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谈刑事律师如何以专业化获取案源
简谈刑事律师如何以专业化获取案源
作者 | 梁栩境律师
单位 | 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
【金牙大状论坛】关注中国司法热点话题系列论坛第五期“刑事律师案源从哪里来”主题论坛已经顺利召开,在此,笔者也说一下自身对刑事律师获取案源的一些看法与经验。
正本清源,首先我们应先了解主题中的关键字眼,即刑事律师。对于刑事律师、家事律师、商事律师或主要办理非诉业务的律师而言,也许不同法律领域的律师在案源的开拓与获取上有所不同,但殊途同归,专业化+适当的案源开拓途径,总能够给自身带来一定的案源渠道。同时,刑事案件有其突发性、刚需性特点,与其他类型案件具有一定法律纠纷的“潜伏期”不同。故对于刑事律师而言,开拓案源渠道、获取案源的方式选择上,应仅仅把握刑事案件以及专业化的关键因素进行考量。
第一,刑事律师应以专业化形象对外示人。
潜在的客户在面临刑事危机时,一般通过网络、微信、朋友介绍等方式寻找律师,在大部分情况下,客户对于律师的第一印象,就在于律师沉淀在网络上的各种信息。此类信息既涉及律师对于社会事件的评价、律师曾承办的案例、曾书写的各类辩护词以及法律实务文章、论文,更有聪明的客户,会通过裁判文书网站,查询该律师曾办理的案件的结果。笔者之所以用沉淀形容网络上的信息,在于其不易抹除且传播力广泛的特性,故网络世界正是一个好事、坏事均传千里的世界。
笔者认为,在确定从事刑事辩护业务成为一名刑事律师后,即应积极在网络世界中传播自身所创作的具备影响力的言论、著作以及实务资料,并积极地对这些资料进行推广。通过以上途径,即可不断的扩大自身在网络中的影响力,现行达到“露面”机会不断变多的效果;更重要的是,当潜在客户通过其他途径了解到你,并将你列为其中以为考察的律师时,曾经传播的各类资料,将为你在竞争中提供不可小觑的优势。
第二,刑事律师应积极向同行表达自身专精业务,并广泛地和志同道合朋友进行业务合作、交流。
近年来,“万金油”律师逐渐远离律师主流舞台,而以专业化、细致化为办案风格的律师逐步掌握业内的话语权。
也许不少律师心中都会有诸如“我对外表示只做一种业务,是否会失去其他机会?”的想法。然而,在某一个领域内专精,不可避免的会失去其他法律领域的机会,但专精于某个领域,从而扩大自身影响力,能够让自己对案源获取的定位更为精准。笔者自执业起,便与律师同行朋友说明了将来只办理刑事方面业务,随着时间发展,朋友们从刚开始的“他不办理民事等其他类案件”的观感,逐渐到“需要刑事律师便找他”。其中得与失,相信从事某一专业法律领域的律师,均能体会。
业务合作,也是获取案源的关键。跨地域犯罪案件逐渐增多,律师异地办案付出的时间成本较大,令到跨地域之间的合作逐渐成为刑事律师合作的新模式。合作不仅能够让同行了解自身的专业水平,也能在共同办案过程中相互进步,毕竟,在专业化的道路上,如有一群志同道合的律师朋友,亦为美事一桩。
第三,刑事律师应如何展示自身专业水平。
律师队伍的逐步壮大,法律服务市场逐渐饱和,现阶段,许多专业、优秀的刑事律师均面临着“酒香也怕巷子深”的困局,如何展示自身、突破困难,笔者认为,应根据日常办案的经验,总结各类文书、著作进行发表、传播。
如最近“川师大血案”、“快播案”等社会关注的热点案件,笔者均根据所披露的情况,并从裁判依据上寻找相关切入角度,撰文分析事件,让自己的观点在网络中得以传播。
再如笔者今年来多次办理毒品犯罪案件以及非法集资案件,在办案的过程中,依据实务研究热点,笔者将毒品案件以及非法集资案件中的质证问题进行归纳,并依次完成7篇法律分析,在网上广泛传播。
当然,除了上述文案外,办理案件的判决文书以及法学论文等,都是展示自身水平的重要材料,大家可以根据自身特点、优势,择优选取。
以上,便是笔者认为刑事律师获取案源的途径以及关键方法。无论律师行业将来发展如何,专业、精细,在整个潮流中,总会占有一席之地,故专业化、精细化的办案精神,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