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际交往中得理饶人又何妨?
引言∶
法国思想家卢俊所说∶“礼貌不需要任何代价,但是会为你带来无穷的回报”。
在社会活动中人际交往频繁,要想自己不丢面子,最保险的方法就是不去伤害他人的面子。因此,人们在交际中为了避免丢面子,就必须尽力实施符合社会规约对面子所要求的言语行为,即,努力做到谦恭自律,使用礼貌用语,尊重他人,得理饶人。
讲述这样一则故事∶一户人家里来了远房亲戚,父亲让儿子去买点菜和酒,招待客人。儿子出去好久没回来,父亲急急忙忙奔往去超市的路,路经一座客流不断的狭窄便桥,发现儿子正在桥头跟另一人争吵不休。
父亲二话不说上前责问儿子,“买了菜和酒怎么不马上回家,在这儿吵什么”?儿子怒视着对面的人回答说∶“我先上了桥,他也抢着要过桥,他的自行车碰了我的腿,还不肯认错。我就要跟他理论,较较这个劲儿,看看到底谁怕谁?”对面那个人并不示弱,硬着嘴说是他先上桥的,是别人碰了他的自行车子。
父亲没有帮儿子跟对面那个人争讲谁理谁非,而是一边拉着儿子往后退,一边说∶“腿又没被碰伤,较什么劲昵?人要活得有点志气,别总想跟人斗闲气。你不肯让人一步,这较的是什么劲?”对面那个人听了,反倒不好意思起来,低头向这父子俩赔礼道歉了。
世间发生的许多事情已经告诉我们∶人不讲理,是一个缺点,人硬讲理,便是一个盲点。理直气“和”远比理直气“壮”更能感动人和说服人。
在人际交往中,得理不饶人是比较普遍的一种处世现象。有些人一旦觉得自己有道理,就会抓住别人的缺点穷追猛打,咄咄逼人,非逼对方就范不可。其实,这又何必呢?
常言道∶“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古卜云∶“得饶人处且饶人”。得理烧人,给对方一个台阶下,也是为自己留条后路。从这种意义上说,得理让人,不仅是一种修养,一种美德,更是一种境界,一种思思财富。
撰文/编辑∶刘老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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