县睡虎地秦墓出土的秦律中,有一篇名为“内史杂”,有这样的规定:
有事请也,必以书,毋口请,毋羁请。
意思是说,有事情一定要用文字形式向上级请示,不能口头请示,也不能托人找关系。这一规定就是为了适应跨越熟人社会的需要而做出的,强调使用书面文字作为沟通工具。这条律令非常重要,将秦的统治奠定在文字的基础上,适应了广土众民、语言难通的现实。这是个划时代的变化,以前并非如此。西周时期不需这么多文书,分封制下层层受封,封君管理自己的属民,数量有限,君臣世代居于一地,语言上无隔阂,事务亦有限。秦统一后,面对庞大的人口与广袤疆域,文字开始发挥作用。到东汉,王充在《论衡·别通篇》中说:“萧何入秦,收拾文书,见萧何世家。汉所以能制九州者,文书之力也。以文书御天下,天下之富,孰与家人之财?”这是一个历史性的变化,影响直至当下,到现在我们也常要做书面报告,机构之间要靠文书上行下达。
湖南龙山县的里耶镇地处湖北、湖南、重庆交界,今天仍是个非常偏僻的地方。2002年,在里耶古城的一口井里面发现了一大批简牍,是我们第一次见到的秦朝地方行政文书,现在已经公布了一部分。这批资料是司马迁没见过的,某种意义上我们可以超越司马迁,从而对秦朝有更真切的了解。这批简牍主要是秦代洞庭郡迁陵县的文书,因出土地现属里耶镇,故称里耶秦简。
秦简之外,我们现在能看到的汉简很多,包括出土于各类遗址的,如甘肃内蒙古长城烽燧沿线出土的居延汉简、甘肃敦煌东北悬泉置出土的汉代文书、湖南长沙五一广场出土的简牍、北大汉简,等等,还有不少发现于墓葬。除墓葬出土的简牍以外,遗址(包括古井)出土的基本是文书,数量最多。简牍出土时往往已散乱,甚至残断、破碎,并非简牍的原貌。当时大多文书简牍应该是编连成册的。汉代文书中,我们见到最长的一份是七十七枚简编连在一起的册书(图11),实际是由五个册书编连起来的东汉时期的文书。
图10 敦煌悬泉置出土的西汉阳朔二年(前23年)闰月的传车亶轝簿
图11 居延查科尔帖(A27, Tsakhortei)烽燧遗址出土的东汉永元器物簿(128.1)
这些秦汉简牍有助于我们重新认识秦汉史。仅举一例,北大汉简中的《赵正书》,其内容表明秦二世是合法继位。司马迁认为秦二世是和赵高、李斯合谋篡位,《赵正书》的出土,对传统说法构成挑战,衍生出很多新的问题。总之,秦汉时代各类官府文书很多,大家可以参考学者整理后的成果,比如李均明的《秦汉简牍文书分类辑解》(文物出版社,2009年)、李天虹的《居延汉简簿籍分类研究》(科学出版社,2003年),还有富谷至的《木简竹简述说的古代中国》(人民出版社,2007年)等,进一步了解秦汉简牍文书的基本内容。
秦汉时代要用文书统治天下,前提就是大家会写字。通过书同文,秦国用小篆统一了六国的文字。以前只有贵族会写字,现在则需要大量的人员处理文书,所以秦帝国乃至更早的战国时期,就慢慢开始有意培养会写字、写文书的人。湖北荆州张家山汉墓出土的西汉初年《二年律令》(一般认为是吕后二年,前186年)里,就有专门的《史律》。《史律》有如下具体规定:
史、卜子年十七岁学。史、卜、祝学童学三岁,学佴将诣大史、大卜、大祝,郡史学童诣其守,皆会八月朔日试之。(J474)
试史学童以十五篇,能风(讽)书五千字以上,乃得为史。有(又)以八(体)试之,郡移其八(体)课大史,大史诵课,取冣(最)一人以为其县令(J475)史,殿者勿以为史。三岁壹并课,取冣(最)一人以为尚书卒史。(J476)
“史”的角色是书记官,史、卜的孩子从十七岁开始学习。经过三年,史学童要能背诵默写五千个单字,另外每个字要会八种写法。汉代无法像今天这样推广普通话,各地小吏说话发音不同,但书写要一致。他们要参加考试,在郡里考第一名才可以做县级的小吏(县令史)。此后三年小吏们再经过考试,第一名才能成为尚书卒史,也就是郡府里的小吏。这是西汉初年的法律规定,秦朝也一定有类似的要求。经过这样的严格训练和选拔,才能培养出一支干部队伍,帮助秦汉统治天下。到东汉时期,要求学童背诵默写的字增多至九千,字体则减少一些,因为很多字体已经不用了。无论如何,要成为官吏,认字是必需的要求。相关研究可以参考邢义田的《汉代〈仓颉〉、〈急就〉、八体和“史书”问题——再论秦汉官吏如何学习文字》。
图12是北大汉简的字书《仓颉篇》,小篆。对大家来讲已经不太好认。图13是居延汉简的习字简,习字的人是在张掖郡边塞服役的士兵,以及军队里的小吏,他们要学习写字、掌握文书。这些习字简可以帮助我们理解这个国家如何培养官吏和维持统治。这类材料相当多,除了习字简,还有关于算术的材料,这也是当时处理文书必备的技能。
图12 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仓颉篇》(部分)
图13 居延汉简中的习字简
要实现对秦朝4000万人口或是汉代6000万人口的管理,有了文字与文书还不够。实际上从战国开始,随着官僚制国家的建立,就开始制定律令。睡虎地秦简中已经出现了18种秦律,《秦律杂抄》中也有很多秦律名目;此外岳麓秦简中,还可以见到许多律和令。那些反复出现的事务多可以根据律令来进行管理。
