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一下求正沃德荣获本次“全省优秀律师”荣誉称号的几位大律师
祝贺、骄傲、激励、进取
在江西省律师协会开展 的“全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和“全省优秀律师”评选表彰活动中,我所杜红民、王新华、许龙江三位律师荣获“全省优秀律师”称号。获此殊荣,全所上下为之骄傲,也激励着全体求正沃德人继续秉持律师行业执业规范、维护正义、奉献社会的良好职业风尚;在推进法治江西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繁荣发展的道路上继往开来,勤奋进取;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让我们一起,认识一下求正沃德荣获本次“全省优秀律师”荣誉称号的几位大律师:
1989年本科毕业于江西大学法律系(南昌大学法学院前身),同年进入国办所南昌市第二律师事物所从事律师工作,至今已执业25年。1997年,率先走出国办律师事务所,创办了南昌市首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江西阳光律师事务所,后加入江西沃德律师事务所,成为该所合伙人。现为江西省律师协会理事,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南昌市仲裁员,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杜律师熟悉金融、证券及房地产、建筑工程等方面的法律实务,有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和较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受聘担任20余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2003年1月起,被江西省委、省政府信访局、江西省司法厅聘任为信访工作的法律顾问。经该律师所办理的法律事务,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受到顾问单位和客户较高评价,在业界享有较好声誉。
杜律师本着诚信、敬业、细致、高效的精神和理念,为客户和当事人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实现“服务创造价值”的终极目标。
一九八五年考入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一九八九年七月,以优异的学业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并被分配至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一九九〇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后到江西省九江市涉外律师事务所工作。先后任主任助理、副主任职务。一九九八年九月考入司法部涉外经济法律外语强化培训班学习。次年学业届满后到《法制日报》社江西记者站工作,任该站法律咨询中心副主任。二000年底,辞去公职,作为合伙人与其他合伙人一起,将江西省涉外经济律师事务所改制成合伙制的江西求正律师事务所。
王律师从业近二十年来,先后担任过数十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并曾作为九江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的主要成员,办理过九江新火车站广场1.5亿余元的招商项目法律事务,还曾作为上市公司兰州民百的大股东法律顾问,为该公司办理了若干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事务。并多次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出庭代理涉外案件,最大限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在诉讼业务领域,该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扎实,随着时间的推移,亦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多次在最高人民法院及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办理诉讼标的额巨大的一审、二审及再审民商事案件。在金融领域,该律师曾作为南昌商业银行、工行省分行、九江分行及上饶分行、交通银行南昌支行、招商银行江西分行的个案代理人,极有成效地完成相应的代理事项,曾作为江西省证券公司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诉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侵权纠纷案的出庭代理律师。
法学学士,经济学硕士,江西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其有着较深厚的法学功底、兼具财经类经济学教育背景,属专业化、复合型法律人。
先后担任江西省法律顾问、国土资源厅、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等100余家单位常年或专项法律顾问,以自身力量为依法行政、江西风景独好、畅行南昌等做出一定贡献。
熟悉资本市场融资运作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PPN、中小企业私募债、资产证券化、IPO、新三板、区域股权交易等),曾为数十家企业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人民币1000亿元以上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为江西省城市基础设施募集大量低成本、高效率的建设资金、为中小企业募集优质后续发展所需的资金,在助力区域经济发展、助力实体经济方面做出了一定贡献。
担任事务所党支部书记期间,着力抓好事务所党建工作,在创先争优、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取得很好的成效。
担任省律协非诉专业委员会负责人期间,一方面大力推动非诉讼业务在江西快速发展,指定多个业务操作指引,为律师做相关培训;另一方面大力拓展全国性非诉业务,非诉业务范围遍及全国多个省区,为中部经济欠发达省律师走向全国做出有益的尝试。
担任江西省法律顾问期间,一方面认真完成好省委、省政府等交办各项工作,为法治江西继续贡献绵薄之力,另一方面积极为党委、政府等建言献策,促进依法优化党务、政务环境。
在工作之余,许龙江律师笔耕不辍,先后在经济日报出版社、《江西日报》、《工商风采》、《两岸关系》等多家中央、省级出版机构发表十余篇论文、专著。
许律师相信“业精于专、敬业和乐业仍是成功之基石”,更愿意以自身的学识、才干与有识之士书写绚丽的人生篇章。