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事儿丨齐河籍进士王芝兰断疑案:一女许配三夫,这样判
清代光绪年间,齐河县出现了一个中国科举史上的趣闻——孪生兄弟俩都考中了进士。
在封建社会,考中进士难度极大,蒲松龄71岁才成为岁贡生,连举人也没考上,而齐河的王芝兰、王蕙兰兄弟竟双双考中进士。
孪生兄弟考中进士,在中国科举史上仅有三例(另两例是唐代河南籍沈中黄、沈师黄,清代浙江诸暨周绍达、周绍适)。
兄弟两人之中的王芝兰,在为官后,又有很多趣闻流传下来,为人们津津乐道。
王芝兰于光绪六年(1880年)考中进士,被任命为江苏丹徒知县。在任期间,他巧断奇案的故事,被《官场现形记》的作者李伯元写进了《南亭笔记》。
事情是这样的:一位少女,爷爷在广东经商,把她许配给广东少年甲;少女父亲在陕西,把她许配给了陕西少年乙。古代女子在婚姻上没有自主权,爷爷、父亲为少女定下婚事,没有通知在老家的少女。期间,少女的母亲又在老家丹徒把女儿许配给少年丙。
少女的爷爷和父亲回家后,一家人才发现出了大乱子,经过商量,最后决定把少女嫁给丙。他们分别给甲和乙写信商量退亲,但甲、乙不肯,赶到丹徒,到县衙告状,要求履行婚约。
王芝兰看了诉状,升堂问明情况,宣布退堂。他苦思一夜,天亮时,心里有了计谋。第二天升堂,王芝兰问三方谁愿退婚?三方都坚决不退。王芝兰对少女说:“你以女儿之身,收了三家聘礼,不管最后嫁谁,对另外两家都不忠,活着也是生不如死。”少女无法辩驳,“扑通”跪下,哀哭欲绝。
王芝兰说:“你勉强活下去,免不了遭人白眼,我看你不如现在自尽,还可以保住自己贞洁的名声。这是唯一的办法了!”说完,让人端来一杯毒酒。
古代特别注重女子名声,王知县的话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是很有道理的。少女面临困局,无法解脱。她不愿以后被人戳脊梁骨,这些天确实有过轻生之念。她把心一横,接过毒酒一饮而尽,倒在地上。王知县当场奖给少女家五十两银子,作为少女保守贞洁的嘉奖。
奇变陡生,甲乙丙三人面面相觑,不知如何是好。王知县问甲,是否愿意把少女的尸体领回去?甲想到道路遥远,尸棺不好携带,当场拒绝;问乙,乙也一样。王知县要求,既然不愿,等于自己放弃婚约,必须毁掉婚书。甲乙毫不犹豫地撕掉婚书。
王芝兰又问丙,丙也拒绝。王芝兰大怒,“啪”地一拍惊堂木,厉声道:“此女为维护贞洁,喝了毒酒。此心可敬,此情可悯,你若不把她尸身领回,难道让她做无家之鬼?你于心何安?”当即派衙役把少女尸体抬到丙家,命少女家人一起去处理后事。甲乙二人一看事已了结,立即打道回府。
当天晚上,少女就醒了。原来那不是毒酒,而是加了点迷药的烈酒。这桩奇案,以少女嫁给丙而了结。
按现代标准衡量,王芝兰显得有点霸道。按古代标准,在当时的复杂局面下,他绝对算得上是个好官。他用一杯假毒酒,解开乱麻似的纷争,保全了少女的名声和性命,让这件难事有了个好结局。
王芝兰不仅多谋善断,而且喜欢游山玩水,吟诗作词。在镇江的金山寺外有一眼泉水叫“中泠泉”,人称“天下第一泉”。王芝兰去游玩,写下了一副对联,表达了对这里美景的喜爱,和对故乡的思念。对联写得文采飞扬:
水木湛清华,金焦而外,又益名区,却忆向岁经营,江左风流贤太守;
春秋多佳日,簿领余闲,偶来游眺,犹记故乡仿佛,济南潇洒大明湖。
这副对联被编入《中国名联选》,至今还刻在中泠泉旁一个叫鉴亭的亭子里。
鉴亭旁边,是白娘子用长江水淹的金山寺;不远处有一座楼,是王昌龄送辛渐的芙蓉楼。
许仙和白娘子的人蛇奇缘、水漫金山的传奇故事,王昌龄的千古绝唱、一片冰心,中泠泉的名胜佳景,齐河进士王芝兰善断奇案的精彩故事、文采斐然的对联,共同组成了一幅多姿多彩的画卷。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王芝兰有着强烈的家国情怀。
他在江南多个县担任知县,正值晚清,国势江河日下,八国联军入侵,中华民族处在水深火热之中。
王芝兰忧心如焚,盼望国家早日重振旗鼓,他向朝廷捐出廉金万两,上书一封:“自恨宿疾缠绵,不能囊笔荷戈,以尝上马杀贼,下马作露布之志,情愿将历任所储薪金充作军糈,藉申报效,不敢仰邀奖叙……”
他的爱国之举,得到了政府和百姓的交口称赞。
(已载1月13日《德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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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姜仲华 ■编辑:王晓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