大家来看一条很重要的律令,四川青川县秦墓里发现的秦国《为田律》木牍(秦武王二年,前309年)。《为田律》准确的名称是《更修为田律》,商鞅变法的时候有一条措施是为田开阡陌,那大概是第一次制定《为田律》,这一份是对此加以修改的新律。
具体内容如下:
二年十一月己酉朔朔日,王命丞相戊、内史匽民、臂更修《为田律》:田广一步、袤八则,为畛,亩二畛,一百(陌)道。百亩为顷,一千(阡)道,道广三步。封高四尺,大称其高。捋(埒)高尺,下厚二尺。以秋八月修封捋,正彊畔,及发千百之大草。九月大除道及阪险,十月为桥,修波隄,利津梁,鲜草离。非除道之时而有陷败不可行,辄为之。(以上为正面)
其中讲到田宽多少、长多少,一亩有多少田垄,道路设置在什么位置,道路多宽,每个月要做什么,等等,对百姓围绕田的活动做了一些规定。这些规定和商鞅变法有密切关系,从前我们认为它们开创了私有制,现在看来应该是授田制,如果非要用公有私有的视角来看,称为公有(国有)制更合适。
这份写在木牍上的文书就形制而言,一开始有年月日、官职与官员的名,形式上还是文书。与之对照,我们再看一看西汉初年《二年律令》中的《田律》,可以发现内容上虽然做了一些修改,但都不是原则性的,汉代的田律大部分还是沿用秦代的。我们经常讲汉承秦制,从律令上看确实有很多这样的情况,上述不过是个例子。只是开头的年月日没有了,律文形式化,原来文书的格式被取消了。
律令的发展演变是不断前行的,从战国到秦到西汉如此,西汉到东汉也是如此。大家再来看贼律的演变,贼律是刑事犯罪处理的关键。对比《二年律令·贼律》和张家界市城西古人堤遗址出土的东汉时期的《贼律》,后代的律文根据现实情况较之前进行了增补:
这样的增补一定很多,可惜东汉有关律令的材料不多,能像这样进行直接对比的例子很少。
《晋书·刑法志》对律令演变有一系列描述,是唐人眼中的西汉律令发展史,却和我们现在出土的材料对应不上。我们看到吕后二年的材料已经有二十七种律,一种令,《晋书·刑法志》的记载却并非如此,所以唐人说法恐怕有很大的问题,现在需要利用出土材料重新认识西汉时期的律令发展演变问题。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传统上认为中国的“律”涉及的都是刑事问题,“令”涉及的是行政问题。其实在汉代,《户律》《田律》都是民政方面的,还有很多“律”是行政方面的,包括《传食律》《均输律》《置吏律》等都涉及行政管理。“律”主司法刑事案件,“令”管行政是魏晋以后才出现的区分。
应如何看待秦汉乃至整个中国古代律令治国的体制?关于这个问题,古人有自己的描述。西晋惠帝(290—306年在位)时,三公尚书刘颂上书说:
又君臣之分,各有所司。法欲必奉,故令主者守文;理有穷塞,故使大臣释滞;事有时宜,故人主权断。主者守文,若(张)释之执犯跸之平也;大臣释滞,若公孙弘断郭解之狱也;人主权断,若汉祖戮丁公之为也。天下万事,自非斯格重为,故不近似此类,不得出以意妄议,其余皆以律令从事。然后法信于下,人听不惑,吏不容奸,可以言政。人主轨斯格以责群下,大臣小吏各守其局,则法一矣。[10]
前人包括研究法制史的学者很少引用这段话,我觉得它非常重要。这段话讨论的是对刑事案件的处理,实际上我们可以把它推广到对律令在管理国家中的作用,以及不同的人和律令关系的理解。刘颂讲到君臣分工,具体分为三类:一是小吏,作为负责人一定要严守条文(主者守文);二是大臣,如果条文内部有矛盾,要由大臣进行疏通解释,决定适用哪一条(大臣释滞);三是人主,事有时宜,皇帝可以超越具体律令根据实际情况斟酌裁断(人主权断)。后面各举了一个例子:一是“主者守文”的例子,西汉文帝出行的时候有人藏在桥下,惊动车马,文帝很生气,要严肃处理,但廷尉张释之主张严格按照法律处理。二是“大臣释滞”的例子,即郭解本不知杀人事,更未参与,御史大夫公孙弘议断“(郭)解虽弗知,此罪甚于解杀之。当大逆不道”而受族诛,见《史记》卷一百二十四《游侠列传》;三是“人主权断”的例子,丁公是季布同母异父的弟弟,本是项羽将领,曾在楚汉战争中阵前放刘邦一马,项羽被灭后丁公来谒见刘邦,刘邦以丁公对项羽不忠为由杀之,见《史记》卷一百《季布列传》。通常投诚当予以表彰,但人主权断如此。后代也有许多例子,证明皇帝经常有超越律令的决断空间。上述三分大致对应于传统司法中的法、理与情三者。
法针对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处置,所以上述三种情况都是合法的。所谓“人主轨斯格以责群下,大臣小吏各守其局,则法一矣”,这是古人的理解。其实它有自身内在的逻辑,但和今天我们一般人理解的“依法治国”不太一样。此处还涉及一个问题,很多日本学者讲中国隋唐时期是律令制国家。在我看来,自秦代开始,中国就已经是律令制国家,只不过律和令的关系到魏晋以后才明确化,法典编制也是在魏晋以后才出现。律令本身的创立很早就有,只是随着现实需要不断积累,魏晋以前未有意识地进行体系化的编纂。
四 制造“农民”:帝国的舞台谁来撑?
