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巧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同样起到节税效果

      企业在经营的过程当中,资产的使用非常普遍,资产到底要怎么用才能达到节税目的,可能有时候很多财务人都没有弄明白,那你可能说,这个资产的话,无非就是计提折旧啊,做个维修什么的,没有那么复杂,其实认真分析后,这里面还是有很多的门道,当然对财务人员专业度要求相对来说会更高一些,下面我们来跟大家讲一讲如何利用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进行税收筹划。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当中需要购买固定资产,购进以后,需要计提折旧的,对折旧年限选择上,每个企业都会有个参考标准,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最低年限如下:(1)房屋、建筑物为20年;(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5)电子设备为3年。以上列举规定了这些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企业按照这个规定处理日常折旧问题,如果公司赚了钱与不赚钱都采用这种方式处理,所产生的结果可能有很大差别。如果某家企业,自有房屋建筑物,显然就会有土地,房屋建筑折旧的最低年限是20年,而土地摊销年限会按照多少年来摊销,有很多企业会根据土地使用证时间来进行摊销,其实这样摊销的话是极其不合理的,假如土地摊50年,摊40年,摊70年,而企业能搞得这么久吗,就是说这个企业早已经没有了,而土地还在摊销,没摊销完。其实房屋跟土地本就不应该分开,就应该是一个整体,根据财税2010年121号文件规定,企业缴纳房产税的时候,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意思是说土地取得成本要并入到房产,那没必要将土地单独放在一边进行摊销,要并入到房屋建筑物,因为有房屋肯定有土地,所以说土地也别搞那么久摊销,就跟房屋建筑一样,选择20年,30年,没什么问题。

如果说企业前期赚了钱,把土地摊年限按40年或60年来摊,前期有钱赚,如果说要把土地按20年来摊,前期就不会赚这么多钱,将来税务机关后肯定也会认可,因为是有这个文件依据的,依据就是财税2010年121号文件,对于在房产税缴纳过程当中,土地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都要计入房屋原值。如果说企业建了房屋,不买房子,只买你的土地,也买不了,所以本身就是一个整体。很多财务人员在企业核算的过程当中,没能准确地把控固定资产折旧的一些特性,就有可能会让企业多交税的现象,这是企业在选择折旧年限的时候,一定要考虑房屋跟土地的这种性质。

有很多企业都会去购买这种电子设备,购进以后,按多少年来折旧,因为根据企业所得税法所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这里可以关注下网上有些报道,京东很多年是亏的,美团很多年是亏的,京东与美团显然是有电子设备的,如果说京东与美团的财务人员,对公司的电子设备折旧年限按3年来计提折旧,那前几年亏损是不是金额很大,那么由于很多年都是亏的,就有可能造成前期几年的亏损没有办法在后期获得弥补,因为过了补亏期,当时所购买设备,固定资产就等于一张废纸,没有任何的意义,因为没办法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了,所以国家对于企业所得税在缴纳过程当中,这种固定资产折旧的年限,它规定的是最低折年限,但并不代表不可以超过它,如果说电子设备依照税法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那假如按10年来计提折旧,比如300万的电子设备,按3年折,每年折100万,如果按10年折,每年折30万,那将来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到底是按10年来还是按3年,或者再激进点儿,3年与10年都不选,而是按2年来折旧,一年折150万,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到底是按税法的来,还是按会计的来呢?

这个折旧年限有可能会长于税法所规定的最低年限,也有可能会短于税法所规定的最低年限,至于长于或短于这个最低年限,将来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时,到底以哪个为标准。这里要提到一项政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第五条第(二)规定,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折旧年限如果长于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其折旧应按会计折旧年限计算扣除,税法另有规定除外。意思是说如果说会计折旧年限长于税法规定的,那就按会计来,这里所讲到电子设备折旧,会计上是按10年,税法上规定的最低年限是3年,那将来在进行汇算清缴的时候,就以10年,每年30万折旧税前扣除。所以,这里如果公司前期是亏的,比如京东或美团,前期是亏的,将这个电子设备按3年来折旧,就亏很多,那如果按10年折啊,前期就会亏的少,亏的少的目的和意义,就是因为亏损有个弥补期限,至少有一部分在未来是可以获得弥补,但如果说将这个时间节点缩短了,那第一年或第二年的亏损,就有可能没有办法在后期获得弥补,这也是为什么要调节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原因,所以企业不要购进的固定资产以后都按照这种最低折旧年限进行折旧,很多时候这个点做错了,因为企业赚钱,这样做可以,如果企业不赚钱,这样做当然不行了,每个企业要根据自身的特点做相应的优化,后期效果会更好一点。

另外,根据财税2018年54号文件规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仍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当然这个文件现已做了延长,类似这样的文件也就是属于国务院财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意思,就是说企业如果购买设备单位价值没有超过500万,可以一次性进成本,这也就是所说的加速折旧,虽然税法上可以一次性做成本,但是根据会计核算的原则,仍然应该要分期摊销,那么在进行分期摊销环节,就会存在税会差异问题。

以上就是对于固定资产在进行折旧的时候,不同的情况应该如何去优化,如果说国家有一些特定的文件可以享受加速折旧,就可以按加速折旧来处理,如果说类似文件已经过期,或者国家没有出台相关加速折旧文件,在进行固定资产折旧的时候要考虑一下企业本身所处的阶段和企业当期的盈亏状况,如果说企业处在亏损阶段的话,建议购进固定资产,把它的折旧期限尽量拉长一点,更有好处。如果说企业处于盈利阶段,很显然固定资产折旧的期限尽量缩短一点,不能一概而论,单纯只去考虑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同的企业差异很大。另外如果说企业有房屋建筑货的话,在进行折旧和摊销的时候要考虑一下土地,原则上应该并入到房产,与房产折旧摊销的期限最好一样,不至于让企业多交税的情况。另外,对于房屋有装修的情况,装修费到底是进入房产原值来摊销,还是作为长期待摊费用,这个也要搞清楚,如果说房屋建筑物第一次来装修,因为不装修可能用不了,所以认为是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的一种装修,显然要并入房产原值,但如果说属于后期装修,也有可能会演变成大修,那就按大修方法来进行处理,应该根据不同的折旧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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