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从当下开始----一个人的朝圣
每个人都有梦想,但从来没有付诸行动。总会羡慕那些敢于按照自己想法生活的人。
他们总是在等待,等待某个特别的日子,仿佛从那天以后,我们就可以一搏,去实现梦想,可是那个特别的日子一直没有到来。
每次看到好的文章,总想写点什么。但又觉得自己写的不好,担心别人的评论。所以迟迟没有动笔。实际上写作并不是因为写的好才去写。写作是一个自我救赎的过程。通过写作可以一点点了解自己。
拥有好的身材是很多人的梦想。每次都会坚决写下详细的计划。但计划从来没有开始过。碰到美食,会认为大吃一次也无所谓。想要早晨起来锻炼。也在明日复明日中放弃。
《一个人朝圣》的主人公哈罗德.佛莱,65岁。他是一个谨小慎微的人,他的生活都是在大家预料的那样进行着,人生轨迹从开始能看到结束。从来没有做过“出格”的事情。
在啤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表之后默默的退休。60岁之前像透明的人一样生活着。在与不在那里别人都不会在意。当看到他一天的生活,就能看到他的整个一生。
他是一个高大的人,却一辈子弯着腰生活着。
一天早晨,他收到一封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的信,她患了癌症。写信来告别,哈罗德写了回信。在寄信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从这个邮筒走到下一下邮筒。慢慢的越走越远。
他穿着一双普普通的帆船鞋,手机也没带,没有防风衣,没有指南针,就这样一步一步的丈量着脚下的土地。
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最北,横跨整个英格兰。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奎妮就会活下去。
从一开始被熟悉的人讽刺,取笑。到最后用自己的行动证明一切都有可能性。得到路人的敬佩和帮助,他从来没有像这样被关注过。
在雨中,在泥泞的路上。脚上的水泡,腿部的痛疼都使他想过放弃的念头。但早晨醒来的那一刻,又有了前进的力量。
有人让他搭便车,他也不会去坐。他不想违背自己的承诺:要自己走着过去看望奎妮,只要他走,她才会活下去。
在他人眼中的装备没准备好,体力也不行,年龄太大的种种借口,用行动变成了可能。
从他脚步迈开的那一刻起,也是哈罗德的整个心理旅程。这些看似困难的的事情,在一步一步前进中得到了解决。
用书中的话说:如果你有信念,你就一定能把事情做好,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的一些事物。
如果你还在等待一个完美时刻的到来才去行动。那就去读读哈罗德.弗莱的整个旅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