文书、官员培养和律令只是管理的运作方式,国家管理的基础又是什么呢?答案是把百姓改造成农民。农民是生产者、赋税劳役的提供者,支撑着帝国的舞台。农民虽然很早就出现,但真正把臣民主体改造成农民实际上是比较晚近的事情,我个人的看法是在战国才普遍开始这样的进程。如前所说,这个进程和战争有密切关系。当时的百姓可以选择种地作为生计,但也有其他的活路,特别是在南方。现在南方是鱼米之乡,但在两千年前的司马迁眼中,那里还是颇为落后的地区,他在《史记· 货殖列传》中讲过一段颇为有名的话:
楚越之地,地广人希,饭稻羹鱼,或火耕而水耨,果隋蠃(螺)蛤,不待贾而足,地埶(势)饶食,无饥馑之患,以故呰窳偷生,无积聚而多贫。是故江淮以南,无冻饿之人,亦无千金之家。
相当于今天长江中下游地区,自然资源丰富,人们谋生的方式多样,因而苟且偷生,活路很多,耕种也颇为粗放。其实不止南方如此,北方有一些地区渔猎也颇为兴盛,甚至影响到农耕。《汉书·地理志》说:“颍川﹑南阳,……其俗夸奢,上气力,好商贾渔猎,藏匿难制御也。”南阳是东汉光武帝刘秀的龙兴之地,那里也并非全是安心耕种的农民。要让百姓放弃其他生计一心农耕,只有靠强制。
东汉明帝时下诏,不允许百姓从事渔猎等农耕之外的第二职业(“禁民二业”)。有宗室刘般上言:“今滨江湖郡率少蚕桑,民资渔采以助口实,且以冬春闲月,不妨农事。夫渔猎之利,为田除害,有助谷食,无关二业也。”[11]讲述江湖沿岸地区保持渔猎的必要性,明帝从之。不难想见当时江湖沿岸地区从事二业的情况很普遍。汉代画像石上有很多捕鱼、狩猎场景,当然反映农耕的画像石也有很多。描绘各种生计的画像石并存,昭示了当时社会百姓谋生方式的多样。
制造农民的背景和自然的赐予大有关系。莫说南方,当时的北京一带也是自然资源丰富。《战国策·燕策》载苏秦游说燕文侯:“燕……南有碣石、雁门之利,北有枣粟(栗)之利,民虽不由田作,枣粟(栗)之实, 足食于民矣。此所谓天府也。”今天不会有人将北京比作天府,可战国时期就有人敢以此来忽悠燕国的国君,如果没有点事实依据,不可能产生效果,毕竟燕文侯就是这一带的统治者。燕国一带资源丰富,不靠田作就能维持,应该与实情相去不远。北京尚且如此,往南的其他地区自然资源状况应该更好。这种情况下,老百姓可以有多种的生存方式,不耕种也不太愁食物,对农耕也就没有那么强的兴趣,投入自然打折扣。把他们改造成农民,持续为国家提供赋税,就需要有政策,有法律。这实际上是一段血泪史,要靠胡萝卜加大棒的威逼和利诱,经历了相当长的时间。
还要回到商鞅变法。变法规定:“僇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时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12]耕织结合,生产的粟米与布帛多的,就可以免本人的徭役;如果从事末业,或者因为懒惰而贫穷,国家就会把其妻与子女收为奴隶。贫穷成为原罪,人们必须努力致富。执行程度怎么样我们不知道,但至少规定得很严厉。商鞅变法所建立的主要机制是二十等爵制,鼓励百姓在战场上杀敌立功,平时则努力耕织。这种威逼利诱政策施行一百多年,把秦国的百姓打造成了战无不胜的将士。不光秦国如此,其他国家也应有类似的措施,否则秦国统一之路可能会更顺利。战争持续二百年,是因为其他国家也在采取相近的办法。我们在睡虎地秦简里看到的魏国律文,可能是秦国承袭的魏律,秦简“为吏之道”后所附的“魏奔命律”规定:
·廿五年闰再十二月丙午朔辛亥,○告将军:叚(假)门逆(旅),赘婿后父,或(率)民不作,不治室屋,寡人弗欲。且杀之,不忍其宗族昆弟。今遣从军,将军勿恤视。享(烹)牛食士,赐之参饭而勿鼠(予)殽。攻城用其不足,将军以堙豪(壕)。
军队中一些人因为是倒插门的赘婿,还有不好好耕作或不修房子被派去当兵的,将军不必照顾这样的人,煮牛肉给将士时不必给予这些人,攻城用他们来填城墙前面的城壕,让将士们攻到城下。多么血腥的律文!然而魏国还是遭到灭亡,胜者的规定恐怕更严酷。当然,魏国覆灭还与地理位置有关,秦国无西顾之忧,魏国地处中原,四面受敌。
各国百姓都被改造成了农民及士兵,这一过程相当漫长,一直到唐代初年才完成。为什么汉代朝廷重视循吏,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循吏热心鼓励农耕、兴修水利,其实就是在地方上改造百姓,把他们驯化成农民。但这不是件容易的事,老百姓也会抗拒,许多人逃亡山川薮泽之地去渔采狩猎,跑去城市从事末业,甚至偷渡到境外。史书中记载下来的往往只有最大规模的反抗——农民起义,不过隔很长时间才会出现,这类日常的反抗更为频繁。概括说来,制造支撑帝国舞台的农民,经过了一个长时段的反复拉锯才实现。
五 庞大帝国何以长存
