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在汉末,哪些人可以减免罪责吗?
此虽法律所无奈,尚可仰首披苍旻。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古代法律并不是一视同仁的,如汉代的“先请”,曹魏的八议。
有句话相信大部分人都很熟悉,“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这是要维护官僚贵族的利益。魏明帝太和三年(229年),曹叡下诏制定《新律》,“八议”也是在此时正式写入律法。
“是八议入律,始于魏也”——《唐六典》
八议最早源于《周礼》中的“以八辟丽邦法”,一直延续到明清时期也没有更改名目,还是这8项: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功、议贵、议勤、议宾。
“一曰议亲之辟,二曰议故之辟,三曰议贤之辟,四曰议能之辟,五曰议功之辟,六曰议贵之辟,七曰议勤之辟,八曰议宾之辟”——《周礼·秋官·小司寇》
议亲,指的是皇帝、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的部分亲属。议故,指的是皇帝的故旧,长期侍奉皇帝,还备受恩宠的臣子。议贤,指的是君子贤人。议能,指的是在军事、政事方面有突出才能者。
议功,指的是功勋卓著者。议贵,指的是官职或爵位较高者。议勤,指的是特别勤劳者,夙兴夜寐废寝忘食那种。议宾,指的是先朝后裔,享受国宾待遇者。
举几个三国时期相应的例子。李丰暗中谋划诛杀司马师失败后,许允、袁侃等人都被牵连下狱。而许允安慰袁侃说“你是功臣之子,依法在八议范围内,不会判死刑的”,袁侃是袁涣长子,这属于议功。
杜恕,因为杀了一个鲜卑侍从没有写奏章上报,就被程喜弹劾,依法要判处死刑。但考虑到杜恕是杜畿之子,杜畿一生勤劳,还是在奉命造船时被淹死的,就免去了杜恕的死刑,这属于议勤。
杜预,因为与石鉴有矛盾拒绝出兵,这就被石鉴安乐个罪名,送到廷尉治罪去了。所幸杜预的妻子是司马懿的女儿,也就是说杜预与晋国皇室联姻了,还在“八议”的减免范围内,没有被处死,只是拿爵位顶罪了,这属于议亲。顺便提一句,杜预是杜恕之子,这一家子。
稍稍补充下,在八辟、八议之间有过渡形式,即汉代的“先请”,或者叫“上请”,出发点同样是维护官僚贵族的利益。“先请”始创于西汉,即触犯法律的官僚、贵族,首先要上报皇帝,请皇帝减免他们的罪责。
西汉时期,刘屈氂máo要杀田仁的时候,被御史大夫暴胜之阻止“田仁这个司直是二千石官员,需要先请示皇帝才行,怎么能擅自杀他?”刘屈氂也因此放过了田仁,但最终结果是汉武帝亲自过问,田仁被腰斩,暴胜之自杀。
东汉时期,陈蕃被罢免光禄勋一职后,在返程的路上,随从因为打了亭卒,被亭长抓起来了。等亭长想扣押陈蕃时,陈蕃就说“我是刚离职的大臣,要想治我的罪,州郡也需要‘先请’才行。”
触犯法律不是可以先请,而是必须先请,应先请而不先行请奏的,都按照违法处理。案《太尉桥公神道碑》桥玄因为没先请,就私自触发了贪赃枉法的临淄令,桥玄自己也要受罚。案《后汉书·南匈奴列传》,汉朝中郎将张修因为擅自杀了匈奴单于,直接被送到廷尉抵罪去了。
先请的赦免范围是有变化的,在西汉时期适用范围是六百石以上的官员,到了东汉时期又扩大了范围,延伸到四百石以上的官员。
先请没写入法律,八议更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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