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约并不容易
从《南京条约》开始,清政府与西方列强陆陆续续签署了许多不平等条约。不管愿意与否,这些条约的签署彻底改变了传统的中外关系,它既使中国的主权受到侵害,蒙受着不平等的耻辱,又随之带来了近代国际关系的新模式和部分体现平等原则的内容。这是一段艰难曲折、充满屈辱的历程,对清政府和清政府的官员而言,签约不容易且不轻松。
鸦片战争爆发后,洋人不请自来已经打到了大清的家门口,长期封闭的清朝大吏们颟顸无知,对国家主权、国际法,以及近代国家交往的原则和方式等一无知晓,他们仍然用封建时代的帝国观念和手段认识和处理对外关系。这其中的一些官员们更是不屑与洋人接触,这才出现伊里布的常随张喜走到了中英谈判桌上的闹剧。对于条约的谈判和签订,最初清政府大多采取了漫不经心的态度,伊里布就曾向黄恩彤传授经验说:“洋务只可粗枝大叶去画,不必细针密缕去缝。”
英国人利洛(Granville G.Loch)在《缔约日记》中对这些谈判大吏做了这样的描述:“在欧洲,外交家们极为重视条约的字句与语法。中国代表们并不细加审查,一览即了。很容易看出他们所焦虑的只是一个问题,就是我们赶紧离开。”
清朝君臣甚至不知道和约与商约的区别,将结束鸦片战争订立的条约视为一揽子解决争端、一成不变的万年和约。道光帝曾一厢情愿地理解为“不得不勉允所请,藉作一劳永逸之计”,“从此通商,永相和好”。耆英也认为“惟一切善后事宜,尚须明晰妥议,立定章程,尽一办理,方可期一劳永逸,永杜兵端”。中英战争结束不久,美国便要求订约,而仅将条约视为解决两国争端和约的清政府,根本没有建立条约关系的打算,也没有这一观念。护理两广总督、广东巡抚程矞采对美也要求订约很不理解,答复说:“英咭利与中国构兵连年,始议和好,彼此未免猜疑,故立条约以坚其信。若贵国自与中国通商二百年来,凡商人之来粤省者,无不循分守法,中国亦无不待之以礼,毫无不相和好之处,本属和好,何待条约?”不打仗就不签约,这逻辑还真让美国人一时摸不着头脑。
在被迫接受条约之后,清朝君臣将接受条约视为“羁縻”外夷的权宜之计。没办法打不过人家,只好暂时“聊为羁糜外夷之术”。订约中官员们还担心列强纠缠不休,认为,“所赖通商为该夷养命之源,税例之增减多寡,即关夷情之向肯从违,若过为搜剔,则恐致反复”。最惠国待遇和领事裁判权这两项重要的条约特权,也是以“羁縻之道”给了对手。
说到底,当时的清政府对近代条约的知识一无所知,对新型的国与国之间的关系更是处于朦胧的状态,缺乏必要的认识。基于这样的认知,你还能要求他怎么样呢?官员们都把与洋人打交道视为畏途,像签约这样的高技术含量的活儿,有人去做就不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