秦帝国只存在短短的十五年,二世而亡;但两汉加起来前后有四百年,原因何在?我们刚才已经提到了很多因素,包括律令、皇帝、官吏和帝国的日常统治,以及它们之间密切的互动,国家能维持运转是这些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现在我要给大家讲一个具体的例子,通过“传舍”看看帝国是如何管理与运转的。“传舍”用现代话讲就是官方设立的招待所。这种机构战国就开始存在,在秦和两汉叫传舍,后代则有不同名称,如客馆、馆驿、驿站(站赤)和今天的招待所。当时全国范围内,县以上的机构都会设立。如果两县之间距离太远,也会在交通线上设置。根据我之前的统计,西汉末年,全国有2057个这样的机构。传舍由官方设置,它所提供的吃饭、住宿、车马等服务都是免费的,但使用“传舍”,需要获得官方签发的“传”文书,用今天的话讲,就是介绍信。用这个东西证明你的身份,才可以免费吃住和使用车马。传舍提供的饮食叫传食,车马叫传车、传马。传舍在传世文献和出土材料里都曾出现,不过,《汉书·百官公卿表》和《续汉书·百官志》中几乎没有正面提到,根据出土材料可以就个别传舍讲得更清楚一些,我们现在可以对它进行比较系统的研究。
1987年,考古工作者在今天甘肃敦煌东北方向发现了悬泉置遗址,1990—1992年进行发掘,出土了大量简牍。悬泉置是河西走廊上一个综合性的后勤保障机构,有提供马的悬泉厩、负责做饭的悬泉厨、提供住宿的悬泉传舍、传递普通文书的悬泉驿,以及负责速递的悬泉骑置,这些都是围绕统治运转而设置的机构。这个地方周边是戈壁,供给比较困难,所以把五个机构放在了一处,在内陆应该都是分开的。此外,1993年,在江苏东海县,也就是今天的连云港附近的一座西汉末年的墓葬里出土了一批简牍。墓主人叫施饶,是当时东海郡的功曹,也就是人事厅厅长。在他元延二年(前11年)的日记里发现,这一年他有38天夜宿传舍,传舍是该年他外出住宿时利用得最为频繁的机构。管中窥豹,帝国官员出差最常住的,应该就是传舍。
悬泉置遗址出土的麻纸
为了维持统治的运转,官员出差十分常见,使用传舍也一定十分频繁。管理传舍显然不能依靠皇帝亲力亲为,需要制度化的办法。秦汉帝国于是通过律令来管理传舍,我们现在可以看到的秦汉律令中有很多规定和传舍的使用有关。从什么人可以使用传舍,到具体的招待规格,如一顿饭吃多少盐、能在传舍吃多少天;从随从数量到能不能发兵,从动用当地车马的规格到马匹如何管理,规定十分细密。一般情况下涉及传舍使用,都可以依据律令来处理,但皇帝可以给本来没有资格使用的人下诏书,赋予他们使用传舍的资格。只是皇帝批示文书未必及时,一些应该由他批准才能签发的“传”文书未必能按时获准,后来也允许在向皇帝报告而未获批准情况下签发“传”文书(在当时“传”文书上注明“有请诏”)。此处可以看到皇帝不同的侧面,既可以超越律令,其职权也可以被臣下预支。
这一日常事务亦成为皇帝与官吏围绕律令相互博弈的空间。其中,皇帝可以说是个失败者。法网严密,但官员们未必都会严格遵守。我们在敦煌悬泉置出土的简牍中就可以看到当时传舍的出米记录,说明官府的免费口粮花费在了哪些人身上。除了外国使者和出差官员,还有县长夫人:
出米一斗二升,十月乙亥,以食金城枝阳长张君夫人、奴婢三人,人一食,东。[13]
西汉的金城郡枝阳县在今天甘肃兰州市西北不远处,并非官吏的枝阳县长夫人与奴婢同样享受传舍提供的免费口粮,这等于占国家的便宜。从枝阳一路走到敦煌,相当于从今天的兰州走到敦煌,往返两次的开销可以计算出来:
30处×1食×0.12石×2次=7.2石
一次额外的招待花销有限,全国一共有2057个这样的机构,如果到处都有这样的占便宜、搭便车,积少成多,加在一起对国家来讲就不是个小负担,会成为朝廷财政的巨大包袱。皇帝对此并非毫无觉察,而是高度注意,却无法解决。
西汉时,每年年底,各地郡国都要派遣官吏向朝廷汇报全年的工作,称为“上计”。上计完毕,发遣返回前,丞相都要令人重复宣读同样的敕,其中就包括:“诏书无饰厨传增养食,至今未变。”就是要求各地官吏遵守传舍与饮食的接待及供给标准。最早大概在宣帝时候,就已经有这样的诏书,元康二年(前64年)五月诏,其中提到:“或擅兴徭役,饰厨传,称过使客,越职逾法,以取名誉,譬犹践薄冰以待白日,岂不殆哉!”[14]诏书年年读,表明问题年年得不到解决。其中不难看出皇帝的无奈与无力。这类现象历朝历代均会遭遇到,积年累月也可能成为使国家走向崩溃的最后一根稻草。王莽时期许多机构已无法正常运营,《汉书·王莽传下》“地皇元年”提到:
乘传使者经历郡国,日且十辈,仓无见谷以给,传车马不能足,赋取道中车马,取办于民。
不久,翼平连率田况在上言中甚至建议王莽:
宜尽征还乘传诸使者,以休息郡县。
