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临电施工规范
4.2、施工用电方案 4.2.1投入本工程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计划表: 序号机械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功率KW总功率KW备注 1塔吊38.6KW1台38.638.6 2物料提升机SSB-1001台7.57.5 4搅拌机500L2台1515 5潜水泵φ502台3.57 6平板振动机ZB-112台1.53 7振动器ZX-504台1.56 8电焊机BX-3003台2575 9钢筋切断机GJ-401台5.55.5 10钢筋弯曲机GW-402台5.511 11钢筋对焊机VNI-1001台100100 12圆盘锯1台33 13平刨机1台33 14电动机额定功率合计99.6KW 15电焊机额定功率合计175KVA 4.2.2、用电线路 施工现场电力线路采用三相五线制,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 4.2.3、用电负荷计算 ⑴总用电量计算(设备见4.5.1、本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计划表) P=1.05×(K1ΣP1/COSФ+K2ΣP2+K3ΣP3+ K4ΣP4) 其中:P为供电设备总需要容量(KW) ΣP1为电动机总功率;(KW) ΣP2为电焊设备总功率;(KW) ΣP3为照明总功率。(KW) ΣP4为室外照明容量(KW) COSФ为电动机的平均功率因数取0.65 ΣP1=99.6 ΣP2=175 ΣP3=20(暂定) ΣP4=25(暂定) P=1.05×(0.5×99.6/0.65+0.5×175+0.8×25+0.8×25)≈204KW ⑵现场配225KVA变压器一台;施工现场分5路电缆供电,塔吊一路铜芯橡胶电缆(3×35+2×16),构件和材料加工场分路设置铜芯橡胶电缆(BX)。即(3×35+2×16),砼搅拌机设BX电缆,即(3×16+2×10),工程主楼设BX电缆,即4×(3×35+2×16)和8×(3×16+2×10),宿舍设2路BLX电缆,即(2×16+1×10)。 4.2.4、临时配电系统 ⑴配电系统布置及操作必须符合下图要求: 启动 变 电 所 低 压 输 出 总 配 电 箱 分 配 电 箱 开 关 箱 用 电 机 具 关闭 布置距离<100m, <30.0m <3.0m。 4.2.5、线路布置施工 详见现场临时用电专项方案 4.2.6、施工用电安全措施 1、接地与接零保护 (1)、在施工现场专用地中性电接地的电力系统采用TN-S 接零保护系统。 (2)、施工现场重复接地与保护零线相连,接地装置的接地线采用二根以上导线,在不同点与接地体作电气连接,接地体采用钢管。 (3)、保护零线由配电箱的零线引出,保护零线单独敷设,保护零线接至每一台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包括配电箱)。 (4)、保护零线的截面大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并使用绿/黄双色线,与电气设备相连的保护零线截面大于2.5 ㎜2的多股铜线。 (5)、保护零线与电气设备连接采用铜鼻子连接,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在配电箱内采用端子板连接。 2、配电箱、开关箱 (1)、施工现场配电系统设置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三级保护。开关箱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水平距离小于3M。 (2)、每台用电设备控制专用的开关箱,开关箱内一个开关控制一台用电设备。 (3)、所有配电箱内都设有明显断电隔离开关,漏电保护器设在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分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在50~75mA,开关箱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小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 (4)、配电箱、出线应在箱底进出,并分路成束加PVC 套管保护,配电箱内的连接采用绝缘导线,排列整齐,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箱内设置铜质的保护零线和工作零线端子板。 (5)、固定式配电箱安装高度电箱中心距地面大于1.4M,小于1.6M,安装牢固,移动式配电箱距地面大于0.8M,小于1.6M,有固定支架。 (6)、配电箱内有配电系统图,标明电器元件参数及分路名称,配电箱配锁,有防雨、防砸措施,箱内保持清洁,无杂物。 3、电气设备的操作与维修人员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施工现场内临时用电的施工维修必须要经过培训后上岗,由有证书的专业电工完成。 (2)、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性能。 (3)、使用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带“病”运转。 (4)、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电、锁好开关箱。 (5)、搬用电器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4、现场照明 (1)、施工现场照明用电应单独设置照明配电箱,箱内设置隔离开关、熔断器和漏电保护器,熔断器的熔断电流小于15A,漏电保护器的漏电动作电源小于30mA,动作时间小于0.1S。 (2)、施工现场照明器具金属外壳需要保护接零使用三芯橡皮护套电缆,严禁使用花线和护套线,导线不得随地拖拉或缠绑在脚手架等设施构架上。 (3)、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作保护接零。 (4)、室外灯具的安装高度大于3M,室内灯具大于2.5M,大功率的金属卤化灯和钠灯大于5M。 5、配电线路 (1)、电缆干线采用埋地敷设。 (2)、电缆穿越建筑物、道路和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采取加设防护套管等进行线路过路保护。 6、电气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1)、施工现场的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一次检查维修。 (2)、检查、维修配电箱、开关箱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断开,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操作。 (3)、配电箱内盘面上应标明回路的名称,用途一样时要作分路标记。 (4)、总分配电箱门应配锁并指定专人负责。 4.2.7安全用电组织措施 1、 使用导线,严禁使用年久老化、破损的导线。 2、 禁止使用电炉,使用碘钨灯,灯与易燃物间距离要大于30cm,室内不准使用功率超过100W 的灯炮。 3、 使用焊接机时要执行用火证制度,施焊周围不能存易燃物体,并配备防火设备,电焊机应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 4、 施工现场应建立防火检查制度,强化电气防火领导体制,建立电气防火队伍。 5、 施工现场一旦发生电气火灾时,扑灭电气火灾要注意以下事项: (1)、迅速切断电源,以免事态扩大,切断电源时应戴绝缘手套,使用有缘柄的工具,当火场离开较远需剪断电源时,火线和零线应分开错位剪断,以免在钳口处造成短路,并防止电源线掉在地上造成短路使人员触电。 (2)、当电源因其他原因不易及时切断时,一方面派人去供电端拉闸,另一方面灭火时,人体的各部位与带电体应保持一定充分距离,必须穿戴绝缘用品。 (3)、扑灭电气火灾时,要用绝缘的灭火器,如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或干燥砂子,严禁使用导电灭火剂进行救火。 4.2.8 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开关旁或罩壳上应标明用电设备的名称,标明时拟采用三号宋体白纸黑字用胶带固定,用电设备拆除时,所标明的用电设备名称一并去除,避免留在开关处而发生差错。 2、施工电源及设施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拆除回收。 3、严禁非电工拆、装施工用电设施。 4、配电室应配备足够的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杆、绝缘垫、与电压等级相适应的验电笔、接地线等安全工具及防护设施,放在专用的箱(柜)内,建立台帐并按规定周期对安全工具及防护设施进行检查与试验。 5、施工用电设施除经常性的维护外,在台风、暴雨、洪水、冰雹等恶劣天气后,应及时进行检查、维护。 6、 新投入运行(包括转场后投入运行的)或大修后投入运行的电气设备(包括配电柜等),在72h内应加强巡视,无异常情况后,方可按正常周期进行巡视。 7、 无人值班的配电装置及变压器每周至少巡视一次。 8、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