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太监刘瑾上了“千年最富”排行榜说起
刘瑾是明代正德朝大宦官,《亚洲华尔街日报》将其列为世界级富翁。清代史学大家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卷35)里提到刘瑾家产,“谨败后籍没之数,据王鏊《笔记》,大玉带八十束,黄金二百五十万两,银五千万余两,他珍宝无数。”(在刘瑾生活的年代,明帝国一年的税收大约为白银600-800万两)刘瑾真正发迹是正德元年(1506年)十月入司礼监后,一直到正德五年八月被杀,短短46个月的时间,聚集了如此多的个人财富确实让人瞠目结舌。刘瑾的擅权纳贿也值得让我们对明朝的宦官问题说上两句。
明代的宦官,最初除了做奴才之外并没有资格染指权力。草根出身的朱元璋对宦官防范甚严,他甚至在洪武十七年让人专门打造了一面铁牌,上书“内臣不得干预政事,犯者斩”,并将这面铁牌悬挂在宫门之上。可以说,当时宦官的主要职责就是为宫廷服务。曾有一名老太监,指出即将颁发的公文中有漏洞。朱元璋也知道他完全是出于一番好意,可开国皇帝仍然下旨将其逐出皇宫并遣送回原籍,理由是他不安于本职工作,越权“干政”了。
朱元璋对宦官的防范不仅不允许干预朝政,还不让宦官与外臣接触,甚至不允许宦官置办产业。他明确规定宦官不得兼任外臣文武官,并且官阶也不得超过四品。朱元璋当然有对历史上宦官祸国殃民警惕的一面,另一面则是朱元璋对皇权的极端专制,他苦心积虑地废除了丞相制,那些与他一起出生入死打天下的“哥们儿”尚且落得个兔死狗烹的下场,权力的禁脔又岂能容区区“不完整”的宦官来染指?
朱元璋对宦官的防范不可为说不严,但令人吊诡的是在使用宦官的问题上,打破禁令的又恰恰是朱元璋本人。在他统治后期,宦官的人数急剧膨胀。洪武初年宦官只有几百人,洪武十五年十月,一次便“增设内使三百六十人”。而洪武二十四年,明王朝更是一次性向高丽国索要了二百多名阉人。与此同时,安南国也不断向明王朝进贡阉人,每次都是几十人的规模。
朱元璋在对待宦官问题上的“前紧后松”并不难理解,在对那些开国功臣的持续杀戮后,整个朝堂必然会为之一空。朱元璋环顾四周终于发现,可以为他打理朝政的人已经屈指可数,启用宦官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毕竟这些人与他朝夕相处,总比新招来的文臣多少还熟络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