居延新简EPF22:304:“□东部五威率言:厨传食者众,费用多,诸以法食者皆自斋费,不可许”,云云。无论文献还是简牍,都在抱怨传舍供应负担沉重,难以承受。东汉初就因为财政无法供应,只好大量裁减这些机构。《晋书》卷30《刑法志》引《魏律序》称:
秦世旧有厩置、乘传、副车、食厨,汉初承秦不改,后以费广稍省,故后汉但设骑置而无车马,而律犹著其文,则为虚设,故除《厩律》,取其可用合科者,以为《邮驿令》。
这里虽是从律令角度来描述,“费广稍省”已经点出制度变化的核心背景。
以上是以传舍的使用作为一个例子来讨论律令、皇帝、官吏之间的互动,传舍既帮助维持了国家运转,也掏空了国家。前期正面意义大,后来逐渐朽坏。
除了刚才提到的律令、皇帝、官吏之间的互动,国家管理还有很多其他的机制。一个是年度的层层汇报,从乡里开始,到县郡、朝廷,自下而上每年都要进行,国家要掌握全国的统计数字,包括人口、田地、财政收支、官吏与机构设置,乃至司法案件数量等。除了民政系统,军事系统也一样要层层上报,以使国家了解“国情”。因为帝国对统计的需求,数学作为统治术的一部分获得发展。除了下对上的汇报,还有上对下派出的使者,包括刺史也是使者的一部分。皇帝不放心,所以时不时要派一些身边的臣下到郡国视察工作,皇帝自己也会出去巡视,对下面的工作进行检查。定期的统计与临时的监察两相结合,管理国家。秦代有监御史,汉代武帝后设刺史,名称不一样,但功能差不多。需要注意的是,除了皇帝,丞相、九卿也都可以派使者去地方检查工作。西北汉简中就不时可以看到“丞相使者”的身影。
我们今天可以看到出土材料里有上报用的各种统计报表。朝鲜平壤出土过的乐浪郡户口簿,整个叙述方式和中国出土的文书完全一致。前面提到过的江苏连云港东海县的尹湾汉墓出土材料中,有西汉成帝末某年东海郡向朝廷上计用的“集簿”抄件,内容很丰富,郡国的基本数据都包含其中。具体如下:
行政机构设置(县邑侯国、乡里、亭邮数量,1-3行)、郡界(4行)、县乡三老、孝、悌、力田数量(5行)、编内官吏数量(6行)、不同性质的官员分类统计(7-9行)、户口数量与增量(10行)、土地面积(11行)、各类耕地面积(12行)、种麦子面积(13行)、人口统计(14-16行)、春种树数量(17行)、成户数(18行)、钱谷收入与支出(19-21行)。
很有意思的是,这里面也不乏虚假数字。根据这份抄件,东海郡当时总人口不到140万人,90岁以上的就有11670人,这个高龄人口比例到现在也达不到。造假原因大概是当时仁者寿观念的流行,以此来暗示太守的统治乃德政。
国家掌握了郡国的年度基础数据之后,如何实施管理呢?我们来看看财政管理是如何运作的,东汉的一条材料非常重要。《续汉书·百官志三》“大司农”条:
郡国四时上月旦见钱谷簿,其逋未毕,各具别之。边郡、诸官请调度者,皆为报给,损多益寡,取相给足。
大司农相当于今天的财政部长。这条材料讲到的财政运作方式是通过文书来管理数据,根据数据安排实物转运。各郡国每三个月要向大司农汇报一次钱、谷的基本账目,由大司农根据各郡国钱、谷的盈缺需求进行调拨,原则是“损多益寡,取相给足”。全国一盘棋,实际就是古代的计划经济,然后再根据大司农的指令,郡国之间进行调剂与钱谷的转运,这种行政调拨是很常见的,具体体现为百姓承担的各种运役。当时人们还不会计算GDP增长率,只是进行多与少的比较而已。而且当时受天灾等多重因素的影响,生产无法计划,所以和现代计划经济的管理程度相差甚远,但也是数目字管理。调度与损多益寡,类似今天的转移支付和物资调拨。
结合其他资料,可以了解汉代财政管理最基本运行方式大致如下:农民生产物资,交给县,县收纳物资,并将物资记录在册,变为统计数字,层层上报,最终汇总于大司农。大司农根据各郡国的供求情况安排调剂,最后落实为郡国之间的物资调运,以及最终的分配与消费。这一机制对于维持国家运转非常重要。
除了上计等制度化安排,国家运转还有很多随机性的因素。一是请,二是议。请就是下对上提建议。皇帝不可能事事皆能预见,许多具体事务他也未必能意识到,臣下乃至百姓可以提出各种各样的建议,便是“请”。小到个人乞求田地,大到立太子、立皇后这些重大事情都可以提建议。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置吏律》规定:
县道官有请而当为律令者,各请属所二千石官,二千石官上相国、御史,相国、御史案致,当请,请之,毋得径请。径请者者(后一“者”字衍),罚金四两。(J219、220)
制定律令也可以由臣下提建议,经过层层筛选,最后如果获皇帝批准,便可以变成律令。直接向皇帝建议,也只是受到罚金四两的行政处罚。总之,提建议(“请”)在汉代是有制度规定的。
