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贪污等重大犯罪案件嫌疑人通缉一年不到案 可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
【最高法:贪污等重大犯罪案件嫌疑人通缉一年不到案 可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4日,最高法发布的《新刑诉法解释》规定,对于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恐怖活动、黑社会性质组织、电信诈骗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可以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也可以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彭宁铃 郎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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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可适用缺席审判程序
4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新刑诉法解释》设专章对缺席审判程序作了细化,规定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需要及时进行审判,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的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境外的,可以适用缺席审判程序依法作出判决,并对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作出处理,决不让腐败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逍遥法外、逃避惩罚。(彭宁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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