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具体分析如下:
1、借款人的权利:
(1)有权要求贷款方按照合同规定,取得约定数额的货币;
(2)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3)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日期届满之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当事人双方可以重新确定期后的利率;
2、借款人的义务
(1)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使用贷款,不得随意改变用途;
(2)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3)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4)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向贷款人返还贷款并支付利息(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5)借款人未按约定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违约的应当按约定支付违约金。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时间支付利息(或滞纳金)。
扩展资料
权利
1、要求借款人提供与借款有关的资料;
2、根据借款人的条件,决定贷与不贷、贷款金额、期限和利率等;
3、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
4、依合同约定从借款人账户上划收贷款本金和利息;
5、借款人未能履行借款合同规定义务的,有权依合同约定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或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
6、在贷款将受到或已受到损失时,可依据合同规定,采取使贷款免受损失的措施。
义务
贷款人有提供贷款的义务;贷款人未按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贷款人有对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的权利。如借款人未按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解除合同。贷款人有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义务。
信息权
贷款人信息权是指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信息。它的主体是贷款人,通常为银行,对象是借款人(有时还包括担保人),标的是借款人提供与借款有关信息的行为,其内容是贷款人要求借款人提供与借款有关信息的权利。它是一种对人权、相对权、请求权,于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本身也是保障债权得以实现的重要权利。贷款人有权知悉借款人信息的内容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贷款合同签订前有关借款人以往的资信情况、负债情况、经营能力及发展前景等信息;另一类是贷款发放后有关贷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资产负债情况、偿还能力等方面的信息。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虽未明确使用贷款人信息权的概念,但是相关内容均对此有所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