“请”之外还有“议”。从朝廷到郡县,都存在各种各样的商议。有皇帝亲临的议,也有皇帝不在场由丞相主持的议。东汉以后三府、公府主持的议很多,各种形式的议到六朝以后也有很多。《通典·礼典》中有很多议,因为很多礼仪问题皇帝不懂,就让大夫、博士一起去商议。议也会记录某种意见有多少人同意,另外一种意见有多少人同意,由皇帝最后裁决,最终结果取决于皇帝的意愿。举个例子,西汉元帝时珠崖郡(海南岛)不断反叛,元帝与有司议大发军,贾捐之(贾谊曾孙)认为不当击。接到建议后,朝臣又是一番讨论,意见亦不一致:
对奏,上以问丞相御史。御史大夫陈万年以为当击;丞相于定国以为:“前日兴兵击之连年,护军都尉、校尉及丞凡十一人,还者二人,卒士及转输死者万人以上,费用三万万余,尚未能尽降。今关东困乏,民难摇动,捐之议是。”上乃从之。[15]
最后听从了贾捐之的建议,放弃发兵,且放弃了珠崖郡。这里面有元帝的个性因素在,元帝不是个性很强的人,容易听取别人的建议,但亦是朝廷处理政务中的一种通行的办法。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时间关系不多举。不唯朝廷如此,地方也是如此。湖南长沙五一广场出土的东汉中期长沙郡临湘县的司法文书简,有不少记录了县丞与掾就某个案件“议请××”,商议、建议如何处理。后来郡县官府有议曹,主要工作就是议。议与请,从不同角度体现了政务处理中君与臣或府主与僚属的互动。
概括而言,我们不能把秦汉王朝的统治简单地理解为独裁专制,里面实际有很多复杂的互动过程,既有按照律令执行的日常事务,无须皇帝或府主出面,这应占多数,不过,史书中保留下来的反而不多;若需要皇帝或府主裁决,最终的结果是以皇帝或府主命令的形式下达,但裁决本身包含了很多人的智慧。
此外,我们也应注意,皇帝和府主还有其他办法来驾驭群臣和下属,这就是宠的机制,即利用身边的熟人统御外围的群臣和下属。王朝历史中反复上演的求宠→争宠→得宠→失宠→再求宠的循环往复,不仅见于皇帝身边,不止于后宫,亦普遍见于前朝(信-任型君臣关系的循环往复)。各个官府中均在反复上演,衔接成一个不断发生的机制,构成历史变化(波动,并非发展)的直接动力。
宠的机制在王朝时代一直存在,它的作用也体现在多方面。当国家由分封制进入郡县制,形成广土众民的帝国之后,面临庞大的官僚队伍,如何和他们打交道是让皇帝感到不安的事,宠的机制便是帮助皇帝克服不安、恐惧维持统治的重要武器。皇帝既是强者,也是弱者,是矛盾聚集体。中国是一个广土众民的国家,内部有不同的地域文化差别,人们成长于熟人社会。这些基本情况两千年一直都存在,宠的机制本身是对抗这样一种状态的武器。大家有兴趣可以看看我2018年出版的小书《宠:信-任型君臣关系与西汉历史的展开》。
《宠:信-任型君臣关系与西汉历史的展开》,侯旭东著,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
六 儒生的崛起:得君行道路漫漫
秦代以法治天下,西汉前期用黄老之道,武帝之后儒生登上历史舞台,这在中国历史上是一个划时代的变革。儒生怎样走上历史舞台?其中有很多偶然性,和武帝个人的爱好等因素有关。儒生走上历史舞台之后便开始落实为制度,这很关键,是儒生后来逐步控制政局的要害。《汉书·儒林传》:
公孙弘请曰:“……谨与太常臧、博士平等议曰:……为博士官置弟子五十人,复其身。太常择民年十八以上仪状端正者,补博士弟子。郡国县官有好文学,敬长上,肃政教,顺乡里,出入不悖……诣太常得受业如弟子。……请著功令,它如律令。”制曰“可”。
公孙弘向武帝请,建议给博士弟子编制,规定什么人通过什么程序可以进入这个序列,给他什么待遇,并将这些变成制度。武帝同意了。有了制度保障,后代儒生便可以循制鱼贯而入。这个制度的起点很重要,公孙弘的确很有眼光。他深知在这样一个大帝国里,儒生要走上政治舞台不能只靠个人关系和个人好恶,一定要有制度保障。班固说:“自此以来,公卿大夫士吏彬彬多文学之士矣。”此处文学是经学的意思,以后儒生们就循此进入官僚队伍,坐至公卿。
《秦汉的方士与儒生》,顾颉刚著,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
当然,班固的描述忽略了具体的历程。事实上到了元帝(前49年)以后,朝廷里最顶层的公卿才变为儒生出身的大臣为主,此前多数还是文吏出身,经过长时间努力逐级升迁到御史大夫与丞相,如丙吉、于定国之类。儒生们完成这个过程,花费了八九十年时间。他们上台以后要做什么?用宋人的话就是“得君行道”,希望改造皇帝,利用皇帝实现他们的王道理想。他们发现明主很少,圣人没有,大部分皇帝都是可上可下的平庸之辈。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所以要有人好好辅佐皇帝。
儒家既有理想,也有对现实的把握。他们为什么这么看重皇帝?有一段很重要的材料,是董仲舒最为系统地表达出来的。他在武帝对策第一策中说:
故为人君者,正心以正朝廷,正朝廷以正百官,正百官以正万民,正万民以正四方。四方正,远近莫敢不壹于正,而亡有邪气奸其间者。是以阴阳调而风雨时,群生和而万民殖,五谷孰(熟)而草木茂,天地之间被润泽而大丰美,四海之内闻盛德而皆徕臣,诸福之物,可致之祥,莫不毕至,而王道终矣。[16]
过去思想史或政治思想史很少注意这段话,而更专注研究汉代对灾异的重视,其实那些都是契机性的东西,根本的考虑还是在这里。由正人君之心始,逐步外推,最终便可实现王道。这套想法在战国已经出现,在董仲舒这里获得了充分的表白。在我看来,这也是中国古代政治哲学里最为核心的部分。正是为了得君行道,儒生们才要不断地和宦官、外戚等各种试图争夺、利用皇帝的势力(集团)做斗争,去争取控制皇帝,进而引导皇帝去实现王道理想。
七 天朝体制的双刃剑
我们前面讲到,秦汉统治少数民族,对内设置道,对外靠修筑长城防御匈奴等活跃在蒙古高原上的游牧部落。秦、两汉与匈奴战争结束,北匈奴北遁,南匈奴附塞并接受监管、互市朝贡,加上西域诸国接受汉廷监管并朝贡,西南地区政治体接受册封,出现了被后人称为“天朝体制”的天下秩序。
1784年日本九州福冈市东区的志贺岛出土过一个汉委奴国王印,现收藏在福冈市博物馆。刚出土时日本学界就真伪问题争论了很长时间,直到20世纪中期以后中国出土了若干形制一样的王印,譬如滇王之印、广陵王玺,争论方平息,才开始确认这就是《后汉书》记载中的原物。从中可以看到东汉时期对周边政治体的册封,这是西汉以后很常见的一种方式,包括对匈奴、西南地区等周边政治体的册封,由此形成“天朝体制”。
东汉以后每年的元会上,朝臣和诸侯王要参加,蛮夷、戎狄都来朝贡,一起参与盛会。除了臣下进贡献礼,还要一起酒食欢宴,宴席上演出的是杂技,还有西域来的各种戏法、舞蹈。汉代画像石里类似杂技的内容很多,倒立、绳舞,如此种种,娱乐活动很丰富,都是吸引少数民族很重要的一些方式。《续汉书·礼仪志中》注引蔡质《汉仪》有具体的描述:
正月旦,天子御德阳殿(洛阳北宫正殿),临轩。公、卿、大夫、百官各陪位朝贺。蛮貊胡羌朝贡,毕,见属郡计吏,皆陛觐庭燎。宗室诸刘〔亲〕会,万人以上,立西面。位既定,上寿。〔群〕计吏中庭北面立,太官上食,赐群臣酒食,〔西入东出〕。(贡事)御史四人执法殿下,虎贲、羽林〔张〕弓〔挟〕矢,陛戟左右,戎头逼胫陪前向后,左右中郎将〔位〕东〔南〕,羽林、虎贲将〔位〕东北,五官将〔位〕中央,悉坐就赐。作九宾〔散〕乐。舍利〔兽〕从西方来,戏于庭极,乃毕入殿前,激水化为比目鱼,跳跃嗽水,作雾鄣日。毕,化成黄龙,长八丈,出水遨戏于庭,炫耀日光。以两大丝绳系两柱(中头)间,相去数丈,两倡女对舞,行于绳上,对面道逢,切肩不倾,又蹋局出身,藏形于斗中。钟磬并作,〔倡〕乐毕,作鱼龙曼延。[17]
每年举办的这一次盛会,是为了让蛮夷、戎狄体会到天朝的威严与德化。此外,单于等蛮夷首领还要把他们的儿子送到长安、洛阳做人质。先秦以来就有这套做法,秦始皇的父亲就被送去赵国做质子,秦始皇在赵国出生,因而也叫赵政。这是很常见的古代政治体之间的交往方式。质子们在天朝都城耳濡目染、潜移默化,会萌生建立国家的想法,十六国时期最早建国的就是南匈奴的刘渊。因为匈奴和汉庭的交往已经有三百年的历史,除战争外,汉宣帝时候呼韩邪单于第一次入朝,到长安朝见汉宣帝。最初单于只是不定期地朝见,后来每年参加朝会,三百年间了解了很多中原王朝的威仪和国家构成。到了天下大乱,他们最早开始模仿建国。所以我说天朝体制是把双刃剑,一方面可以宣示天朝大国的威严,另一方面也让周边政治体追慕并学习怎样建立国家,中原王纲解纽则给他们提供了创立基业的契机。这套仪式成了十六国时期非华夏的诸族建立政权的背景。
这样的天下秩序是内中国而外夷狄的,具体而言,内臣—外臣(通过册封接受中原王朝印绶、封号,称臣)表示宾服,定时朝贡;盟约(和亲,始于汉-匈奴);互市三种方式构成“天朝体制”,建立稳固的秩序,从汉代持续到清代。这是日本学者檀上宽的概括[18],我看还是比较全面准确的。
最后简单归纳一下为什么说秦汉是奠基时代,原因有如下五点:
其一,从诸侯争霸到统一王朝,奠定了两千年的基本制度格局。
其二,这个时代孕育出了皇帝制度、等级官僚制、郡县乡里制,还有律令、文书等制度运作方式,以及运作中的伴生问题和在此基础上萌生的官场文化。
其三,以这个时代为起点,确立了农耕为本的方针、耕织结合与重农抑商的传统,出现了百姓的日常抵抗。
其四,强调思想统一,儒家制度化。
其五,中外关系上天朝体制的初步形成与东亚核心地位的奠定。
日本学者西嶋定生认为,日本国家的形成就是对秦汉的模仿。基于以上五点,我认为秦汉时代可以称为中国历史上的奠基时代。
《秦汉帝国:中国古代帝国之兴亡》,西嶋定生著,顾姗姗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7年版
我们应该如何看待这样一个时代?有很多种说法,最常见的比如专制国家,黑格尔、马克思、西嶋定生等日本学者以及林剑鸣等很多中国学者都这样认为。毛泽东讲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某种意义上也属于这种说法。钱穆的讲法与众人不同,他反对专制论,认为秦朝是最后一个贵族政府,汉朝是第一个平民政府,秦汉是一个转换。最近看到一个新提出来的说法,保育式政体。[19]这些看法都展现了秦汉时代的一个侧面。
我自己更赞成马克斯·韦伯的说法,即家产官僚制。[20]按照韦伯对理想的支配类型划分,官僚制属于理性社会、法理型社会的支配方式,对应于资本主义社会,但在中国实际上很早就已经出现并长期存在。但它又不是彻底的官僚制,而是在家产制之下,在皇帝以天下为一家的前提下,利用官僚进行统治。原因是秦汉广土众民,无法仅仅依靠家臣来实现统治,需要借助非亲非故的官僚,通过律令和形式化的规定来管理国家,因而构成了矛盾性的存在。为什么之前讲到皇帝可以超越律令和官僚制?因为这是他家的事务。韦伯的家产官僚制之说较好地把握了中国的矛盾性:一方面是发达的官僚制,另一方面皇帝又凌驾于官僚制之上。虽然皇帝在斗争中也经常失败,但他在形式上是超越的。有些学者就没有注意到这种矛盾性,像弗朗西斯·福山写的《政治秩序的起源》,就完全忽略了皇帝的作用,认为秦代就是现代国家。我们传统的制度研究也常常偏重皇帝或官僚两者中的某一方,而不能把两者结合起来全面把握。恰恰是二者的统一,才体现了中国秦汉以来国家的特点。
注释
[1]《史记》卷16《秦楚之际月表序》,点校本,中华书局,1959年,第759—760页。
[2]赵翼:《廿二史劄记》卷2“汉初布衣将相之局”,王树民校注,中华书局,1984年,第36页。
[3]钱穆:《秦汉史》,1957年初刊,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5年,第35、39页。
[4]毛泽东:《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毛泽东选集》,人民出版社,1966年,第618页。
[5]西嶋定生:《秦汉帝国:中国古代帝国之兴亡》,1997年日文增补版,中译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7年,第4页。
[6]见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第2版,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5年,第3页。与“时代意见”相对的是“历史意见”,指的是在那制度实施时代的人们从切身感受而发出的意见。
[7]许倬云:《万古江河》,上海文艺出版社,2006年,第62页。
[8]《史记》卷79《蔡泽列传》,第2422页。
[9]王子今:《秦始皇的阅读速度》,《秦汉闻人肖像》,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第28—29页。
[10]《晋书》卷30《刑法志》,点校本,中华书局,1974年,第936页。
[11]《后汉书》卷39《刘般传》,点校本,中华书局,1965年,第1305页。
[12]《史记》卷68《商君列传》,第2230页。
[13]编号Ⅱ90DXT 0213②:112,收入胡平生、张德芳编《敦煌悬泉汉简释粹》86,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74页。
[14]《汉书》卷8《宣帝纪》,点校本,中华书局,1962年,第256页。
[15]《汉书》卷64《贾捐之传》,第2830—2835页。
[16]《汉书》卷56《董仲舒传》,第2502—2503页。
[17]参考渡边信一郎:《元会的建构》,收入《中国的思维世界》,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372—376页。
[18]檀上宽:《明清時代の天朝体制と華夷秩序》,收入《明代海禁=朝貢システムと華夷秩序》,京都大学出版会,2013年。
[19]见闾小波《保育式政体——试论帝制中国的政体形态》,《文史哲》2017年第6期,第11—18页。
[20]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第2册上,阎克文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1193—119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